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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可以定量测算我国森林资源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科学反映森林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自2004年开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前瞻性地开展了三期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在森林资源价值指标体系选择、评估方法应用等方面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 日前,两部门又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内蒙古、福建、河南、海南、青海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试点工作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试点基础上,视情况在全国全面推开。这意味着我国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核算方法从学术研究层面转向了实践层面。 “只有确立科学权威统一的自然资源价值核算方法,才能对自然资源及生态产品科学定价,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立。”国家林草局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说,“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工作对草原、湿地以及其他自然资源价值核算工作的顺利推进具有引领作用,也将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试点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统一底版,依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对试点省(区)全域及以地级市为区域单元开展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并结合林木资源及生态价值定价、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生态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评估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匹配性和可操作性。 如何科学评价森林的多种服务功能和效益,一直是世界各国学者研究的重要内容。到目前为止,国内外都还没有形成一套非常完善的方法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探索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全面部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 可喜的是,经过18年的不懈努力,国家林草局、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研究,不断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 2004—2010年第一期研究构建了我国基于森林的国民经济核算框架,出版了《绿色国民经济框架下的中国森林核算研究》专著。 2013—2015年第二期研究借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2012——中心框架》(SEEA-2012)等国际上最新研究成果,结合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提出了我国森林资源核算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方法,出版了《生态文明制度构建中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专著。(下转2版)(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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