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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农业农村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的答复,对于代表提出的加强农业发展项目监督管理、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一、关于加强农业发展项目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加强农业发展项目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主动推进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鼓励各地按照协同高效的原则,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对政策目标相近的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在具体管理方式上,推行“五到省、一挂钩”管理模式,即项目资金、目标任务、审批权限、管理责任、绩效管理到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把项目的具体管理权限尽可能下放到省级,赋予地方项目管理更多自主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折股量化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转移支付等渠道安排项目资金,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绿色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力度,启动实施了高标准农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2019年,安排中央资金100亿元,启动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和“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安排中央资金859亿元,支持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99亿元,用于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有力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三、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农业农村部积极引导各地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根据产业规模、市场容量、技术力量等实际,因地制宜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现抱团发展。2019年,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建立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进一步作出部署。目前,全国共有家庭农场87万家,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20万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农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更多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项目,进一步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农业农村投资效益。(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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