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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旭(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作经济研究中心 博士)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消费扶贫正式成为一项脱贫攻坚政策,被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管理和日常考核。
自2014年消费扶贫理念的提出,到2016年《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指导意见》印发,消费扶贫首次在政策文件中出现,直到今天消费扶贫工作轰轰烈烈的开展。
短短几年间,消费扶贫的方式和机制日渐成熟,出现了很多扶贫的典型实践。
海南省鼓励领导干部参与“以购代捐”扶贫活动,确立了消费扶贫的“九大模式”,由供销合作社牵头发起爱心扶贫大集市行动,实现扶贫产品与消费者的有效对接;
四川省在全国首创公益性集体商标,建立了完善的企业集体商标使用机制,明确了扶贫产品的认定标准,形成了扶贫企业和扶贫产品的统一营销平台,通过“四川扶贫”集体品牌提升了扶贫产品的社会影响力。
江西分宜县供销合作社,借助县域“配送中心”的冷链仓储和客户网络优势,有效解决了30万斤冬瓜的销售难题。
河北武邑县凭借电商平台的品牌效应和供应链服务,建立了政府、合作社、贫困户和平台的四方利益联动机制,创新了“京东跑步鸡”消费扶贫模式。
消费扶贫开展的初期,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但是,消费扶贫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依旧比较突出,要推动消费扶贫的可持续发展,依然障碍重重。
一是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不畅,在产品价格、运输成本和规模上均缺乏优势,纯靠市场体系较难维系;
二是扶贫产品缺乏辨识度,产品标准化不足,技术含量较低;
三是商品化问题仍难解决,“有品不优”“有产无量”,产品小而散不成规模;
四是消费缺乏长期可持续性,一次性消费活动居多,较难形成长效产销对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立足消费扶贫的长远,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将扶贫产品纳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才能有效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
本文在对典型案例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开展消费扶贫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继续强化扶贫产品定向直购直销的引领作用
政府应在消费扶贫的启动阶段发挥引导作用,将社会力量引入脱贫攻坚的发展大局中。
一是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各界等与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建立长期、定向的采购合作机制,通过示范引领消费扶贫,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二是组织产品对接会、推介会、促销会,打通销售的“最后一公里”,让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出村进城;借助社区团购等新型平台,建立区域爱心扶贫网,形成线上线下的联动,为区域扶贫产品提供展示交易服务。
三是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等手段,采取整合营销方式,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资源,通过平面媒体、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立体宣传,提升贫困地区产品的知名度。
充分发挥流通关键环节和核心企业的节点职能
创新“万企帮万村”的服务模式,将扶贫产品纳入农产品上行的供应链渠道,依托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抓住流通的关键环节,发挥流通体系的作用。
一是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传统渠道的作用,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和渠道稳定。
二是组建或扶持农产品运销实体,特别是通过本地化的配送企业,在区域性、短半径的条件下,有效连接贫困户和大型的消费机构。
三是与生鲜电商平台开展业务合作,借助生鲜电商的供应链、品牌等综合服务,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现扶贫产品的优质优价。
四是充分调动本地运营服务商参与积极性,通过项目带动,组织线下包装、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扶贫产品上行的供应链服务。
创新各类市场主体和贫困户间的利益联结方式
推动消费扶贫必须要激活帮扶人员、企业、贫困户的内生动力,需要建立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创新政府、企业与贫困户的合作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股权联结的方式,提升贫困户的组织化程度;通过政府担保等形式,降低企业风险。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保证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权益,确保贫困户的稳定收益,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二是给予扶贫企业和团体政策或税收优惠,不仅包括财政、税收、交通运输等政策支持,还包括拓宽企业参加各类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等渠道,甚至可授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扶贫产品商标和品牌等。
三是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和先进事迹的奖励,带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征集并评选工作实、进度快、带贫减贫成效好的典型销售案例;向采购扶贫产品数量多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爱心单位”“爱心企业家”“爱心个人”奖励;持续性宣传报道典型销售案例及爱心单位、爱心企业家先进事迹。
加速提升消费者对扶贫产品品牌认知
探索扶贫集体品牌的打造与经营,利用市场手段做好公益性集体商标营销,创新扶贫产品的销售体系。
一是贫困地区立足区域主导产业,做好品牌整体规划,重点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扶贫产品集体品牌的培育。
二是打造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色的“小而美”农产品,建立扶贫产品的认定标准,形成高质量的扶贫产品和产业集群,增加产品的有效供给。
三是通过集体商标的打造,筛选具有经营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确立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带动能力强的企业,结合扶贫品牌的建设做好扶贫产品的营销,丰富扶贫产品来源、创新产品营销渠道,强化对区域品牌产品和企业的整体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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