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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围绕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 8月1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相信各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能够充分感受到这些政策措施彰显出中国政府坚定扩大开放的决心,能够充分享受到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所带来的红利,实现与中国经济共同发展。” 《意见》包括6方面24条举措,涉及29个部门和各个地方,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一起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举措抓细抓实抓好。陈春江指出,《意见》具有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比如,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等。 二是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比如,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加快办理进度等。 三是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比如,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支持先进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等。 四是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比如,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等。 “《意见》出台后,关键是抓好落实,确保尽快落地见效。”陈春江告诉记者,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从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政策宣介、强化跟踪问效、做好总结评估等四个方面推动《意见》的落实。 当前,受多重因素影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仍将继续面临下行压力,我国引资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在此背景下,叠加去年同期高基数等因素影响,上半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小幅下降,整体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超大规模市场蕴藏巨大发展潜力,我国开放的坚定决心、广阔的市场机遇、完备的产业体系、优质的营商环境,正在吸引着广大外国投资者加码在华投资,中国市场对外资保持着较强的吸引力。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增外商投资企业23536家,同比增长35.7%。 陈春江介绍,商务部将着力加强政策支持。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本次发布的《意见》,以及此前出台的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促进制造业引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开花”。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同时,将继续开展“投资中国年”系列活动,全方位地展现各地产业特色、资源禀赋、营商环境,支持各地加强招商对接和项目撮合,促进更多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投资中国。要做好服务保障,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的作用,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完善地方各级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积极搭建联系外资企业、服务外资企业的平台,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坚定外商投资信心。(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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