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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湖北省襄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襄阳市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规模日益扩大、领域不断拓宽、实力逐渐增强,成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有农民合作社8337家,市级及以上示范社540家,其中国家级34家,省级71家。襄阳市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八项措施:
一、建机制,强化体系建设
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实施“一村一社”工程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的通知》(襄办发〔201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8〕18号)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初步构建了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引领、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并存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抓培训,强化人才支撑
一是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把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和骨干列为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训对象,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人力支撑。通过培训,涌现出一大批高素质合作社理事长,如宜城市玉保养鸭合作社理事长任玉保,201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南漳县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赵青,2018年被选为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襄阳市优秀人大代表,当选南漳县妇联兼职副主席;枣阳市邓棚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道兵,2018年被评为“湖北省劳动模范”等。二是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2019年7月,襄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为每家合作社安排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辅导员,负责日常业务指导。三是加强产学研有机结合。引导农民合作社与省、市涉农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产学研基地。
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
一是评定市级示范。在全省率先制定市级示范社申报认定办法,如今已开展了8次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共评选出718家市级示范社。2019年,全市认定市级示范社61家。二是开展试点示范。组织各县(市、区)依托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2019年,全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达1207家,服务小农户达19.8万户;同时,枣阳市被农业农村部确认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三是培育典型示范。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典型调研和案例征集活动,先后总结推出襄州区双丰收合作社、襄城卧龙山药合作社、宜城市玉保养鸭合作社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典型。
四、严监管,强化规范发展
一是实施规范监测。全面开展国家、省、市级示范社监测工作,对不合格示范社做出“除列”处理,共取消示范社178家。二是专项清理“空壳社”。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调查摸底合作社8346家,发现“问题社”2088家,经整改,指导规范1439家,注销、吊销649家。三是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对全市农民合作社进行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监控。
五、重扶持,强化发展动力
一是积极争取扶持资金。2019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638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70万元。二是加强“银企对接”“银社对接”。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服务;推动省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成立襄阳运营中心,3年来共为襄阳市担保资金3.9亿多元,累计开展业务455笔。针对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省农担公司及时推出了“农担抗疫信用贷”,全力保障襄阳市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和春季农业生产,已为襄阳市54家受疫情影响大、急需融资支持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4646万元;组织农民合作社与邮储银行襄阳市分行对接,824家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获批贷款1.8428亿元。三是开展产权抵押试点。南漳县和宜城市分别入围了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宅基地抵押贷款试点。
六、创品牌,强化发展质效
在襄阳市,农民合作社成为优质高效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先进生产方式的引领者,能够更好地推广运用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提高标准化生产能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特别是在践行减量化增长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如今,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692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244家。2008年,襄城区麦冬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功申请“襄阳麦冬”国家地理标志;2014年,襄州区万兵黑猪专业合作社成功申请“襄阳黑猪”“襄阳黑猪肉”2个国家地理标志;2018年,南漳县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双认证。
七、壮筋骨,强化集体增收
近年来,襄阳市通过清产核资摸家底、重点扶持补短板、发展产业强后劲,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2019年,全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达417个,服务营业收入1.4787亿元。发展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全市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既促进了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户增收,又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枣阳市鹿头镇小王庄村集体创办了康鑫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2019年,合作社实现可分配收益13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26840元。
八、广带动,强化脱贫致富
各类农民合作社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增加了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据统计,全市参与扶贫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达1.1万个,带动贫困户6.1万户,占有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的87%。2019年,全市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32.07亿元,盈余6.53亿元,直接为成员户均增收1254元。襄阳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规范不够、实力不强、品牌不响等问题。下一步,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在推进枣阳市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的同时,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1—2家“六有”合作社,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家运行比较规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来源:湖北省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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