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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策略] 刘同山等:以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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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1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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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山 尤思琦

——基于农业及农业农村服务业视角

  一、乡村振兴需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个国家的农业竞争力可以从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来衡量。在开放经济体中,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指一国在国际市场上出售其农产品的能力,即保持农产品的贸易顺差或贸易平衡的能力。农业的国内竞争力是指农业在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竞争时保持自身地位的能力,可以通过不同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来反映。如果一国的农业在国际、国内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就可以说该国的农业有竞争优势,相应的农业体系也比较强大。
  无论是从国际上看,还是和国内的二三产业相比较,我国农业的竞争力都偏弱。从国际上看,近年来,我国的大米、小麦的生产者价格快速上升,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背离了国际市场的价格走向;而玉米价格虽然近年随着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调整出现回调,但依然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见图1)。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国际竞争力弱,导致大量国外农产品涌入我国,出现了“洋粮入市、国粮入库”的尴尬局面。从国内来看,产业增加值和不同产业就业人口数据显示,在过去50多年来,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增长了不到10倍,而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增长了20多倍,是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2倍多。而且,进入新世纪以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左右,考虑到工资性收入在纯收入中的占比已经超过40%,是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而且“纯收入”的统计口径又比“可支配收入”大,这表明从事农业的回报远远低于二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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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竞争力弱的另外一个表现是经营成本高、收益低。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快速走高,严重损害了农业生产稳定性和农业经营效益。《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生产成本持续快速增加,每亩平均总成本在2011、2012和2013年分别突破700元、900元和1000元大关。截至2017年,三种粮食每亩平均总成本已经达到1081.59元,是2004年的2.74倍(见表1)。其中,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是造成粮食生产成本快速上涨的重要因素。农业经营利润被不断攀高的生产成本所蚕食。三种粮食每亩平均净利润在2011年达到250元的高点后持续下滑,截至2016年,每亩净利润已经减少到-80.28元,新世纪以来首次出现“种地赔钱”的现象。 2017年,三种粮食每亩平均净利润虽然有所回升,但仍为-12.53元。除三大主粮外,在列入《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15个主要农产品中,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烤烟利润都为负,其中有的品种还是连续多年负利润。同时,高生产成本推高了粮食的市场价格,致使国内粮价逼近甚至高于国际粮食的进口到岸完税价格,一度出现农民卖粮难的情况,进一步挫伤了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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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扭转农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措施。实现乡村振兴,提高农民的农业经营收入,增强农业在国际上和国内不同部门间的竞争力,这三者都离不开强有力的农业体系。这要求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来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效率,通过建设经营体系来创新农业资源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强有力农业体系的构建,需要在协调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市场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系统,是多层次、复合型的产业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衡量现代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主要标志,解决的是农业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就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各区域的资源比较优势,以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为手段,通过对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农业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配置效率。
  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因此对农业农村进行补贴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现代农业体系的组成,除了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外,还有支持保护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支持保护体系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经营财政支持等;支撑服务体系则包括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智力支撑等。
