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入会,结交专家名流,享受贵宾待遇,让事业生活双赢。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陈丽(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梅州市地处闽粤赣边区,是农业大市,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生态资源。一直以来,由于历史、区位、交通等原因,梅州经济落后于广东整体水平,为广东省后发达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梅州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有可为。目前,梅州被列入广东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市,金融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主动发挥“助推器”作用,为乡村振兴输入源源活水,推动梅州的改革发展顺利进行。
广东梅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主要做法
(一)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推动金融服务“三农”
一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金融机构落实央行货币信贷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督促地方法人机构根据MPA评估指标的要求,科学、统筹、合理、审慎规划业务,做到月度贷款均衡投放,灵活调控;加强与上级行和法人机构的沟通、协调,审慎规划狭义、广义贷款的增量与进度安排;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做好MPA政策的传导、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评估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充分发挥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的导向效应,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利用央行优惠资金扩大涉农信贷投放,降低“三农”融资成本,持续改进和完善农村创新产品。全辖共有10家法人机构运用了再贷款政策资金,机构覆盖率达91%,是广东法人机构应用再贷款家数最多、覆盖率最高的地级市。2016~2018年,梅州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9.69亿元,其中扶贫再贷款11.73亿元,占全省扶贫再贷款发放额的57.84%,位居全省第一。2018年,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直接支持各类经营主体3309户,直接带动帮扶贫困户2767户。三是持续加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管理,及时传导相关利率政策和要求,充分发挥自律机制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督促机构合规定价,有效引导辖区贷款利率稳中下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因地制宜开展金融创新,助力产业兴旺
结合农村产业特点,推出“蜜柚宝”“农养宝”“农具宝”“陶瓷宝”“茶香宝”等对接性强的金融产品。与市农业局、扶贫局、省农担公司等单位开展项目对接,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台创园”助农贷款项目、扶贫贷款等,精准帮扶创业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出“公司+农户+再贷款”涉农规模供应链融资模式。截至2018年末,梅州市形成了15条规模供应链,融资笔数210笔,金额达2477.4万元,支持127户农户发展种植、养殖等产业;大力支持绿色农业、低碳农业发展,重点支持农村污染治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理、“三废”环境治理、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以及农村光伏发电、生物质能供热等清洁能源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退耕还林等农业生态项目建设,县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截至2018年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24.41亿元,同比增长8.68%。以蕉岭、五华县分别被国家确定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契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经过三年多试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量逐年扩大。截至2018年末,辖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459笔,金额2.21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339笔,金额2.42亿元。
(三)扎实推进金融脱贫攻坚工作,助力生活富裕
依托广东省“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将辖区6县2区5.76万户贫困户名录分地区共享给金融机构,助力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贫困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梅州银行业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意见(2016-2018 年)》,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给予优先支持,将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适当倾斜。截至2018年末,梅州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25.92亿元,当年累计发放19.17亿元,平均利率4.80%,同比下降0.26个百分点。围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等重点领域,探索出“扶贫再贷款+扶贫担保+产业扶贫”“扶贫再贷款+农业龙头企业+贫困户就业”等一批示范样本。如农业银行梅州分行采用“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项目扶贫”模式,依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通过信贷支持、收入分红形式带动五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近11000户贫困人口享受扶贫分红收益。
(四)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助力生态宜居
在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建设助农取款点的基础上,选取331个具有代表性的示范点,升级建设乡村综合型助农取款点。截至2018年末,梅州市设立综合型助农取款服务点2990个,2018年共办理取款、转账、缴费等业务151.37万笔,金额8.61亿元。在全省首批试点开展“村邮乐购驿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农村多功能综合服务点,探索推广运用“助农取款+农村电商”“助农取款+移动支付”模式,进一步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和提高农民支付体验。面向农村地区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实施“移动支付+”模式,成功推动移动支付在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规模化应用。
(五)建立多层次农村信用体系,助建乡风文明
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自主开发的梅州市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采集了全市78万户农户信用信息,覆盖全市91%以上的农户,并开展信用评价和培育工作,增进乡村整体信用。截至2018年末,全市共评定信用户25万户、信用村1659个、信用镇34 个。同时,将信用建设与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等政策有机结合,探索出“信用村+专业村+整村批量授信”“信用户+扶贫担保基金+扶贫贴息贷款”等信用激励模式,对信用环境较好的镇、村、家庭农场以及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授信和信贷优惠。此外,依托梅州市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征信服务,推动非银信息的整合和应用,归集了工商、税务等19个部门44个信息类9000多万条公共信用数据,构建“融资服务+信息查询+信用评价+风险预警”的信用融资服务链。
(六)提高农民金融素养,助力治理有效
首先,丰富金融教材的内容、形式、题材和载体,形成集课本、视频、音频、戏曲、电视剧为一体的教材库,在全省率先编写出版金融知识进校园专业读本《我的第一本金融书》,重点宣传征信、外汇、人民币反假、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金融知识。其次,创办金融夜校,重点关注“小老乡”(青少年、老年人和乡村居民)低净值人群,到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或两省交界地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行动”,多渠道广范围收集并及时发布金融风险提示,开展具有特色、针对性强、效果突出的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宣传教育。
当前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
(一)支持乡村振兴的特色金融服务产品有待进一步开发
受创新意识不足、专业研发产品人员匮乏和技术支撑不够等因素影响,目前金融机构依然难以突破通过固定资产抵押来控制信贷风险的传统方式,在“弱化抵押”和扩大抵押物范围等信贷风险控制方面的创新有限。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经济主体对于农业产业链贷款、农村电商渠道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农业设施设备贷款、返乡创业人员研发创业贷款、乡村手工艺品贷款、基于新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抵质押贷款、基于新型农村养老模式的乡村养老贷款和休闲农庄贷款等,都有着较大的需求,但金融机构碍于信贷风险控制等因素,目前仍难以提供上述信贷产品。
