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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峰 王颖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我国粮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旨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保障粮食安全,减少粮食损失浪费至关重要。粮食链前端环节众多且分散在千家万户,是节粮减损的主阵地之一,也是节粮减损的难点和重点。粮食安全保障法用专门一章详细阐释了粮食节约有关方面内容,对节粮减损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粮食链前端的损失因素粮食链前端在生产、收获、干燥及储存等环节存在损失情况。
选种用种和田间管理存在缺陷。一方面,选种用种不规范导致粮食损失。良种具备高产、抗病和耐逆境特性,这直接提高了作物的生存率和产量,可减少用种量。部分农户缺乏科学指导,导致选种盲目,用种量增加,并影响粮食的产量和质量。另一方面,普通农户缺乏科学的田间管理措施,不仅会影响作物生长,也会加大收获前的损失。收获环节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在主观层面,收获环节导致损失增加的因素有收割方式落后、机型老旧、机手操作不熟练和收获时机不恰当等。传统人工收割方式存在损失率高、效率低等问题;机手操作不熟练,影响收割的精细度和粮食运输的协作配合,增加了损失;收获时机把握不当,过熟或提前收割都会影响最终的粮食产量和质量。从客观层面来看,收获机械性能对收获损失的影响程度很大,如老旧机械性能低、精度差、跑冒滴漏严重,而新机型收获损失率就能控制到较低水平。另外,地块的细碎化和分散化也会导致收割机难以高效作业,影响收割效率,增加损失率;异常的天气条件也会对收获造成干扰,如收获前的连阴雨、大风、冰雹导致的大面积植株倒伏、霉变和断穗等,都会带来损失量的异常增加。干燥环节机械作业化程度低。在农村,部分农户的干燥技术和方法较为落后,机械干燥设备成本高、普及程度低。传统的自然晾晒方法虽然成本较低,但容易受到天气条件和晒场的影响,导致粮食品质下降甚至霉变变质。农户储粮设施落后且安全储粮意识不足。第一,部分农户缺乏先进的储粮设备。多数农户采用老旧的编织袋、围屯等进行粮食储藏,这些方法虽然具有成本低廉的优势,但极易遭受虫害、鼠害以及霉变的侵扰,导致粮食的产量和质量下降。第二,安全储粮意识相对薄弱。在简易储粮过程中存在不定期检查和翻晒不及时的情况。第三,储粮保障改进机制不够完善。一方面,普通农户改进储粮设备的成本高,不愿意更换;另一方面,具有现代化储粮能力的社会组织与农户协同储粮的衔接机制不足。粮食安全保障法 助力粮食链前端减损育种用种方面,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施行,强调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优良种子的研发、培育、推广和播种管理的重视程度,巩固了用种保障。种子对于普通农民而言,是“农民一年收成的指望”,于整个国家而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筹码。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方面,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十八条对国家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有明确规定;针对种子储备制度方面,第十九条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在做好机制保障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普及农户的选种用种知识工作。鉴于我国地形的多样性和各地粮食种植条件的差异性,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高产、抗病及抗逆的优质种子至关重要。通过保护和利用优质种质资源,确保高产、抗病、适应性强的种子供应,合理播种种植,能够减少因种子质量和种植不当等问题导致的粮食减产和损失,保障农作物正常生长。要宣传科学规范用种相关要求,普及科学用种知识,通过改变农户理解,减少种粮浪费。田间管理方面,粮食安全保障法对稳定农资供应、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农业技术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要求。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维护,保护和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鼓励创新推广方式”。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这些规定通过促进要素资源的高效利用、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及粮食生产风险的降低等途径,保障粮食生产的产量和质量,进一步减少了生产环节中粮食的损失。粮食收获方面,粮食安全保障法强调了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升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性,对合理安排收割时机、提升收割机械和技术、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都做了明确规定。在粮食生产实际过程中还可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安排收割时机,更新收割机械。在收割时需要把握农时,考虑天气状况和品种特性,及时安排收获工作。根据地形地势和作物特性,选取相匹配的收割机设备,特别要注重农机设备的更新换代,建立农机强制报废制度。二是提升收割机手的操作技能和节粮爱粮意识。加强对收割机手的系统培训,不仅强化其对精细化收割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还要培养其节粮爱粮意识。三是推动小规模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四是鼓励农户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转型,通过合作社等形式统筹利用先进机械,推动新机械与技术的推广应用,突破小农户技术和资源的限制,提升作业效率并减少收获损失。粮食干燥方面,粮食安全保障法提出国家鼓励推广先进的粮食干燥和储存技术,减少粮食霉变和损失。要进一步推广机械干燥,改进晾晒条件,强化农户培训。一是推广使用现代化的机械干燥设备。如热风干燥机和自然空气干燥系统等,以提高干燥效率并降低粮食霉变损失。二是改进传统晾晒方法。为传统的晾晒场院增设防雨棚,减少因恶劣天气造成的粮食损失。三是加强农户培训。提高农户对于先进干燥技术的认知和使用技能,普及干燥设备在农户中的应用程度。安全储粮层面,粮食安全保障法强调了完善储备体系、加强监督和优化粮食调控能力等规定,包括国家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等。这些规定有助于新型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储粮水平,减少粮食储藏损失。一方面,对于小型储粮设施,可以关注更耐用和防虫防潮的材料,为农户提供简单易行并较为经济的技术解决方案;对于大中型储粮设施应关注储粮技术,要关注实用性,适用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化组织,有助于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另一方面,完善粮食调控储备体系。加大对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规模储粮组织,如大型粮库和合作社等,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降低粮食储藏损失。(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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