  二、产业兴旺需要延展农业产业链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乡村振兴的落脚点是农民生活富裕,而生活富裕的关键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离不开农业增效,离不开产业发展。只有产业兴旺,农民才能富裕,乡村才能真正振兴。正因如此,党中央在十九大报告中将“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五个总要求的第一个。
(一)产业兴旺的实现路径总体分析
  长期来看,农业的进步主要靠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但是,以科技反映的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长期积累的过程,短时间内难以取得重大突破。因此,科技进步对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主要是潜移默化的长期影响。生产关系的调整会释放农业发展的潜能,从而为下一次生产力提升做好准备。这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了很大的经济发展潜能,并支撑了后续的城市和工业改革的历史事实中可见一斑。因此,从生产关系上着手,调整农业的经营模式,拓展其功能,是一个可行的方向。
  农业是一个具有很强特性的产业,要想快速发展,形成兴旺局面,主要有三种方式:方式一是在单位产值不变的情况下,扩大单个主体的经营规模,从而扩大经营收益,美国农业主要是这种模式;方式二是在不扩大经营规模的情况下,通过改种经济价值更高的作物甚至改变耕地用途,或者创新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单位经营面积的市场价值,荷兰农业是这种模式的代表;方式三是既不扩大经营规模,又不改变种植作物的类型,而是主要通过充分挖掘和借助农业的多功能性,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延长以及向二三产业尤其是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拓展来实现农业产业振兴,我国大城市周边农村的生态采摘观光和台湾地区的民宿主要依靠这种模式。
(二)以扩大规模、调整结构促进产业兴旺遭遇挑战
  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而农产品价格稳中走低,农业经营利润持续大幅降低,甚至2016年、2017年连续出现了亏损(见表1)。“种地赔钱”让土地流转明显降温。一些农民想出租土地却没人承接,据2018年1-3月对黄淮海农区20个县1019户农户的问卷调查发现,有375户农户(占比36.8%)想把正在种的一部分承包地租出去,却由于没人租(占比70.1%)或租金太低(占比19.5%)只得继续耕种。另外,愿意增加种植面积的农户只有329户,占总样本的32.3%。即使务农能与外出务工经商挣的钱一样多,也只有499户(占比49.2%)农户愿意长期从事农业。上述数据表明,现在土地流转市场是买方市场——有众多想出租土地的农户,但是愿意租地开展规模经营的农户较少,同时租金太低,相当多的农户不愿意长期从事农业。这意味着,通过扩大单个主体的经营规模来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做法已经陷入了困境。
  此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虽然可以促使农业经营主体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比如种植市场价格更高的经济作物,从而使其获得个更多的农业经营效益,但是由于农产品品种有限,而且很多农产品只能在某些地区种植,再加上全国只能有很少一部分耕地可以用来种植经济作物,因此,想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或者改变土地用途来提高单位面积的经营收益,难以覆盖更大范围、更多作物,只能在个别地区、少数品种之间实现。
(三)延长与拓宽农业产业链是产业兴旺的有效途径
  由于扩大规模受阻、调整结构受限,那么如何从农业产业链上实现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就值得重视。农业产业链,也叫农业产品产业链,是指农产品从原料、加工、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关联。具体来看,基于农业产业链推动产业兴旺,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延长农业产业链。其主要思路是把原本侧重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农业,一方面向上游的原料供应、科技服务等拓展,另一方面向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迈进。随着市场化意识的提高,不少村庄或农民合作社积极延长农业产业链。如克山县仁发农机合作社就是其中一典型,仁发农机合作社以提供农机作业服务起步,借助自有农业机械的优势,以租赁或入股的方式,统一经营着5万多亩耕地,其生产的优质马铃薯,以订单农业的方式供应给麦肯食品(哈尔滨)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2015年仁发合作社联合当地7家合作社,注册成立了哈克仁发农业公司,其负责把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大豆、马铃薯进行初加工后销售。2016年5月,仁发合作社又与荷兰夸特纳斯集团合作启动了哈克仁发马铃薯全产业链项目,向着集繁育、加工、种植、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生产企业演进。
  另一种方式是拓宽农业产业链。受产业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的影响,延长农业产业链带来的收益易受市场价格“天花板”的限制,潜力有限。为了充分发挥农村资源资产的特殊优势,实现农村产业兴旺,不少地方还基于农业的多功能性,借鉴产业融合、产业集聚的思路,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农业产业链。例如山东东平县南堂子村,该村为了发展乡村旅游业,自2014年以来,村里采取“固定土地股、变动户口股”的模式,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对村庄进行旅游开发。为了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南堂子村设计出了兼顾土地、户口和劳动贡献的收益分配机制:土地股为每年1000元/亩的保底收益加年终分红;户口股随人口变动而变化,仅参与年终分红;管理人员的收益直接与当年合作社盈余情况挂钩。合作社优先安排本村村民就业。截至2017年底,南堂子村的门票和鲜果采摘收入已经从几年前的10万元快速增加至500万元,合作社的年盈余达到了50万元,带动本村及周边4000多人就业。
  当然,延长农业产业链和拓宽农业产业链的做法,是相互融合而不是相互分割。不少乡村一边积极延长农业产业链,一边大力发展和农业相关的其他产业,通过多样化、跨领域经营实现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例如山东平度县杨家顶子村,自2007年在村主任杨某的带领下从种植订单大葱起步,经过十年的努力,至2017年,该村已发展蔬菜种苗繁育及种植基地2000余亩,成为集葱苗设施化栽培、有关农资提供、大葱规模化种植、技术指导和统一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不仅如此,杨家顶子村还注册成立农民合作社,承接政府扶贫项目资金及各类涉农项目。目前,杨家顶子村已经成为平度县现代农业展示窗口和乡村休闲旅游基地,是当地以产业推动乡村振兴的模范。
