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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可名(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小岗村这个曾经难以解决温饱问题的小村,后来却成为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在中国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小岗村时曾感慨道:“当年贴着身家性命干的事,变成中国改革的一声惊雷,成为中国改革的标志。”在40多年的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小岗精神”发端于“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在后续的发展实践过程中又被赋予沈浩精神脚踏实地、艰苦奋斗、为民办事、牺牲自我等思想内涵,进入新时代,在乡村振兴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的伟大实践中,“小岗精神”又融入了开拓奋进、敢于探索的时代特质,再次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撑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的精神力量,终于逐渐凝练形成了今天“敢于创造、敢于担当、敢于奋斗”的“小岗精神”。立足新时代,重新思考与理解“小岗精神”的时代意蕴,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坚持和弘扬“小岗精神”,就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农村推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和土地集体所有、集体使用的“两权合一”土地使用制,集体统一安排公社社员进行劳动。但这种体制受行政命令主导,生产队和农民缺乏生产的自主权和积极性。此外,当时农村的生产力条件十分贫乏,农民生产还受到“左”的思想的严重干扰。合作化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农村还有很多地方没有摆脱贫困,大量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1977年,安徽省“全省28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0%的生产队能够维持温饱”。具体到小岗村,1956年之前,该村年均产粮18万斤。1956年,加入高级社。1957年,收粮6万斤,开始吃救济。1958年,出现了“十里芋峰岭,一片茅草荒,百里菜花香,收了半土缸,千里水稻一大方,结果没栽一棵秧”的问题。到1978年,受“文革”影响,小岗村粮食总量3.5万斤,吃救济粮高达22.8万斤,全村几乎家家外出讨饭,数户人家绝户,成了远近闻名“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1978年,安徽省又遭遇特大旱灾,饥荒的黑云已沉沉压在小岗村之上。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78年底,小岗村18位村民聚在一起,共同达成了将生产队土地分给每家每户耕种的协议,并签订了契约。“我们分田单干,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这份寥寥数十字的契约,和18颗红手印,拉开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1979年,小岗村获得丰收,粮食总产达到13万多斤,等于1966年到1970年5年的总和。 1977年末,安徽省出台《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明确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鼓励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实施生产,为“责任到人”留了政策“口子”。凤阳人民在实践小岗村的成功经验时,为了规避“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等词汇面临的政治风险,将小岗村模式创造性地称为“大包干”。一时“大包干”歌谣在凤阳广为流传:“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但1978年全国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人民群众经历了长期的人民公社体制和受“左”的思想影响,对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态度仍是以质疑为主。1979年3月,《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读者来信,并附“编者按”。信中谈到:分田到组破坏了人民公社体制,搞乱了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挫伤了群众积极性,给生产造成破坏,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编者按”更是认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的地方,应该坚决进行纠正。1979年9月,中共中央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号召全党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但仍然要求“不许分田单干”。1980年5月,邓小平发表了《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说到:“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但在同年9月中央召开的省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问题的争论仍然十分非常激烈。直到1981年12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客观总结了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后全国各地普遍增产的效果,终于在理论层面明确指出“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为“大包干”的历史争论画上了句号。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8年9月22日,江泽民同志视察小岗村,他说到:“中国的农村改革在小岗村开了花、结了果。” 可以看到,以“大包干精神”为核心的“小岗精神”从诞生之初到推向全国,始终深深印刻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展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不畏艰险、义无反顾的求真务实精神,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的完整诠释。 二、坚持和弘扬“小岗精神”,就是要坚持一心为民、服务群众,以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渡过1978年冬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之后,小岗村并没有就此走上理想中的发展之路。到了2003年,当地百姓对小岗村的印象仍然是“偏、穷、乱、散”,全村人均收入2300余元,低于全县平均水平,村集体欠债3万元,村两委班子已多年无法选举产生。2004年2月,作为安徽省财政厅的选派干部,沈浩来到小岗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只过了一个月,在2004年3月的日记中,沈浩就得出:小岗村“一夜越过温饱线,二十五年不富裕”的结论。走遍小岗村的家家户户后,他在日记里写到:“他们住得实在是太难了。到了他们每一家,外面雨,屋内水,一家几口(孩子大人)挤在一起。这就是小岗村民的住处。”现实的无奈不禁让人疑惑,为何作为“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的“大包干”,在往后20年里失去了“魔力”,没能牵引着小岗人走向富裕?“小岗为什么落后?”“小岗该怎么发展?”“小岗希望在哪里?”在沈浩初到小岗的日记里,这样的问号有很多。在考察大寨村时,沈浩对郭凤莲讲到:“你们大寨是干出来的,而我们小岗村却是‘按’出来的”。 面对这些问题,沈浩给出了自己的思考答案,他在日记写道:“小岗几十年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在哪里?还不是根子在干部,没有一个真正好的带头人。”作为第一书记,沈浩责无旁贷地当起了带领小岗村走出困局的“带头人”。沈浩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奔波为民,辛劳为民,没日没夜地为群众办事,无私无畏地替百姓解忧。“有困难,找沈浩”渐渐成为了小岗村民的口头禅。 穷则思变,为了破局,沈浩带领村两委班子,不断进行调查研究。2004年, 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可以依法流转。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同年出台政策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新的时期,应对新的形势,沈浩从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的角度出发,找到了小岗村重新走上发展之路的关键,那就是重新拾起“合作化”“集体化”这个法宝。