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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一、引言1949年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体现为生产力实践的发展史,也体现为生产力理论的探索史。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新的经济范畴,“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新的发展使命,它们均体现出我国对经济发展实践的精准把握和前瞻布局,对生产力理论的动态拓展和持续创新。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为探寻新时代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源泉提供了新空间,也为思考我国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方式提供了新视角。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产品的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农业要素生产率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业领域取得的发展成效令人瞩目。2012年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经济发展阶段均出现了重大转换,农业在客观上需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从此前经济增长主导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发展的背景和使命在发生深刻转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农业强国建设和农业的现代化大产业定位,意味着我国农业需要在规模、结构、效益、功能、竞争力等方面有新发展,需要支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个社会主要矛盾中关键瓶颈因素的解决。 显然,新质生产力是我国立足于经济实践发展提出的新概念,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未来我国需要着力解答的新课题。由此引申的问题是:新质生产力对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究竟意味着什么?农业是否是一个与新质生产力关联不甚紧密的传统领域?如何在新质生产力视域下把握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机制?本文试图在逻辑推演和实践解析相结合的意义上,对这一主题进行尝试性回答,以此助推新质生产力在特定产业的应用以及我国农业生产力持续发展。
二、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基于产业视角的再审视生产力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演变的关键因素,生产力理论是构成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人们推进生产力发展实践和理论创新是连续不断的。在新质生产力提出之后,我国学术界即从不同维度对这一概念展开了研究,相关文献阐述了这一概念提出的理论和实践成因,强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针对生产力发展形成的规律性认识、中国在新时代面临的国内外复杂背景等共同构成了新质生产力的提出逻辑。新质生产力刻画了传统或一般生产力之外的生产力形态,据此,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就成为相关文献的关注焦点。 当前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广泛应用成为全球范围的重要趋势。从科技成果应用的角度看,新质生产力包含着因数字技术研发与扩散而形成的生产力增量。据此,已有文献研究了数字技术扩散、互联网应用等因素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作用。有文献分析了数字经济对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乡村产业振兴、城乡收入差距、城乡结构转化与融合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此外,还有文献将数字经济聚焦到互联网应用这个维度,由此探究了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化发展现状,强调互联网应用有助于提高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缩减城乡消费差距,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此外,就产业性质而言,互联网应用还导致农业不断向服务业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农业发展进入知识服务农业阶段。 已有文献阐释了新质生产力的提出逻辑、主要内涵和时代意义,也关注到数字经济、互联网应用等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作用。这些研究工作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但并未直接回应这样的主题,即新质生产力对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意味着什么?已有针对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基本未涉及对农业部门的分析,其隐含的认识是,新质生产力是发生在农业部门之外的、代表着产业升级方向和技术进步前沿的领域。已有针对数字经济与农业发展关系的研究聚焦于分析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其隐含的判断是,农业是一个被动的、等待被互联网技术等“外生力量”改造的部门。上述两种思路可分别概括为“新质生产力农业无关论”和“数字时代农业被动改造论”。事实上,这两种隐含的观点都值得商榷,其原因在于,我国的新质生产力是在国民经济体系或产业紧密关联的意义上提出的,从产业协同“整体”角度看,农业发展本身是新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交叉和功能支撑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表现,对新质生产力的讨论必须将农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引入进来。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生产力标度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为人们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产生的“拉力”是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需要,“推力”是社会形成了规范人们之间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制度体系,“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成为推动人类社会演变的主要动力机制。