  三、产业兴旺需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加快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对接,需要对我国小农户的特点有清醒认识。当前,我国小农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农户数量多且经营规模小,普通农户之所以被称为小农户,根本原因是其经营的土地规模很小。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在全国2.73亿农户中,有2.12亿户经营耕地面积不足10亩(不含未经营耕地的0.21亿农户)。小农户分散生产仍然是我国农业的一个基本特征。世界银行在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将经营土地面积小于2公顷(30亩)的农户界定为小农户。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即便21世纪中叶城镇化率达到75%,我国仍有近亿农户,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仅为20余亩,农业经营主体依旧是小农户。
  另一个特点是农户兼业程度高且分层分化明显。由于土地规模小,加上农业经营效益低,在20世纪末城乡壁垒打破后,农户兼业成为常态。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农民工数量为2.86亿人,这意味着基本上每个农民家庭都有人外出打工。从职业及收入来源看,小农户之间也呈现出明显的阶层差异。农业农村部的固定观察点对全国31个省355个县2万多农户的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仅有12.8%农户的农业收入多于非农收入,比2003年降低了足足21.5个百分点;且非农收入占比超过八成的农户比例高达64.0%,比2003年提高30.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对大部分小农户来讲,农业收入已经不再重要,农业也不再是其“安身立命之所在”。从小农户的现状出发,一些地方围绕农业转型升级,创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衔接机制,把传统小农生产引入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
(一)基于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加快小农户的横向联合
  发展现代农业一般需要较大规模的土地、资金,而这些要素现阶段主要由小农户分散承包经营或占有。对此,一些试验区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小农户之间联合起来,组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一是引导小农户以土地、资金入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例如山东省枣庄市北池村在政府的帮扶下,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全村的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给全村401户共计1486人,并说服成员每人出资500元,加上45.7万元扶持资金,共投资120万元建设了占地5亩的农业设施、工业厂房等。设施和厂房出租收益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股东年分红100元,实现了农村改革和农户增收的联动。
  二是支持小农户真正联合、紧密协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少农村改革试验区都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其规范化运行作为加强小农户利益联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例如安徽宿州市大力支持从事种植、养殖的农户联合起来,通过“集体行动”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目前该市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万余家,有效改变了农业生产经营“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传统局面,初步实现小农户抱团闯市场。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外围成员(被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比较松散,但是一些农业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较大的种植、养殖农户,通过向合作社出资、参与合作社管理等方式,与其他核心成员形成了紧密的协作关系。
  三是实行经营收益二次分红,强化小农户与其他各方的利益联结。例如四川崇州市有226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全县耕地面积的61%。其中大部分土地股份合作社都按照政府的指导意见,在盈余分配时采取了“保底收益+二次分红”的方式——如集贤乡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除了每年向入社农户支付720元/亩的保底租金外,还把合作社盈余的30%分红按入社土地比例给农户。
(二)基于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纵向合作
  在推进农村改革过程中,为调动各种资源要素的积极性、降低生产的监督管理成本,各试验区基于市场经济中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原则,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形成了超额奖励、统种分管、农业共营等制度安排,有效加强了小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
  一是通过“超额奖励制”,构建对劳动、资本均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劳动和资本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例如四川内江市洪家寺村拥有技术、资金和销售渠道的6位村民联合出资200万元,注册成立的“蓬瑞种植合作社”,在村集体支持下,带动168户农民将329亩土地连同地上的柑橘树入股到该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农户每年向合作社缴纳200元/亩的柑橘树管理费,合作社的盈余按7:2:1的比例在入股农户、出资股东和村集体之间分配。农户在农闲时在合作社务工,并可以从合作社承包一块土地在柑橘树下套种生姜。承包农户每年向合作社交3500斤生姜,超产的生姜由合作社以市价收购并将盈余的70%分配给承包农户。同时,合作社还向承包土地种姜的农户支付1050元/亩的人工费,并免费提供农资、技术等服务,一举实现农业规模经营、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户勤劳致富。
