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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据介绍,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与此同时,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粮食安全仍面临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流通体系有待完善、加工能力有待提升、应急保障有待加强、节约减损有待规范等诸多问题挑战。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推动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草案共11章69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耕地保护是粮食安全的要害。为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草案专设“耕地保护”一章,规定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 为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草案规定,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鼓励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以及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等。 此外,草案还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衔接。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如果您有好的建议,可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color=var(--weui-LINK)]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点击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原文) 来源:微观三农根据“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法治日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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