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统一大市场是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近日,国家四个部门又出台新的举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下称《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仍存在着制度规则不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通、地方保护“画地为牢”、所有制限制等突出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市场功能及规模效益的发挥。
今后,要在建设统一大市场方面继续积极推进,首先要强调两个“一视同仁”。
第一个“一视同仁”是要进一步打破地方壁垒。5月中旬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坚决打破思维定式、防止本位主义,要针对重点领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第二个“一视同仁”是消除在建设统一大市场中存在的所有制方面“障碍”。
去年4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强调,要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
上述国家四部门的《通知》中也指出,今后要坚决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妨碍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障碍和隐性壁垒,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启动会,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七家银行参与其中。会上签署了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框架协议,聚焦在促进民间投资、扩大有效投资、建立投贷联动新模式等重点任务,从而有效发挥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的积极作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可以加入其中,并且可以获得政策方面的支持,这是促进统一市场建设的重要方面。
其次是强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在两个“一视同仁”基础上加强监管。
监管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方面的监管,二是在执行国家政策力度方面的监管。
这次清理工作是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修订,确保“应清尽清”。
在这个总体要求下,过去一些地方随意出台的地方性保护措施会得到纠正,今后也难以有类似的地方保护措施出台。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结了78件行政性垄断案件,及时纠正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从而有效促进了国内循环畅通,今后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会进一步加强。
再次是强化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在“破”的基础上强化“立”,尤其是针对“一视同仁”方面。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其中的关键是法律法规的不统一,一些地方又以各种方式,出台各种隐性措施实现各种封闭小市场和自我小循环。
为此,就必须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壁垒、所有制壁垒坚决去除,同时要提高相关领域的法规监督和层级,包括及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等。
总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这中间,两个“一视同仁”是破规和立规的基础。让所有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到市场运行中,是统一大市场化的建设重要发方向。(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