  二是通过“统种分管制”,发挥农户的劳动力优势和农业企业的加工销售优势,各得其所、美美与共。宁夏平罗县目前已有7家新型主体在7300多亩耕地实行了“统种分管”模式。以2016年率先开展“统种分管”的平罗宁禾谷米业公司为例。首先,该公司要求有关农户按照协议在某一地块种植指定的水稻品种,并以低于市价10%左右的价格为农户统一采购农资、购买农机服务;其次,农户负责自家承包地上种植水稻过程中需要人工较多的生产环节,如田间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而公司负责较少需要人工的生产环节,为农户提供整地、收割等服务;最后,公司以高于市场价8%的价格收购该地块达到特定标准的稻谷,并按耕地面积扣除生产环节为农户垫付的农资、农机作业费用。如此一来,企业有了稳定的生产基地,农户降低了水稻种植的成本和辛苦程度,而且优质农产品不愁销路。各方都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合作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三是通过“农业共营制”,把抱团经营带来的增量收益,在小农户、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之间合理分配。例如四川崇州市白头镇610户农户以1740亩承包地经营权(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优先股,四川润地远大生态农业公司(简称“润远农业”)以技术、生产投入占股60%,联合组建新的农业公司。公司经营纯收入在向农户支付每年500斤/亩稻谷折价(约650元/亩)的土地优先股收益后,剩余部分按2:8的比例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润远农业”公司中二次分红。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到的二次分红,再按照2:3:5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发放给土地入社农户和给予合作社职业经理人(专业大户)奖励。
(三)基于互惠互利、共生共融理念,推动各类服务主体与小农户紧密协作
  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让技术、资金、市场信息等更有效地流向农业农村,农村改革试验区注重发挥各类组织的中介桥梁作用,积极引导各种经营性或公益性服务主体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改善小农业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之间的利益关联,形成现代农业发展的合力。
  一方面是推动组织模式创新,强化盈利性服务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例如山西朔州市通过“套餐式、增益型”农业生产托管和粮食银行,把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和农资供应、农机服务、粮食销售加工企业等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整合起来,这样做不但可以借助供货渠道优势降低10%~20%的农业生产成本;还可以通过种植优质品种、减少粮食流通环节,让小农户粮食销售价格比市场价格高1~5分钱。借助“降本”和“提价”,朔州市的做法保障了包括小农户在内的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的农业经营收益。安徽宿州市在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的支持下,采取土地信托的方式,对农户承包的土地进行整治并调整种植结构。小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信托项目后,可以获得“不少于1000斤小麦折价的固定地租+70%土地增值收益中的相应比例(由农户参与信托的土地面积决定)”,并可以优先在项目中务工。
  另一方面是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公益性服务主体对小农户的支持。例如四川崇州市建立了农业培训导师制度,对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开展一对一指导,再由职业经理人对在合作社务工的普通农户进行示范指导,让普通农户在“干中学、学中干”,提高其现代农业的生产技能。同时,还由政府、供销社和农业企业联合出资,按片区建成了10个“农业服务超市”,为小农户提供农资、农机等服务,并免费为全市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大户)和普通小农户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
  四、产业兴旺需要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业
  一边是市场化浪潮从工业渗透到农业、从城镇蔓延到乡村,市场所倡导的专业分工理念为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另一边是集体经济组织日益涣散、职能弱化,农民组织化程度依然很低,而且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农业副业化、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严重。时代在变化,小农户的生产生活也正在经历重要转型。谁来为大量兼业的小农户提供生产生活服务,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业,以服务的专业化解决小农户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成为很多地方的选择。
(一)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解决农业劳动力非农化、老龄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要通过生产性服务为农业提供中间投入,为科技、资金、人才等有效植入农业产业链提供途径,为提高农业作业效率和农业产业链的协调性提供保障,为促进农产品供求衔接、提升农业价值提供支撑。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2009-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要从财政(补贴)、金融等多方面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201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搭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加强政策法律咨询、市场信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种养过程监控等服务。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2017年8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我国第一个定位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专门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实践的需要和国家的重视,让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机合作社为例,其数量从2007年的不足0.5万家,增长为2017年底的7万家。农机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进器,在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来自农业农村部的资料表明,一方面,农机合作社的服务领域与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农机作业服务从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一些有较强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升级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机具维修、农资统购等“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另一方面,农机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方式,推进机械化与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融合,经营规模与经营效益显著增加,对农民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在农业机械化的带动下,农业生产托管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一个核心领域,近年来实现了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是指服务主体通过提供全方位、高标准的农业生产服务,让农户在保有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把耕、种、管、收等环节的农田作业交由其统一管理的一种服务带动型农业规模化经营方式。