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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邵文 陈珏颖 钱静斐(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与常规农业相比,有机农业的生态环保功能突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因此,需要通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有机农业正外部性内部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促进有机农业生态价值实现的理论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GB/T19630的定义,有机农业指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可见,有机农业对生态环境存在正外部性。
有机农业的正外部性具有以下三点特征:一是公共物品属性,有机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周边甚至全部居民受益,而生产者无法阻止人们享用这种效益,也无法由此而收费,同时,人们享用环境改善带来的效益是无差别的,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二是无法量化,有机农业正外部性带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无法被精确计算。三是有机农业可以实现产业内的物质能量循环,如有机种植业和养殖业可以互享双方带来的正外部性。基于以上三点特征,需要通过政策支持、完善生态商品市场等途径促进有机农业正外部性内部化,实现有机农业的生态价值,促进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
目前我国有机农业处于规范和快速发展的3.0阶段。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数据,2021年,我国有机作物种植面积为275.6万公顷,位列全球第7位,总产量为1789.9万吨;野生采集总面积为200.4万公顷,总产量为92.8万吨;有机畜禽及动物产品239.3万吨,有机水产品55.6万吨;总产值2482亿元,总销售额951.6亿元,位列全球第4位。
制约我国有机农业生态价值实现的主要因素有:一是有机农业生产规模小、结构不合理。我国有机作物种植面积(不含野生采集)占耕地面积比例仅为1.4%,与拉丁美洲平均水平相当,在全球1.6%的平均水平之下,远低于大洋洲9.7%、欧洲3.4%的平均水平;有机植物(作物和野生采集类)产品产量占总产量比重在八成以上,动物产品(畜禽和水产类)产量较低;以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产业滞后,产品附加值低。二是消费市场潜力有待挖掘。在市场宣传力度低、供给水平和结构与需求不匹配、消费意识和能力不足等因素制约下,我国有机农产品消费市场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近5年有机食品产销率(销售额与产值比率)仅为38.7%,人均消费不到60元,均在全球平均水平之下。三是制度设计有待细化。我国有机农业起步较晚,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有机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部门规章,效力位阶低,处罚范围和力度有限,并以规范有机农产品认证环节为主,缺少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容量、增长速度等均缺少国家层面的整体布局。四是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国内尚未统一出台针对有机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各地补贴力度、范围、形式等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以获得有机证书为依据对生产者进行一次性补贴,缺乏政策稳定性和持久性,对转换期、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不足,不能有效降低有机生产经营成本,制约有机农产品市场容量扩大和产业竞争力提升。五是关键性技术研发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着病虫害防治、土壤培肥、品种选育等诸多难题,需要一整套不同于常规农业的生产技术作为支撑,而专门从事有机农业科研机构较少,对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和资料的研究、开发、咨询等服务供给不足。六是市场环境和信任机制有待加强。有机农产品价格通常高于常规产品,消费者无法直接通过外观判断有机农产品的内在品质,生产经营者和认证机构在高收益的驱动下,易产生违背有机生产和认证规范的行为,导致信任危机和市场失灵并存,阻碍有机农产品优质优价的顺利实现。
促进有机农业生态价值实现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尽早出台国家层面的有机农业行动计划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提出发展举措,并厘清各部门在生产、质量、认证等不同环节的管理职能,避免出现部门间责权不清和重复工作,为促进有机农业生态价值实现夯实政策保障。
二是完善标识认证管理和质量追溯机制,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完善有机产品标准、认证和监管等体系,发挥标识和认证促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实现的作用;深化与国际组织机构交流合作,推动与主要国家(地区)的有机农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建立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采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健全交易流通全过程监督体系,引导有机生产经营者从重认证到重贯标转变。加强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鼓励社会监督,严厉打击有机产品认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有机产品标识认证体系的良性发展。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生产经营者积极性。相关奖补政策向处于转换期的企业、基地、农场、农户倾斜,并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等工具,支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提升产品附加值。发挥政府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中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地区给予适当支持。对位于自然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的有机农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充分发挥有机农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效应。
四是推动有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强化有机生产过程中的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撑,持续构建有机农业社会服务体系,鼓励有机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通过对有机育种、病虫害防治、有机肥研发等成果进行奖补,鼓励科研机构加快对有机农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等方面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五是加大有机产品推广宣传,畅通有机农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借助农产品质量宣传、展示展销活动和网络电商平台,加大对有机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推介,提高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和占有率,为有机农业发展培育良好的需求基础。支持创建区域品牌,培育有机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品牌引领和企业带动作用。(来源:《农村工作通讯》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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