在三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生产力概念就与产业发展紧密相关,其不仅表现为特定产业的生产效率提高,而且体现为国民经济意义上的产业结构变迁和支持体系完善。新质生产力也与产业发展息息相关,科技创新成果最终要转化为或依归于产业发展,这在某种程度上首先体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基于产业视角对新质生产力进行再审视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产业角度出发,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通过各类型产业的功能、结构、发展方式变革来形成新的生产力源泉,从而更好地满足新时代我国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据此,新质生产力主要来源或取决于三种能力:一是产业形态的重构力,其针对某一特定产业而言,重点解决该产业内部的要素组合问题,目标指向是提高该产业的要素生产率;二是产业结构的重塑力,其针对不同产业的关系而言,重点解决产业之间的功能协同问题,目标指向是增强整个供给体系与居民需求的匹配程度;三是产业跃迁的支撑力,其针对产业发展的条件而言,重点解决产业持续推进转型的动力来源问题,目标指向是完善产业在内外部两个维度发展的制度支持体系。换言之,新质生产力主要取决于产业“三力”,即产业形态重构力、产业结构重塑力、产业跃迁支撑力,这三种能力对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提供了新视角,也为探究新质生产力与我国农业发展的关系提供了方法论。
三、新时代我国农业内部的新质生产力生成逻辑新质生产力首先来源于产业形态重构力。对于任何一个现有产业而言,其在消费端市场需求转变的前提下,依托供给端的技术、流程、组织创新,形成新的产品、服务、业态或功能,并在供求顺畅对接的情形下形成新的发展动能,这是产业形态重构力产生的基本逻辑。这一过程的具体表现是对于特定产业而言,其瞄准的市场、生产的方式、提供的产品等“形态”发生了变化,这种特定产业内部的形态重塑正是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首要来源。从重构结果的角度看,这一过程对供给者而言是生产效率的提高,对需求者而言是多样化需求的满足,对地区和国家而言是经济总量的增长。由此延伸开来,在实践中不存在绝对的“夕阳产业”“传统企业”,存在的只是特定产业中,某些微观主体因产业形态重塑意识淡薄、能力落后而产生的“夕阳企业”“传统企业”。依据这种理解,新时代我国农业内部蕴含着丰富的新质生产力形成动能,农业也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农业与新质生产力割裂开来是不严谨、不准确的。 首先,新时代我国农业的市场需求在发生深刻转变,这为农业的产业形态重塑提供了市场“拉力”。新质生产力说到底是要满足人们的需求,特别是要满足人们在收入增长之后的新增需求。在农业领域,城乡居民的需求结构转变同样引人注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里的“美好生活需要”包含着对农业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现阶段我国恩格尔系数低于30%,这意味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已经从生存型需求主导转向发展型、享受型需求主导。对于农业而言,除口粮供给的需求之外,人们对绿色、有机、营养食品的需求在增长,对生态、休闲、创意、文化、养老、保健等的需求在增长,农业中的三次产业融合有来自于需求端的驱动力量。新时代我国农业面临着新的市场空间,这是我国强调将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的市场逻辑,也是农业中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力量源泉。 其次,现阶段我国农业的生产或组织方式创新在加速,农业供给端的效率提高是持续的。从“挑战—回应”的角度看,农业需求端的变化会诱发供给端的变革,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农业中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的组合方式在发生变化,农业的生态化、低碳化、绿色化趋势显著。在土地流转加速的条件下,农业经营主体也呈现出多样化、组织化的明显态势。农村除了数以亿计的小农户之外,还出现了规模可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农村的人地组合关系在发生变化,土地等要素逐渐向更具有组织化特征的经营主体集中,这对于提高农业的供求匹配程度和生产效率是重要的。我国农业要素组合效率在持续提高,农业供给端的生产或组织方式创新是显著的。 最后,当前我国农业的流通方式在快速变革,供求对接的多样性、精准性得以增强。在农业主要提供口粮等粮食产品的情形下,我国农业流通方式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经营者在农村生产粮食产品,然后经过长短距离不等的运输,促使农产品进入城市,进而在城市与居民市场需求完成对接。这种供求对接具有“销地产”特征,生产和消费在地理空间上是不一致的,因此其往往受到距离、保鲜等“运输成本”的制约。进入新时代之后,伴随着居民需求结构转变以及农业生产组织创新,农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逐步多样化,特别是农业提供的生态、休闲、旅游、创意、文化等服务化产品日益增长,这些产品具有突出的“在地化”特征,即消费者只有进入农村才能消费这些产品,这导致农业供求对接出现了“产地销”新模式,乡村旅游的快速兴起就是一个明显例证。农业经营者在农村完成产品和服务销售,这种“生产—消费”的“地理一致性”是农业供求对接方式的历史性转变,它意味着城乡之间的传统产品流通形式不再是唯一方式。此外,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经营具有“以产定销”特征,农业经营者在产品生产之后,其对市场价格变化等的反应往往滞后。但在进入新时代之后,社会需求的细分化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导致农业经营者更加注重事先捕捉市场信息,农业经营的“以销定产”情形在增加,例如许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往往在产前与需求方签订合约,依托“订单农业”等方式开展生产,在产前和产中即引入需求因素,这使得农业生产和销售的时空边界模糊化。在数字经济时代,农业经营者还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来发现商机、扩大销路,例如利用直播等方式推销产品,利用快递等方式配送产品,这使得供求双方“点对点”的匹配精准性得以提高。上述方式均意味着我国农业流通渠道更加多元,效率不断提高,农业供求对接模式已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 总之,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农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的特征事实,即市场需求多样化、生产创新加速化、流通变革持续化,“需求—供给—对接”这三者之间的变化导致了农业的产业形态变革。除了满足居民口粮需求、主要采用传统生产方式和流通方式之外,我国农业还出现了满足居民服务化需求、变革要素组合类型、扩展产品对接渠道的新类型,农业产业不再是一个狭义的、单一的概念,而是一个立体化、复合型概念。这种产业内部的变革力量回应了新时代我国城乡居民的需求转变,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指向,其在农业领域构成了我国新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