与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相比,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有三个突出优点:一是经营者(服务提供方)不需支付土地租金,反而可以向农户收取作业服务费;二是规模经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仍然由众多小农户分散承担,可以避免农业风险过度集中,规模经营的稳定性得到提升;三是农户仍然保有承包经营权,迎合了部分农民的“恋土情结”,同时能够保留农村土地的“劳动力蓄水池”作用,避免因经济波动出现失地、失业的流民。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统计,2018年,全国活跃着37.0万个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78万个、农民合作社15.31万个、农业企业2.39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土地面积达2.9亿亩,接受服务的农户数量达到4633.1万户,农业生产托管率达到16.9%。同时,不少农机合作社还积极承担农村扶贫、绿色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等公益性服务,为困难农户提供 “两优一免”农机作业服务,部分合作社主动吸收贫困户参股入社,带动村民共同脱贫致富。
  无论是农产品销售,还是农资采购,小农户分散经营都难以和社会化大市场对接。为了让小农户专心生产,专门负责农产品入市和农资下乡的农村经纪人应运而生。据工商部门统计,目前有几百万农村经纪人,分布在农、林、运、批、销等行业,在小农户的农产品销售和农资采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农业农村部计划用10年时间培训3万名农村经纪人,打造一支骨干农村经纪人队伍。除此之外,近几年,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专门协调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事务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中心)和土地流转经纪人。目前,全国有数万个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中心)和近10万土地流转经纪人。这些平台(中心)和经纪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与租田大户之间的信任问题,降低了土地连片流转的难度,提高了土地流转契约的稳定性,激活了农村土地的跨区域流转。
  在农业生产的科技保障方面,农技推广队伍、科技特派员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这里不再一一赘述。此外,随着规模化养殖、种植农户增多,农村还出现了抓鸭队、植保队等专业化的农业服务组织,也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兴旺。
(二)农村生活性服务业
  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休闲养老、农村婚丧嫁娶等针对农村居民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日益繁荣。例如宁夏平罗县结合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有偿退出和改革,在村里建设了养老院,搞起了养老产业。老年农民可以凭借土地退出补偿、土地流转收益等支付养老费用,入住农村养老院。目前,平罗县灵沙乡胜利村的养老院已经入住74人。这一做法,不仅增强了老年农民的获得感,还缓解了小农户的后顾之忧,活跃了村庄经济发展。
  在一些自然风光秀美的农村,还出现了一些针对城镇居民的休闲旅游产业形态。例如河南济源市花石村在2015年8月份完成集体资产股份改革后,利用村庄生态环境好、交通便利的条件,采取“村干部带头、村民自愿入股、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筹资220万元,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租赁村里的土地,建设了“南山森林公园滑雪场”。由于地理区位好、生态环境优美且选择的项目合适,滑雪场在2015年一个月内的经营收入达115万。2016年4月合作社决定筹建“水上乐园”,看到滑雪场项目赚钱的村民纷纷要求入股,最终全村有97户农户成为第二个项目的股东。冬季滑雪,夏季玩水,合作社旺季的日均营业收入超过2万元,入股万元的农户年分红超1000元。
  五、以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的问题与对策
  总体来看,我国到了优先乡村发展的新阶段,很多地方已经形成了较好的产业基础。但是在以产业兴旺促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一)谁来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如何实现?
  农业农村的衰败,很大程度上是乡村资源要素连续几十年单方向流入城镇导致的。农村最优秀的人才,以升学、招工和外出务工经商等方式流向了城镇,农村的土地和资金也通过各种渠道从农村流失。不改变资源要素从乡到城的单向流动,仅依靠小农户自身实现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这在资金、人才上都存在严重不足。因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央精神,推动乡村产业兴旺,需要加快城镇人才、资金回流,具体来看,主要可以从以下两点着手:
  1.探索集体成员身份多样化,消除人才回流乡村、发展合适产业的制度壁垒。地方政府可以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从农村社区的封闭性将会逐渐打破的大趋势出发,按照“政经分离”的思路,将农村社区居民分为有集体土地股份的成员和无集体土地股份的成员,打通城乡户籍壁垒,为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带动小农户发展提供制度安排。可以借鉴山东东平县等地的做法,将成员分为“土地股成员”和“户口股成员”,二者具有不同的经济权利。户口股成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通过受让、赠予等获得集体土地股,从而获得土地股成员的经济权利。
  2.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发展合适的产业,强化其与小农户的利益链接。工商资本尤其是农业企业,一头对接市场,一头直接带动或通过合作社等中介组织联结小农户,是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引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可以总结借鉴一些试验区和试点的做法,在符合政策条件和保证小农户基本收益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和相关企业以设备、资金、技术等入股,小农户和村集体以土地资源等入股,联合成立股份公司,发展现代化的种养殖、乡村生态观光旅游等项目。
  当然,考虑到农业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政府在乡村振兴和有关产业发展中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为什么小农户难以在产业兴旺中获得更多收益,如何改善?
