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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强调耕地保护要严格执法,该处分就处分,该判刑就判刑,要形成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湖南各地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纷纷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饭碗田”,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定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追究移送办法为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严肃责任追究,今年7月18日,湖南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印发实施了《湖南省耕地保护责任追究移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存在耕地保护履职不力10类情形的,将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该《办法》所称“耕地保护责任追究移送”,是指对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中履职不力,导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移送责任追究建议与线索。10类情形包括:一是未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未依法落实“田长制”,在耕地保护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形导致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二是年度耕地保有量低于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护底线目标3‰的(计算时统筹考虑因建设批准占用、灾毁、生态退耕等合理减少的耕地);三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不力,占用5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非粮化”问题且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复耕到位的;四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不力,补充耕地不符合要求,年度内省级复核核减面积达10%以上的,或补充耕地后期管护不力,累计5年补充耕地转为非耕地占比达到30%的;五是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15%以上,且市州超过500亩或县市区超过100亩的;六是年度内市州违法用地面积超过2000亩以上、县市区违法用地面积超过500亩以上的;七是违规批准征用、占用耕地超过10亩或者行政审批存在明显不当的;八是发生其他违法占用耕地的重大典型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九是对违反耕地保护管理规定行为监管不力,不纠正、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对抗上级组织调查的;十是其他违反耕地保护规定,依法依规依纪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表示,10类情形中既有国家明确的“规定动作”,也有湖南厅自我加压的“自选动作”。在《办法》制定过程中,湖南厅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既考虑涉及面不能太宽、不能随意移送,又考虑可操作性,注重抓典型、抓情节和性质比较严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力求形成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防控“非粮化”的高压态势。陈仲伯告诉中国自然资源报社记者,出台这一《办法》,是对近期湖南省纪委监委开展粮食安全专项政治监督、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开展耕保督察相关工作要求的有力落实。《办法》适用于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湖南厅统一负责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初步核查工作,提出问责建议并按程序进行移送。这项工作在省纪委监委的密切督促指导下推进,必将在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中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罚、违纪必追”的强大震慑力。加大违法乱占耕地失职渎职问责力度“一个月内发生1宗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未向上级报告的,对辖区负责人(包括: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包片干部)给予诫勉谈话或警告处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500元/人;半年内累积达到2宗的,给予记过处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1000元/人;一年内累积达到3宗以上的,对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和包片干部给予记大过处分,按程序予以罢免,并从绩效工资中扣除2000元/人……”制定这些问责规定的,是位于湖南省中部的武冈市。近年来,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但破坏耕地特别是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在当地没有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下半年,国家土地卫片执法交办武冈市查处整改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200余宗。“遏制乱占耕地行为的关键,是事前巡查和制止。只有在违法行为萌芽阶段及时制止,才能最大程度减少违法当事人的损失,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于遏制农民乱占耕地建房,武冈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黄剑波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他认为,一方面,只有实行“长牙齿”的硬措施,才能真正让基层干部动起来;干部工作上心了,才能做到违法占地早发现、早处置。另一方面,只有实行“长牙齿”的硬措施,才能形成有力的震慑,让群众不敢轻易违法。今年3月和6月,针对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武冈市先后两次对监管失职的公职人员予以追责,共问责21人。部省交办武冈市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图斑自2022年1月起实现“零增长”,2021年前部省交办存量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得到有效整改。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对违法乱占耕地典型案件进行联合办案,市纪委监委先后通报9起违法用地典型案件,详细披露案件违法情形及涉案人员处罚情况,共有50人被问责;各县(市、区)全力抓好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经过努力,今年上半年,娄底市土地督察执法工作成效跃升至全省前列。“最明显的感受是,现在到各乡镇开展土地督察,发现乡镇干部的耕保意识明显加强,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大减少,我们开展工作比以前顺畅了很多。”娄底市局督察科科长郭艳波告诉中国自然资源报社记者。常德市纪委专门发文,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双核双查”、案件曝光等机制,强化对耕地保护问题线索监督;长沙市实施耕地保护终身追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衡阳县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严查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长出“牙齿”,“刀刃”向内,实施耕地保护硬举措带来的成效,在湖南各地不断显现。深入开展违法用地遏增量、消存量行动今年以来,湖南省新增“非农化”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同比分别下降44.16%、42.9%;1月至5月,33个县(市、区)实现违法用地“零新增”,54个县(市、区)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2020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1926个问题已整改1754个,整改率91.07%;2020年省级例行督察发现的6129个问题已整改5809个,整改率94.78%……这份成绩单,来自于湖南省坚持不懈开展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存量违法用地清零的“双零行动”。为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湖南省压实属地责任,加快落实“田长制”,全面实施市、县、乡、村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打造空天地网一体化的监测体系,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铁塔视频监控、督察执法调度中心平台等技术手段,对辖区内耕地保护、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全省14个市(州)全部印发违法用地遏增量、消存量行动方案;长沙市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浏阳市将“田长制”与“河长制”“林长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连续22个月实现违法用地“零新增”;衡阳市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数据底板,在全省率先采用“铁塔高清视频+人工智能监测”模式,部署45个高空监控点,实现耕地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全天候,指数级提升监管效率,为各地推进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提供了路径……为加快消除存量违法用地,湖南省要求各地全面梳理存量问题清单,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问题(基础设施、公共管理服务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和边建边报项目除外),于2022年12月31日前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或恢复土地原状。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注重疏堵结合,在开展违法用地遏存量、消存量行动的同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助力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做好建设用地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对重点工程和重大民生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精准服务,并依法依规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发生。(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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