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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诗萌(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助理教授) 我国是世界公认的文明古国,不仅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也拥有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守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责任。其中,古建筑凭借其独有的历史、文化、艺术与技术价值,往往是最易被大众熟知也最早开展保护的遗产类型之一。中国古建筑具有时间跨度大、地域分布广、结构类型多、文化内涵深、显示程度高等特征。作为历史上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建筑不仅真实记录着各个时期、地域人们的生产生活,也见证着中华文明的发展演进,具有重要的保护与传承意义。 保存及收藏文物的观念古已有之,而世界范围内,现代意义上的遗产保护理念与实践,则源于19世纪以来古迹爱好者们的自发推动。例如,法国1840年在古建保护者的倡议下成立了历史建筑管理局,开始立法保护历史建筑;英国1877年成立了古建筑保护协会,迅速推动古迹保护法出台。我国古建筑的制度性保护也得益于梁思成、杨廷宝、陈明达等早期先驱们的不懈努力。近百年来,随着保护理念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体加入到保护队伍中,保护对象也从古建筑、古遗址扩展到历史街区、城市、景观等,越来越多元的遗产价值受到重视。保护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保存本体,如1964年《威尼斯宪章》所言,更是为了“把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给我们的后代”,使人类“与其前辈留下的文明痕迹保持联系”。因此,保护文化遗产是为了今天,更是为了明天。 当前我国已建立起立体多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但保护实践依然任重道远,尤其需要在公众参与、价值发掘、可持续利用等方面不断加强。一方面,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但破坏古迹的行为仍有发生,城市更新中对历史古迹及其环境的群体性忽视与破坏尚未杜绝;另一方面,虽然已有不少遗存被列入各类保护名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进步,还将有更多我们曾经习以为常的物质环境要素沉淀出历史文化价值,成为新的遗产。例如在我们近期的保护实践中,有一座20世纪50年代建设的住宅大楼,它曾在本世纪初编制北京老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时被认定为“与历史风貌不协调建筑”,但今天已凭借其蕴含的独特时代价值,被列入“北京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成为保护对象。遗产保护事业需要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加入,去持续发现属于不同时代的价值,传递守护这些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不只静静诉说着岁月的故事,还可以在当代生活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以古建筑为例,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老房子通过功能更新、设施提升而焕发新生:北京的老四合院“变身”社区图书馆,福州的老船厂“转型”船政博物馆,湖南古村落里的老祠堂成为游客中心、文化客厅,甚至成为年轻人蜂拥打卡的网红景点。事实上,让古建筑以更巧妙的方式融入当代生活、为当代人服务,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保护。让我们从了解身边的历史文化遗产开始,从关注身边的历史环境变迁开始,做个有心人,更好地守护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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