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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赵秀玲: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现代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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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1 15: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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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玲(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乡村治理基本按西方的理论和逻辑运行,中国传统资源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作为批判否定的对象,这就带来不接地气和难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不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确立中国本位意识和中国文化自信,将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置于重要位置重新思考,并希望实现其现代转换,为中国乡村乃至于整个国家战略发展服务。
  一、近现代以来对乡村治理资源的态度
  整体而言,“五四”以来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经过了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最早的时候更多的是批判否定,后来慢慢肯定欣赏增多,再后来就是希望发现?激活?创新中国本土文化资源及其智慧?概言之,这一进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一是“五四”前后的激烈反对派,这包括梁启超?陈独秀?鲁迅等人,他们对包括乡土?乡村?农民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极尽批判?讽刺和否定?陈独秀甚至将儒家?道家?佛家都视为中国社会前行和发展的绊脚石,必欲清除而后快?鲁迅笔下的乡村社会和农民形象可谓一片衰退,是国民劣根性的集中体现?钱玄同和林语堂甚至认为,“中国民族是根本败类的民族,必须换血换种”,他们甚至提出“取消汉字”,代之以世界语或拉丁文?可以说,那时整个中国处于一种文化不自信状态,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乡村”成为一种垃圾甚至毒素,整体在侵害中华民族的肌体,需要来一场洗礼和革命,这也是鲁迅倡导的“立人”和“改造国民性”口号的内在原因?二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兴起的“乡村建设运动”和中国特色的文化建设?某种程度上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有其历史使命和必要性必然性,因为以封建专制主义作为主要线索的中国传统文化确实需要来一场革命?不过,如果离开中国传统特别是优秀文化,中华民族何以奠基和发展?所以,经过“五四”革命后,一些人开始反思和探索,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特别是延安整风倡导“文艺大众化”较有代表性?梁漱溟是以改造农村农民为前提,进行的是乡村治理资源的发现和转化;毛泽东则充分肯定农村农民的伟力,希望克服脱离中国传统的文化发展?可以说,此时可贵的文化选择在于:由“五四”的批判否定转向肯定倡导,农村农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其文化价值和治理资源被重新激活和转换?三是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文化及其治理资源得到高度重视?最有代表性的是毛泽东将农村农业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的创造性,在兴修梯田水库?农民增收?农村教育医疗?农民夜校?农民参政议政等方面迈出了历史性步伐,并取得革命性进展?改革开放后,农村?农业?农民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姿态获得根本解放,家庭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成为最强有力的推手,像村规民约?宗族观念等传统文化资源也得到应有的重视?四是新世纪新时代特别强调和更加重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这在习近平的有关论述与党和国家的文件中得到充分体现?此时,中国文化自信?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乡村振兴等都成为重视农村?农业?农民的关键词,也成为中国未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可靠保障?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到农村进行实地考察,并强调“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这对于乡村治理高度重视传统文化资源可谓意义重大?不过,也应该看到,目前不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我们仍受制于西方的理念?模式和方法,对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了解不多?运用不当?转换不易,需要进一步思考?总结和提升,并获得新的创新性发展?