四、非农部门与农业部门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协同机制农业内部的产业形态重构力是我国新质生产力的一个来源。不仅如此,在产业间关系的意义上,非农部门与农业之间也存在产业结构重塑的重要趋势。这对于我国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样具有重大实践意义。思考这种产业结构重塑力的一个切入点是“两个大局”交汇的时代背景,“两个大局”,一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二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前者在空间意义上,意味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在改变,即我国发展处在一个国际关系日趋复杂、大国竞争空前激烈的时期;后者在时间意义上,意味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改变,即我国发展对标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开创的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由此延伸开来,新时代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更好地统筹长期战略和短期策略。立足这种时代背景,需要重新思考我国不同产业间的关系,并在增强国内产业协同的基础上挖掘新质生产力的生成源泉。 按照传统的产业结构转型理论,伴随着经济发展,一国的产业结构通常从第一产业主导转向第二产业主导,进而转向第三产业主导,工业化和服务业化似乎刻画了产业结构变迁的基本趋向。已有针对新质生产力的研究文献通常也是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范畴中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事实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表现形态与其发展条件是存在差异的。任何国家的国民经济都是由多个产业构成、不同产业之间存在相辅相成关系的“有机体”,某个产业不可能“单兵突进”或“自我发展”。新时代我国新质生产力首先来源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从深层次看则来自于非农部门和农业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增强。农业对非农部门——包括代表技术和科技前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具有支撑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粮食和生态安全;二是生产要素供给;三是市场需求贡献。上述三种机制意味着,在探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问题时,应该关注这些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和支持条件,农业在这些产业发展中不是边缘化的,而是发挥着基础性、支持性的作用。 在发展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产业间的关系不是单向度的。非农部门对农业的影响、尤其是对农业经营效率的促进提升作用引人注目。从产业关联的角度看,我国农业的现代化首先表现为机械化、生物化程度的提高,这种提高也契合国际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然而,农业的机械化受工业领域的制造业发展水平影响,生物化受服务业领域的良种培育水平影响,缺少非农部门的技术、设备等因素的引入,我国农业的产业化发展难以实现。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立足于两个“大局”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以此加快占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着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这些产业的发展有赖于农业的基础性作用,其发展成果则能够深化农业的生产、流通方式创新,加快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从而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释放非农部门与农业部门的社会生产力。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这些产业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是系统性、持续性、全方位的,其可能导致我国农业发生史无前例的变革,这种影响至少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研判。 在产品类型上,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农业所能提供产品的类型出现了显著扩展,农业的产品复合特征进一步凸显。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产品供给以粮食生产为主,特别是提供城乡居民生活所需的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薯类、肉禽蛋奶、水产品等。然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的情形下,农业提供产品的品质、种类、功能等均会发生变化,现阶段我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仍要重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在绿色环保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废水、废气、废物排放量有望下降,土壤重金属化、农作物农药残留会随之减弱,农业可以依靠更多生态产品供给来形成新价值形态。 在生产要素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导致农业生产要素扩大化,要素之间的组合关系也更趋多样和复杂。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农业生产对象也主要局限在陆地的地表资源。但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背景下,农业生产要素不再局限于已有范围,数据、信息等成为农业生产的新要素类型,依靠对数据的收集、加工、处理、控制来整合要素、开展经营,逐步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新方式。农业经营者注重采用互联网技术来把握生产和营销信息,并由此导致数字经济和农业的融合程度不断提高。