沈浩在日记中写道:“按当前形势,靠一家一户种田是不可能有希望的”,“需要第二次革命——再走合作社之路”。在南街村,他写到:“学习南街村,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沈浩结合小岗村实际,与村两委牵头确立了小岗村“三步走”的发展规划,即: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设施建设,发展旅游业;跳出小岗求发展,着力办好工业园。面对“小岗村要重走集体道路”的质疑,沈浩坚定地说:“当年的‘大包干’是改革,现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是改革,改革总是要承担风险的。只要能使小岗村富裕起来,别说这点儿误解和委屈,就是献出生命,我也愿意!”事实证明,沈浩的规划是正确的,在实施“三步走”后,小岗村的发展进入“快车道”,各项产业建设起来,村容村貌焕然一新。2008年,小岗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600元,达到2003年的2.87倍。 70年代末,小岗人为了“大包干”以“托孤”的决心按了一次红手印,在本世纪初,为了党和人民的好干部,小岗人一连按了三次红手印,铭刻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不朽丰碑。2006年秋,沈浩挂职即将到期,全村98户在联名申请书上按下红手印,向组织上请求把沈浩留在小岗村。2008年9月30日,胡锦涛同志视察小岗村,鼓励沈浩时说到:“群众拥护你,这是对你最大的褒奖!”到了第二次到期时,全村186户再次按下红手印,挽留沈浩这位好干部。可惜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11月6日清晨,沈浩因积劳成疾,猝逝在工作一线,年仅45岁。2009年11月8日,小岗人饱含泪水,第三次按下红手印,请求组织把沈浩永远留在小岗村。沈浩扎根小岗村任职6年,时刻关心、牵挂着小岗村村民。“两任村官呕心沥血带领一方求发展,六载离家鞠躬尽瘁引导万民奔小康”,这副挽联正是沈浩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精神的最好诠释。 沈浩精神不仅是对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的发扬和传承,沈浩精神还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为一心为民、服务群众,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扎根基层、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品德操守,为“小岗精神”在新时代注入了新的精神内涵。 三、坚持和弘扬“小岗精神”,就是要坚持伟大改革开放精神,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小岗村考察,并在小岗主持召开了农村改革座谈会。他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出发,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这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要求明确,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小岗村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2016年,小岗村在安徽省率先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经过成立组织、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配置股权,成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并发放股权证,村民从“户户包田”实现了对村集体资产的“人人持股”。同年,小岗村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一大批产业项目新建“上马”。到2018年,改革再次使小岗人走到了前列,全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作物良种覆盖率100%,农机综合水平79%,高出安徽全省10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农户经营为基础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特色农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旅游业为重点的三产融合发展格局。 2018年,小岗村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编制了《小岗村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中包括加快推进5平方公里的产业园区建设、争创国家5A级景区、建设4300亩高标准农田等多项内容,目标将小岗村建设成为一个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创新、创业、创意融合的全域田园综合体,成为中国“乡村振兴”的示范点。 2016年以来,小岗人坚持与发扬新时代的“小岗精神”,小岗村几乎一年一个新模样。到2021年,小岗村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169元跃升至27600元,增幅达70.7%;村集体经济收入从680万元增长至1160万元,增幅达70.6%;完成了2.132万亩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1.37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小岗4000多名村民中,自主创业的农场主、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等已达100多人,从事二三产业的超过2000人。曾经敢为天下先的“大包干精神”,到进入新世纪小岗村重走“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再到如今“村民要致富,村集体一定要强”的理念在小岗村深入人心。展望未来,小岗人提出了打造“百亿小岗”的宏伟目标。作为曾经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的小岗村,在新时代奋力迈出了农村改革和产业发展的新步伐,描绘出乡村全面振兴的美好图景。 不难发现,小岗精神是改革开放精神的重要组成,小岗精神的赓续与发展,始终伴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从1978年平地一声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一大二公”人民公社体制,到2004年实现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规模化经营,再到进入新时代,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发展壮大产权明晰、治理健全、利益共享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敢于创造、敢于担当、敢于奋斗”的小岗精神始终与改革相伴相生,也始终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生动写照。 小岗精神作为改革开放精神的重要组成,同样也承载了中国共产党人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自觉,承载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永恒宗旨,承载了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和弘扬小岗精神,是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真正实现“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的关键所在,也是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判断政策好坏的标准的关键所在。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小岗村时曾强调,“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部署,实现乡村“五个振兴”,站在新的起点,面向新的征程,我们仍需坚持和弘扬新时代的“小岗精神”,坚决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更好解决“三农”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进程中,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成建好,继续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行到底。(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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