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荣 应验(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师)
打开“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一系列已经“揭榜成功”的联合攻关需求映入眼帘,领域涵盖合成生物学、复杂工业场景机器人系统等众多面向新质生产力的未来产业。2022年8月,科技部与长三角三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启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至今已累计发布“企业出题”的48项重点揭榜任务,全国揭榜单位数量超过380家,揭榜任务研发投入超过10亿元。这块创新制度“试验田”,让越来越多的“硬科技”在长三角攻坚落地,为创新产业发展注入更多动能。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时强调,要紧扣制约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突出问题,围绕创新要干什么、谁来组织创新、如何支持激励保护创新,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加快建设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显著增强了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优化了创新要素配置,有效提升了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取得新突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意见》,就加快建设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作出更为系统全面的部署,特别强调要聚焦主体协同、要素配置、激励约束、开放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具有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加快建设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首要的就是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强化党中央对国家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健全新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把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未来的整体优势。科学统筹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中力量、优化机制、协同攻关,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
完整的创新链包括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再到产业创新的一系列环节。针对创新链条上的不同研发类型和环节,要遵循各自的特点和不同规律,分类加强制度设计,实行不同的激励分配、产权保护、资金资助机制。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总源头,加大投入至关重要。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不仅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同样要积极主动作为。近年来,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快实施,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科学基金、科学捐赠等社会力量投入带来更多“源头活水”。此外,要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综合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点将配兵”等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通过多方有序竞争激发创新激情与活力,形成协同创新、良性竞争的有利局面。目前,北京、上海、深圳、云南、山东等省市都在积极探索采用“赛马”制度解决“急难险重”的科学问题。在技术开发环节,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产业创新,则需不断健全金融支持、法律保障和成果分配。
加强系统集成,对新出台的举措、新制定的制度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统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科技发展规划、科技重大任务和重大政策,加强科技领域发展与领域科技发展的战略统筹与政策协调。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积极搭建科教对接、产教对接、校企对接的综合性协同创新平台,深化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着力推进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梯队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同时,不断完善制度、项目、人才、成果评价改革,正向牵引形成创新创造更大合力。
其一,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以求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其二,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其三,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创新能力、学术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其四,加快建立学术成果分类评价指标,引导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市场导向。(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