从时序角度看,我国农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程度已经得到了快速提升,数字技术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田间管理效率,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销售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此外,深海技术和海洋装备产业的发展,将扩展我国农业发展的空间和场景,就劳动对象而言,陆地、海洋均可作为未来农业发展方向,海洋农业也可能成为新时代我国农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在经营环节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会影响农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领域,其对农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是广泛深远的。长期以来,人们通常利用产前、产中、产后的三分法来理解农业经营,并认为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前后衔接、依次层递的关系。然而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基因技术、装备制造和未来网络产业的发展驱动下,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及其相互关系出现了重大变革。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农业产前的市场需求可被经营者及时把握,农业研发和生产资料供给等信息可被经营者敏捷捕捉,农业产中的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依靠数据而被重新整合,芯片、网络、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应用使得农业智能化程度得以提高,农业产后的农产品加工转化链条延长,农产品销售因信息化程度和物流便捷化程度提高而与消费端快速对接。这样,农业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均被重新塑造,由于供给事先引入了需求,需求同步诱发了供给,则此前三个环节依次递进的“串联式”关系逐步转向相互交汇的“并联式”关系,个性化定制、个性化配送成为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趋势,线上、线下的多场景联动在我国农业经营中将更为突出。更值得强调的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会在整体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形成新产业形态,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同时也会导致农业的收益分配格局发生变化,那些率先采用这些产业或技术的农业经营者,相对于其他经营者更容易占据市场先机,并获取较为丰厚的经济回报,农村内部不同经营者的收入分化程度很可能会呈现扩大态势。 由此可见,在“两个大局”相互交汇的时代背景下,我国需要从国家整体战略的高度来理解产业间关系,不同产业间的结构重塑力也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形成来源。这种结构重塑力的本质是,部分产业提供“稳定器”,部分产业提供“增长极”,产业间的功能互补和整体效能得以增强。据此,新时代我国农业与非农部门的关系不是松散割裂的,而是浑然一体的,农业对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内的非农部门具有基础作用,非农部门——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则对农业产生系统化重塑效应。新质生产力就是在强调这种产业间的协同状况,而产业协同也同步扩展了新时代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五、新质生产力助推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无论是从产业形态重构力,还是从产业结构重塑力的角度看,我国新质生产力都与农业发展紧密相关,农业发展是新质生产力的一个组成部分,非农部门与农业的协同有助于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将新质生产力与农业发展联系起来进行思考可以发现,农业是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参与者、推动者、贡献者,它不是“配角”“拖累”或“旁观者”,我国“将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定位与新质生产力形成逻辑一致、相互契合。农业高质量发展不仅取决于自身的产业形态转变,而且取决于非农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紧密互动。问题在于,在操作层面,如何能够放大农业中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元素?如何能够强化不同产业间的互动效果,特别是释放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这需要回到新质生产力形成的第三个变量——产业跃迁支撑力。产业形态重构力、产业结构重塑力都不可能凭空出现,它们都依赖于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状况,而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进一步取决于经济制度。在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意义上,经济制度能否持续推进产业形态重构、产业结构重塑,是我国新质生产力能否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新质生产力能否持续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因素。 1978年我国开启的经济体制改革,即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现代化进程中最具深远影响的制度变迁。与这种变迁相关联,我国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分配制度、金融制度、贸易制度、产品流通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权得以扩展,市场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作用得以凸显,这些在生产关系变动维度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人类发展史上创造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仍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延续了依靠经济制度完善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逻辑。 从新质生产力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制度完善主要着力点包括如下方面。一是完善与农业需求扩展相关的制度。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由满足市场需求而引发的生产能力,农业内部的产业形态转变、产业之间的协同效应增强本质上也与农业需求拉力相关。就此而言,新时代我国需要进一步提高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推动不同群体的要素回报率保持增长,同时加快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导向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维度的创新对于扩大城乡居民的多样化需求,进而激发农业形态重构和产业功能协同具有积极作用。