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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国家、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始终是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从四个方面着手,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售粮农民利益,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 措施一:实行参与收购企业全覆盖督导,督促地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类参与收购的企业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对秋粮收购中出现的区域性、群体性、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措施二: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监督检查并重,一方面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积极适应收购市场新形势、新变化,强化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各环节,特别是定点、收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抓好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农害农等行为。 措施三:强化措施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具体收储企业的直接责任、中储粮集团公司的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对组织工作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农民“卖粮难”或其他重大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措施四:从严从快查处涉粮案件特别是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案件。对不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标准、压级压价、违规收费、打白条或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特别提醒广大种粮的农民朋友,在售粮时要留意收购现场公布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价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信息,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举报。对采用作弊手段,特别是干扰计量设备设施,虚假销售粮食获取非法收入的,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涉嫌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来源: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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