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凤芹(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质生产力做出了系统论述,明确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动力在于科技创新。他特别强调,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分类指导。深化科技改革,强化资源配置,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基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有关论述的学习,结合当前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和新矛盾,财政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中要重新定位,应以提升创新效能为目标,支出方向应体现“见效早、基础牢、卡位高、扶持小”等几个特点,重点为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基础研究水平、抢占颠覆性技术制高点、推动区域(或产业)全面发展添动力、谋长远。
近年来,在财政支出不断加力增效的背景下,一些地区积极探索科技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先立后破,形成了多个新模式,实现了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的协同发展。例如,突出为解决产业实际问题添动力的江苏产研院模式、突出为基础研究谋长远的北生所模式、突出抢占颠覆性技术制高点的京津冀国创中心专项管理模式,以及突出扶持小微企业、谋求区域全面发展的清远模式。
这些基于地方科技发展需求产生的创新模式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总体来看,有以下特征:一是符合创新规律。这几个模式分属于产业技术创新、基础研究、颠覆式技术创新和小微企业创新等不同类别的创新活动,具有不同的创新特征和创新规律,财政部门积极作为,构建了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评价模式。二是体制机制创新先行。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能陷入“唯经费论”,而是要向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要红利,提升财政资金支持效能必须确保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尤其是在当下科技创新极其紧迫的关口,激发新质生产力不能陷入“单兵作战”思维,要系统集成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良好制度创新生态。三是稳定支持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是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尤其是原始性科技创新需要财政给予稳定的支持。在这几个模式中,财政部门都给予了创新主体稳定的经费支持。四是强化市场导向。在这几个模式中,财政部门均注重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创新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技术研发。
总之,财政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既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也有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其效能的发挥关键要靠制度创新,要有新的组织模式、新的体制机制设计。财政的作用是创新发现、培育与引导,用好购买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放大财政资金效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强化顶层设计,统筹配置创新资源。加快编制科技中长期财政规划。进一步厘清不同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明确科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学科培育、项目安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与资金投入的一体化配置。
注重制度创新,有效激发生产要素活力。平衡好机构资助与项目资助的关系,优化中央科技计划的资源配置模式,提升财政投入效能。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加快构建要素市场化流动制度,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活力。鼓励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多元投入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用好用足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备采购增值税减免、创业创新等系列税收政策。
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布局新兴和未来产业。进一步落实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以市场化方式破解初期应用瓶颈。鼓励各地依托资源要素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创造多维需求场景引领产业迭代,通过“揭榜挂帅”“定向攻关”,实现新质生产力和经典生产力的共通融合。
推动主体协同,提升新质生产力供给效率。围绕重点领域布局一批政府引导、头部企业支撑、高校和研究院支持的创新联合体,推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投入体系。落实好企业创新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和锻长板,强优势的“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探索“需求导向”的科技管理模式,聚焦国家战略目标,提炼行业急需解决的科学问题,有的放矢地安排科技计划和项目。打破专业管理机构的行政属性,积极培育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专业管理机构高质量发展,谁能干谁来干,加大政府向高质量社会管理机构购买服务的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