二是完善与农业技术进步相关的制度。农业新质生产力形成和高质量发展,依赖于涉农技术的发展、应用和扩散,缺乏技术创新的有力支撑,农业产业形态转变是难以发生的。据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投入,充分利用新型举国体制解决农业基础研究中的瓶颈问题,完善农业领域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激励企业将农业基础研究成果充分转为为应用技术,完善农村的技术推广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采用补贴政策等提高农业经营者的先进技术应用程度,以此加快农业领域中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的发展壮大。三是完善与农业组织创新相关的制度。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经营载体变革,人、地、钱、技、业等的组合需要生产方式创新,组织方式创新对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具有重大作用。现阶段我国应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推进农村耕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稳慎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依靠市场驱动主导、政府因势利导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虑到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以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为主体形态,这一状况将长期存在”,在实践中我国需从扎实推进农村共同富裕视角出发,依靠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四是完善与城乡要素流动相关的制度。农业高质量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农业内部力量完成,产业之间存在协同效应,非农部门对农业发展具有广泛深远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应在城乡一体化框架下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这里的关键是要进一步完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特别是应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数据等要素的市场化改革,着力消除资本等要素进入农业农村的制度障碍,使城市资本、技术、信息、数据等要素能够流向农村,并与农村本地资源相结合,将城乡要素的单向流动转向双向流动,这对于农业的产业形态转变和要素回报率提高是重要的。五是完善与社会秩序稳定相关的制度。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秩序保持平稳,面对各种风险具有强大的舒缓减震能力。由此出发,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以保持粮食、生态等安全为前提,现阶段我国应依托保障基本农田规模、推进土壤品质改良、强化种业研发、加强田间管理、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和储备体系等形成“组合拳”,确保粮食安全持续地处在高水平。考虑到新质生产力发展对不同群体的就业、收入、消费影响存在着差异,因此我国应前瞻性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农业内部产业形态变化产生的分配效应,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供给体系,稳步推进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继续加大对农村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完善农村人口的持续教育和培训体系,对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普惠性的“兜底”机制,以此在社会保护层面为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条件。
六、结语和展望新质生产力是我国提出的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多维意义的重要概念。本文将新质生产力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联系,强调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在本质上取决于产业“三力”,即产业形态重构力、产业结构重塑力、产业跃迁支撑力。据此,本文论证了农业内部新质生产力的产生逻辑,强调农业发展本身是构成新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论证了非农部门和农业之间的协同机制,强调新质生产力与两大部门之间的“互动式”“嵌套式”关系紧密相关;论证了生产关系调整对新质生产力形成的保障功能,强调涉农经济制度完善在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关键作用。置身于我国新征程上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背景,本文的分析体现了对新质生产力形成这个“新使命”与农业高质量发展这个“新主题”的回应。然而,新质生产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及两者的关系具有丰富内涵,它们都是研究的“富矿”,都需要持续关注和深入探究。后续围绕这些主题的研究可在多个方面拓展和深化,例如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特征刻画、测度指标及发展水平研究;农业新质生产力与一般生产力之间的关系研究;新质生产力对我国农业强国建设的作用研究;我国不同地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模式比较与典型案例研究;互联网应用对我国农业产业形态的改造方式及政策体系研究;互联网应用影响我国城乡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的配置效率研究;信息化、生物化技术在农业发展中的应用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中“人、地、钱、技、业”的组合方式变迁研究;农业生态产品形成和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研究;农业经营智能化趋势对农村居民共同富裕的作用研究;等等。针对这些议题的研究工作,有助于在理论层面深化对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规律性认识,也有助于在实践层面实施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举措,以此持续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来源:乡村发现转自:《农业经济问题》2024年第4期,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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