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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玉米地疑遭哄抢?“捡漏”不可有逾越底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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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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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一段河南周口郸城县某玉米地疑似遭周边村民哄抢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10月15日,当地乡政府回应称,此事已发布通报。郸城县农业农村局发“情况说明”称,此事为群众到已收割过的地块捡拾玉米。(据10月15日极目新闻)
  据郸城县农业农村局通报,10月14日上午,上海兰桂骐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在郸城县租种的400亩玉米地进行机械收割时,有群众到已收割过的地块捡拾玉米。兰桂骐郸城负责人与城郊乡政府联系后,乡政府立即安排乡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劝导群众有序离开,机收工作正常进行。截至当日15时,该公司400亩玉米已全部收割完毕。
  此前,据新京报报道,10月14日早晨8时许,郸城县城郊乡一块玉米种植地遭到周边村民集体哄抢。目击者王先生称,总共是2000多亩地,抢了大概几百亩地的玉米,至少有五六百人集体哄抢,刚开始这群人是捡玉米,后面就变成了抢玉米,当地出动了特警来维持秩序。
  10月15日,郸城县城郊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此事,郸城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发布了情况说明,以该说明为准。
  当地情况说明中没有提到发生哄抢,但提到了有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劝导捡拾玉米的群众离开。不管有没有发生哄抢的行为,要说明的是,在收割过的地块“捡漏”应有不可逾越的界限,就是“捡漏”只能是捡,不能“变异”为抢。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粒粮食一滴汗,粮食收获时应得到珍惜,在收割过的地块“捡漏”,这是珍惜粮食的表现,并不为过。
  通常,“捡漏”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地块的主人在自家收割过的庄稼地里捡拾遗漏的粮食,以确保颗粒归仓,避免浪费;另一种情况是到他人的地块“捡漏”,以期有所收获。
  在自家的地块“捡漏”,怎么捡都不为过。如果是去他人的地块“捡漏”,那就有讲究:这地块应该是主人收割过的,而且,那些遗漏的粮食是主人明确放弃的,再者,要征得地块主人同意后,才可以去捡。
  为什么有“瓜田李下”之说,就是去别人的瓜田李下时要注意避嫌,以免产生偷摘他人瓜果的误会。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随便捡,从道德上的要求如此,从法律上的要求也是如此。
  在庄稼地上“捡漏”司空见惯,但捡着捡着,逾越了界限的也常见,有的未经他人同意,跟在收割机后面“捡漏”,有的甚至跑到还没有收割的地块上“捡漏”,这就变味了。如果种植主并没有放弃收割机漏割的粮食,他人就不宜前来“捡漏”。未经同意就“捡漏”,实际是与主人争夺丰收成果,至于到还没有收割的地块上“捡漏”,这跟偷抢就没有区别了。
  到他人的地里哄抢西瓜、哄抢蔬菜、哄抢粮食,这样的事情屡有报道,有的是违法行为没能被及时制止,形成破窗效应,引来跟风的从众行为,形成广场狂欢式的哄抢;有的是心存侥幸,以为“法不责众”,仗着人多势众不讲规矩,形成了集体哄抢行为。殊不知,哄抢公私财物都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盗窃、哄抢、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岂容“捡漏”变为哄抢。所以,在庄稼地上“捡漏”虽然是珍惜粮食的美德,但不可有逾越底线的行为,否则,这种勤劳就变味了。(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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