  小农户之所以难以在产业兴旺中获得更多收益,是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决定的。一方面,乡村的产业兴旺,需要整合各种资源要素,不仅需要土地、劳动力,还需要资金、技术、市场以及企业家才能。各种资源要素必须获得合理报酬,才会愿意到乡村发展产业。然而,在乡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但资金、技术、市场和企业家才能较为稀缺,导致小农户的可替代性强,市场谈判能力弱,在与资金和企业家合作时,难以保证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在农村发展的各种产业一般都涉农,与工业、服务业相比,具有风险性高、盈利性低、投资回报期长等弊端。因此,资金、技术和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去乡村发展产业的激励较弱。即使去了,按照市场经济的逻辑,也必须要求获得相应的回报。相关主体之所以愿意和小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皆是由于可以从中获得更高收益。否则在“零和博弈”困境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会尽量压低小农户的收益,以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相关产业的利润是既定的,资本和企业家会追逐尽可能多的收益,而小农户的市场势力和谈判能力都比较弱,其利益当然难以保证。
  农业的利润较低,不少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自身也面临生存压力。只有与小农户联合可以获得更多收益——这种收益可以来自成本降低、售价提高或种植结构升级,各类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才有动力与小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宁夏平罗县的“统种分管”和山西朔州市的“套餐式、增益型”农业生产托管,都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售价的典型。安徽宿州市的土地信托则是通过放弃种植收益较低的粮食作物,改种蔬菜,获得了足够多的收益后,才使得其他各方与小农户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了在发展产业和资本、企业家获利的同时保障小农户的利益,一方面需要加强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以几百人组成的合作社的名义和企业主谈判,显然比单个农户去找企业主更为有利。另一方面,对扶持农业发展的各级财政资金,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时,要求其直接带动一定数量的小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
(三)当前乡村产业兴旺存在哪些挑战和障碍,如何消除?
  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乡村产业振兴,不仅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对资源要素的引导作用,还必须立足于当前农业农村的实际,结合农民的需求,分层考虑、分类推进。具体来看,要想实现乡村的产业兴旺,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避免无序的、撒胡椒面式的产业下乡和乡村振兴。显然,乡村振兴不是所有乡村同步振兴,产业兴旺也不是所有乡村都达到同样的产业水平。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路径可能是土地规模型、资本密集型或劳动力密集型。这是由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类型等客观条件决定的。比如,在一些山区从事果蔬种植一般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而在东北等地规模化粮食生产主要表现出大型农机具对传统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乡村振兴需要统筹考虑各地的区情民意,根据不同类型发展村庄的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分层考虑、分类推进,合理编制乡村振兴及产业发展规划。
  2.认清异质性小农户的差别化产业发展需求。当前,农户已经严重分层分化,相当多的外出务工经商的小农户把土地流转出去,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也不在意农业产出。而且有不少小农户已经在城镇定居,这部分人不会太在意乡村产业发展。真正期待农村产业兴旺的,主要是兼业程度不深、非农就业不稳定、不充分因而家庭有劳动力闲置的那部分农户,以及有意愿、有能力长期在农村从事农业的那部分农户。这部分人需要乡村的产业兴旺给自己带来更多就业机会或者更好的市场环境,从而获取更多收入。因此,在发展产业时,应当优先考虑能够给小农户带来更多就业机会、能够引导小农户直接发展现代化种养殖的相关产业。
  3.消除工商资本下乡和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当前,还是有很多人对工商资本下乡持有敌意,认为是去抢农民的资源。实际上,农业是个很难赚钱的产业——全国农村人口的占比超过40%,但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只有不足8%,而且农业经营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都比较高、投资回报周期长,想从农业赚钱是很不容易的。更重要的是,没有工商资本,单纯依靠来自农业部门的积累,很难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政策方面,目前对于人才下乡、乡村产业用地仍然存在不少政策限制。比如,农村户籍制度限制了城镇人口流向农村,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也因为相关政策难以市场化处置。这些政策不仅限制了人才和资金下乡,还束缚了农户以各种资源资产发展现代产业的能力。体制机制方面,当前农村事务管理和工作推进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各部门之间协调性不强,存在相互推诿的问题,难以形成改革合力。
  总之,为了加快乡村的产业振兴,基层需要加快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加强有关部门协作,引导工商资本去乡村发展现代种养殖和生态旅游等产业;顶层需要加快出台相应政策,提高农村资源资产的市场流动性,提升农户对接现代产业发展的能力,让农民分享产业兴旺、乡村振兴的更多成果。

粮农智库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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