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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宜仁(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论述,对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引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实现重大变革、发生根本转变,我国防震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防震减灾工作始终在党的亲切关怀下发展进步。我国是全球大陆地震最频繁、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占全球7%的国土上发生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灾害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党中央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新中国防震减灾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战胜地震灾害、矢志不渝不断前进的历史。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大震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毛泽东在唐山大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就抗震救灾作出指示,周恩来在1966年邢台地震发生后3次亲赴灾区指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发出向地震预报进军的号召。1969年成立中央地震工作小组,1971年成立地震工作专门机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中央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国家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提升,夺取四川汶川8.0级地震等多次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形成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举旗定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防震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这一重要论述是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的重大创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我国“大应急”管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发展和安全,亲自部署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战略行动,开辟了自然灾害防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擘画了新时代防震减灾发展蓝图。
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防震减灾工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了全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的2020年奋斗目标。
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组建应急管理部,整合力量资源,完善运行机制。在“大应急”体制下,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更加注重灾前预防,更加注重综合减灾,更加注重灾害风险管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统与分更加协同,防与救更加高效。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加快规范地震灾害风险探查区划评估业务,统筹推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科技创新,发展方向更加坚定,发展思路更加开阔。
重大地震灾害处置有力有效。近10年,我国大陆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30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效开展抗震救灾,成功应对处置了四川芦山7.0级、四川九寨沟7.0级、青海玛多7.4级等重大地震。特别是2021年5月21日晚、22日凌晨,发生云南漾濞6.4级、青海玛多7.4级“一夜双震”,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筹调度,支持指导云南、青海两地同步开展震情趋势研判、人员搜救、群众安置等工作,取得了两场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
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大部分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东部地区达到2.0级,其中首都圈、长三角等人口稠密地区达到1.0级。国内地震实现2分钟自动速报,信息服务覆盖人口由百万量级提升至亿量级。大力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基本建成中国地震预警网,在京津冀、福建、云南、四川等地区试点开展地震预警服务,对云南漾濞6.4级、四川芦山6.1级等多次地震成功预警。建成由5000多个地震监测站点组成的数字化、网络化地震监测台网,逐步打造“空天地海”一体化的智能监测业务体系,地震监测仪器核心技术实现了自主创新可控,专业设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地震预报研究开启数值物理预报探索,加强新时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的长中短临一体化地震预报探索实践。
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基本完成全国调查任务,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持续实施,44个试点区县完成风险评估与区划,229个重点区县扎实推进房屋设施加固任务。发布实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在全国范围消除不设防区域。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成地震安全农居2400余万户,惠及人口6800多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中小学校舍近3.5亿平方米,建筑抗震能力不断提高。先后对我国主要地震活动断层和100多座大中城市开展探测,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更加清晰。确定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年度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更加突出有重点的全面防御。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深入推进,全社会减灾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增强。
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迈上新台阶。在应急管理部党委直接领导下,全国共制定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超过35万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衔接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组建102支重型地震专业救援队和248支轻型地震专业救援队,地震志愿者队伍迅速壮大。建立56个中央库、84个省级库、398个市级库、2781个县级库,形成四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物资储备模式日趋完备,物资调运能力逐步提升。构建覆盖全国的应急指挥系统,基本形成“天空地”一体的地震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地震灾情速报平台,实现震后0.5小时完成震灾快速评估,提供人员伤亡、房屋破坏初步信息,2小时形成辅助决策建议,平均4天完成灾区地震烈度评定。全国建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7.2万余座,总面积约40亿平方米,可容纳约7.9亿人。
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拓展。不断深化地震孕育发生和成灾机理认识,地震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取得重要进展,提出活动地块、大震危险源判定、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等原创性理论,产出一系列科技成果应用于国土和城市规划及国家重大工程选址,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抗震技术措施广泛应用于一般工程,减隔震技术应用于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成功发射首颗电磁监测试验卫星“张衡一号”,开展全球空间电磁监测并应用于地震预测研究。举办汶川地震十周年国际研讨会,发布《汶川启示》,为国际地震减灾提供中国方案。援建老挝国家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中国—东盟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援建巴基斯坦、萨摩亚和尼泊尔地震监测台站项目交接列入国家领导人国事访问成果。与全球80个国家、13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27个国家签订地震科技合作协议,33位专家在国际组织中担任职务。构建“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协调人机制,24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式加入。完成中亚天然气管道等30个海外重大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坚决扛起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国建设,是我们肩负的光荣使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全面融入“全灾种、大应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当好党和人民地震安全的“守夜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做好重大地震灾害风险应对准备。当前我国地震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东部地区自河北唐山7.8级地震以来将近半个世纪未发生7级以上地震。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设施和大型综合体等大量增加,地震灾害链不断延长,防范大震巨灾风险任务紧迫。我们要始终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责任,深化地震灾害风险发展规律认识,提前布局防震减灾资源。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工作制度。开展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预评估,指导服务地方政府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检查和业务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大震巨灾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应急备勤。强化震情监视跟踪和分析研判,科学把握震情发展趋势,力争在大震之前“打个招呼”。
狠抓规划落实,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统筹落实国家应急体系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和相关规划,到2035年基本实现防治精细、监测智能、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现代智慧防震减灾。加快形成覆盖我国海陆及周边地区的现代化综合地震监测体系,着力提升西部地区和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西部大部分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近海海域达到3.0级,重点地区灾害性地震发生后10秒内发布预警信息。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继续开展大中城市活动断层探测,编制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加强科普宣传和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把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集野外观测、数值模拟、科学验证及成果转化应用全链条的科技创新平台。落实《国家地震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各项任务,瞄准大陆活动构造等24个科学技术优先主题开展集智攻关,加快推动我国步入世界地震科技强国之列。
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防震减灾+”服务新格局。坚持需求导向,推进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良性互动,建设国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探索“防震减灾+”服务新模式。实施“防震减灾+重大基础设施”,做好水库大坝、油气储运管线、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和预警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实施“防震减灾+国家重大战略”,编制特大城市和城市群抗震韧性规划标准,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地震灾害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实施“防震减灾+新型城镇化”,强化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服务和指导,推动地震动参数区划对接国土空间规划。
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全社会协调推进整体合力。认真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统筹推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将防震减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鼓励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保驾护航!(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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