  二、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价值
  应该说,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而乡土文明又是中国特色,因此乡村治理资源在中国既丰富多样、又实用有效、还具有成熟的经验智慧。因此,打破西方的本位意识,改变近现代以来的现代性一元化思维,才能获得关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再思考、再理解、再认识。首先,“教养为先,德主刑辅”,这是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宝贵经验。近现代以来,中国乡村治理在加大“法治”建设时,有以“刑罚”为导向的治理倾向。这固然有助于克服传统的法律意识淡薄,将以法治国贯彻到乡村治理;但其最大问题是忽略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优长,甚至会走向片面追求“法治”重刑罚的倾向,从而导致舍本逐末、重刑失道的误区。比如,在中国古代特别强调“教养为先”,所以有这样的说法:不教与养而施于罚,是为“不仁”。著名县官黄六鸿甚至提出,乡村治理要在事前之教养,就可避免许多问题的发生;实在是教养无效,才是犯事后的“刑罚”,这就是他的“弭道与辑盗”论(?福惠全书?)。因此,有了教养在先,刑罚在后,许多不安全因素就会防患于未然,提早得到预防和被消解,以便避免更多犯罪事件的发生。当前的乡村治理也应从中受启:重要的不是过于强调犯案后的“法治”,而是事前的“教”与“养”,这样许多乡村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就会被提早解决,甚至不会发生。另外,中国古代采取“德主刑辅”的原则,乡村治理也是如此。平时更多是“德”治为先,“刑罚”为无奈之举,是一种辅助性治理,这对当下乡村治理有重要启发。如“法治”大于“德治”,必造成犯事者众;反之,“德治”被发扬光大,犯事者就会被压缩在最小空间。因此,向中国传统学习,在乡村治理中处理好“教养”、“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就变得十分重要。其次,正式制度与非正规制度相结合,这是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可取之处。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显著特色是国家正式制度机制建设越来越完备、细致、成熟,其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愈加突出。这当然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为乡村治理确立了高标和有效路径。不过,这种正式制度的建立也有局限性的一面,特别是运用到广大中国农村更是如此。其最突出特点是不贴地气、低效和机械,也不容易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正理解和拥护。以往,我们主要将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推到农民身上,于是希望提升农民的思想觉悟和公民意识。这当然无可厚非,但也忽略了正式制度与乡村农民有天然距离的不足。在中国古代乡村治理中,一面是国家正式制度通过县、乡一竿子插到底,从而形成所谓的控制式的长臂管理,但这种方式往往收效不大,甚至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因此,另一面,非正式制度、由族老、乡绅等乡村精英代为治理的方式往往比较有效,这就形成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代理制和非正式制度治理。因此,以家规、乡约、礼制为核心的乡村治理规范成为传统社会的有效规范,也成为广大乡村百姓普遍和自觉的行为遵循。因此,今天的乡村治理在强调国家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不可忽略乡村精英作用,更应重视非正式制度的价值意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前者不实用、后者被废弃,在社会转型中因缺乏对接而无所适从的尴尬局面。再次,“有为治理”与“无为而治”的结合,这是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要义所在。由于中国古代文化是儒家、道家和佛家相结合的产物,所以在不同朝代、地域和文化中三者所占比重不同;不过,三者的融合统一是其基本趋向,较难有一家独大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治理中,儒、道、释的关系往往不似国家治理那样,儒家是作为主体而存在,道家也起很大作用,这与中国广大乡村的分散、边缘化与难以管控等特点直接相关。因此,在中国乡村,一面是儒家式国家治理的“有为”,像保甲制度的倡导;另一面是地方、乡村、民间的“无为而治”,即一种“简约治理”,而后者所发生的作用是巨大、长远和深刻的。要达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乡村精英特别是政治领袖和文化乡贤的身体力行、积极进取和无私奉献,是道德楷模与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这从中国古代乡里社会对“三老”的重视可见一斑。今天,我们的乡村治理特别重视“有为治理”,但却忽略“无为而治”的价值,特别是忽略了将乡村精英作为精神引导,即使有乡村精英往往也是过于强调其经济实力,忽略其道德与文化功能。在一般人看来,道德在今天已经虚化,甚至受到嘲讽,其实不然,它往往是一种无形力量,能在乡村社会起到中流柱石作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应确立怎样的道德文化,怎样在“有为”的治理中给“无为而治”留下巨大空间,并使其发挥“有为治理”不可代替的作用。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在大多时间处于巨大发展中,且取得光辉灿烂的成就。乡村治理也是如此,其资源极其丰富多样,否则就无法理解中华乡土文明为人类所做的巨大贡献。今天,我们在学习借鉴西方优秀文化的同时,更不能无视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价值魅力。否则,就无法突破长期以来形成的狭隘观念和惯性思维。只有古今中外、东西南北不分,只有追根溯源、返本开新,我们才能不忘初心、知道来路,当然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三、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现代转换