(二)“三农”贷款主体抵押能力较弱
从农村的经济主体来看:作为“三农”贷款主体的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资产实力目前都比较薄弱,有效抵押物不足。即使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农村经济主体拥有的资产,也尚无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定,且此类抵押物目前市场化流转机制建设较为滞后,其抵押能力也较弱。
(三)地方政府债务面临紧约束
乡村振兴涉及到耕地整合、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水电路气信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梅州作为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有限,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必须依靠外部融资。但目前,国务院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限额内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债券,通过平台、“类平台”、地方国企等方式融得的资金都违反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地方政府不得擅自增加债务,故资金问题难以解决。
(四)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
首先,由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需要一定的时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具有小额交易、分散化、监控难等特点,这决定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成本会较高。其次,乡村振兴所涉及到的产业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都与农业密切相关,由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而农业以及由农业所延伸出来的农村新兴产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所以这些产业仍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
(五)农村信用环境有待改善
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经济主体信用淡薄,信用村、信用镇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不够理想,“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环境还未形成,违约、失信、逃债现象时有发生,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在目前农业保险体系、风险补偿体系、担保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风险偏大,急需通过担保、再担保、引入保证保险等方式来分散和降低风险。
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
(一)丰富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完善农村和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基层央行和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和MPA考核对县域的倾斜力度,有效落实差别化的监管政策,还要顺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需求,着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激发县域金融市场活力。二是要丰富县域金融供给主体,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在县域的布局,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扩大金融机构县域分支机构的业务创新自主权。
2.鼓励创新信贷产品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适合生态农业、黑臭水体整治、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稳妥探索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及其收益权贷款等业务模式;探索股权债权相结合的科技环保金融服务模式。二是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发展融资。鼓励创新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林权抵押、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发展“公司+农户”、村级互助担保基金担保贷款等信用共同体融资模式;促进小农融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3.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中的科技含量
持续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大力推广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业务,推广“移动支付+”普惠金融特色模式,扩大现代支付工具在农村的普及应用,帮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存取款等基本金融服务;利用“互联网+”的创新模式,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进“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设计并推广适合农户、方便快捷的小额信贷服务和农业保险服务。
(二)完善配套政策,满足乡村振兴金融需求
1.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衔接工作。借鉴试点经验,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多种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支持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动形成市场化的可持续运作模式,做好存续期内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业务。二是引进或成立专门的农村产权评估机构,规范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标准,为农村产权流转抵押提供保障,充分释放惠农政策红利。三是深化银保财合作机制。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大力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强金融机构抵御系统性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产权抵押贷款的担保功能,提高农户信用保证能力。
2.加快推动涉农产业发展壮大
一是加大对企业上下游原材料农产品种植、产品开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指导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引导涉农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挂牌上市,扩大融资渠道。二是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设立特色涉农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平准基金等,以财政资金撬动各类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投资进入涉农产业,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3.发挥涉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一是提高预算内地方政府债券新增额度和增设乡村振兴专项债。建议适度倾斜债券发行额度,引导地方政府通过省政府发债融资,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创设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允许省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为乡村振兴中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募集资金。二是建议加快打破支农资金条线管理的制度约束,将分布在各个部门、各个板块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起来,作为乡村振兴中基础设施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或未来的偿还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领域,放大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和聚合效应。
(三)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镇)的创建评定工作,根据评定对象信用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信用评价的真实性、公信力和认可度;通过信用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地区整体信用环境的改善。二是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对守信、信用好的社会成员给予各类办事的便利及政策、资金支持,反之则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结合“信用记录关爱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时间节点,多渠道开展金融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针对公众关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征信宣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