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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确权完成之后,土地的归属就更加明确了,农民可以更好的分配自己的土地了,随着国家对三农的大力扶持,大规模机械化种植模式的兴起,土地流转在农村也越来越盛行,很多在外面打工不想继续种地的农民,纷纷选择了这种方式。
一来可以避免土地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二来还可以获得一笔额外的流转租金,让土地产出一部分价值。
很多农民一听都觉得很不错,也都愿意这样干。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总是少不了遇到诸多的陷阱,下面是最常见的三个陷阱,农民朋友一定要切记。
没有告知实际"租地实际用途"的不能签
土地流转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避免耕地的浪费,如果把那么多的良田抛荒了,可想而知以后将会出现缺粮少食的严重后果。
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其用途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私自改变其用途。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民在不明白承包人租地实际用途的情况下,就草草的签了合同,这也导致农民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所以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租地人的实际租地用途,不然一旦出了事情,到时候追究起责任,农民就会遇到大麻烦。
对流转合同具体事项不了解的不能签
签订流转协议,就是约束双方在达成协议后诸多事项。
但是实际上,村干部在村里也是有一定的号召力的,部分村干部会利用部分农民不识字的漏洞,催促农民草草签字。
这个合同签订下来之后就生效了,不允许再反悔了,农民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了。
但是这种行为是违规的,按照国家规定,土地流转要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因此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还是不要签字为好。
没有正规合同的时候,不能随便答应什么
众所周知,口头上的表达是不具备法律效益,而农民很多时候都是碍于中间人的面子,便口头上答应了。
这样一旦有事情发生的话,遇到在合约期内承包人跑路,又或者不给租金等等情况下,农民也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只是空口无凭,即便是起诉也没有用,因为你提供不了实质性的证件,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
总而言之,土地确权确实是好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猫腻的。农民在流转之际要谨慎小心,但是千万不要弄巧成拙,反而蒙受更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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