  当前,对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要克服两种偏向:一是站在西方文化角度无视甚至进行否定;二是简单倡导回归传统,即否定西方治理的作用,认为什么都是中国传统的好,于是形成新的保守主义。因为古今情势已然不同,对于传统文化和乡村治理资源就应采取新的辩证态度,无论是理念还是实践都应实现现代性转换。具体说来,有以下方面值得重视和强调。第一,要改变古今、中外、现代与传统这些关系的对立,对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确立更加合理的价值观。如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我们至今一直存在“去乡村化”的错误认识,其实,在现代化过程中不能只有城市化,它离不开“乡村”这一维的稳定发展。这是因为:乡土社会和乡村是中国文化之“根”,是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乡村治理如无中国文化的本位意识,失去中国乡土之根,不懂农村、农业、农民,未来的都市文化大厦就会失去支撑甚至轰然倒塌,人类也不会有希望和未来。第二,要有融通和再造意识。在中国传统乡村资源中,有的方面是好的,有的则是差的甚至坏的,还有的需要进行转换,决不能生搬硬套、照葫芦画瓢。以“孝文化”为例,以孝治村,让“二十四孝”上墙,这在全国农村具有普遍性,也是乡村治理作为成功经验进行推广的重要方面。一般来说,这有助于乡村治理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扬;但是,必须有一种警醒,即不能不加区分地将“孝文化”捧上天。我们可以提倡“二十四孝”中的合理部分,但更重要的是肯定其精神,在一些制度和具体做法上也可以借鉴,但决不能回到“愚孝”,决不能否定“五四”以来的个性解放和人性尊严,这是五四时期鲁迅等人已经探讨过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结合新时代特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现代意识将“孝道”激活和照亮,并进行更具超前意识的转换。第三,对于传统文化、公民文化,也要突破一元化思维。习近平说过:“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其实,中国传统文化哪怕是优秀的传统文化都需要进行现代转换,同理,对于许多既成观念也需要重新进行审视,否则就会被拘囿一个框架,变得越来越机械和形式主义。以“公民”概念为例,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以西方价值为准绳,只承认西方有公民文化,中国传统则没有。然而,阿尔蒙德在?公民文化?一书中却另有新说,他认为:“公民文化不是一种现代文化,而是一种现代与传统混合的混合政治文化,它混合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既具有传统部族村落自我封闭的互信,又具有相对统一国家和专业化中央政府机构的认同和忠诚,同时还有对现代复杂的政治系统和决策过程的参与意识和要求。”可见,与将传统和现代相分离的观念不同,这是一种更宽容、合理和科学的“公民文化”理念。另如,现在有不少地方特别强调“老人协会”,重视“协商民主”,实行“无讼社区”治理,希望吸收中国传统乡村的“三老”治理方式,这无疑是有价值的。但是,若处处、事事都要“协商”,将“无讼”作为目的,就会造成“被协商”和“被调解”的状况,从而失去“公正、公平、正义”,有违“法治”的原则和精神。这在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现代转换中尤其需要加以注意。第四,克服启蒙精英的“高位姿态”。乡村治理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种自觉不自觉的倾向:知识精英的高姿态启蒙。应该说,像晏阳初、梁漱溟等人在开展的新乡村建设运动中功不可没,但他们有一个普遍弱点,即总是将农民定位在“穷”“贫”“弱”“愚”上,认为他们需要进行彻底改造。这在当前的乡村治理中也有明显表现:不少干部下乡时不接地气,自带水杯甚至披金戴银,即使处处为农民着想,农民往往也不买账。其根本原因在于:干部高高在上,看不起农民,不懂得也不知道如何尊重与欣赏农民,更不会与农民交流交心,当然也就无法“启农民之蒙”。在汲取梁漱溟等人的乡村治理资源时,应注意转换和超越的思维方式。毛泽东高度重视农民,理解农民,会与农民打交道,所以深得农民信任和爱戴。习近平多次论述干部与农民要“心连心”,也希望从根本上打破文化精英的“高姿态”启蒙。事实上,只有执政为民,与广大农民平等相处,尤其是在看到农民局限时,又能打心眼里看到和欣赏农民的美德,并以“心连心”方式相互取长补短,这样的启蒙才可能是有效和高效的。总之,不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所有过去的资源都是未来乡村治理的原素,都不是现成的金科玉律,都需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调整、激活、照亮和创造性发展。只有这样,才不会被传统甚至现代束缚,让治理变成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对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也是如此:既要有中国文化本位意识,又要真正重视和弄通搞懂,还要立足于长远进行有价值的现代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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