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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服药自杀事件的背后:用生命警示“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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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0: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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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货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话题引起许多人关注,主要与4月5日唐山一名货车司机服毒身亡事件有关。
来自新华社的报道,4月5日,51岁唐山货车司机金师傅因被执法人员查出车辆北斗定位系统未在线运行,执法人员告知其涉嫌违反道路运输有关法规,将被扣车罚款2000元等处罚,金师傅遂快速喝农药自杀。从报道看,地方政府的调查回复言简意赅:执法人员毫无过错,是死者畏罪自杀!或可说被处罚吓死的!
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未身临其境者不好妄言。但从官方轻描淡写之处,看不到对死者的怜惜和对自身的反思!让人心寒!

作为旁观者来看,国家出台法规要求货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是出于好意,便于管理。系统除了最基本的定位导航功能以外,它还可以采集车辆信息,记录车辆行驶轨迹,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驾驶者起到安全警示的作用。
然而,如此利民神器,为何不招司机喜欢,甚至引发如此“以死相拼”,“为卡车司机说句公道话”?
不客气的说,执法人员难辞其咎!
地方执法人员违背党中央和国务院意志,不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没有公仆之心,是类似事件的主因!
我国人口众多,地大物博,物流运输行业体量巨大。尤其是汽车运输,涉及粮食、农产品、物资等各种重要民生产品。从事运输的货车司机经常不分白昼的奔波,挣的是微乎其微的辛苦钱!可他们面临的过路费、管理费等各种税费此起彼伏。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设身处地想过他们的艰难吗?诚然,守法经营是每个公民的准则。但法规的本意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人民服务。而有的执法者却无视法规本意,以罚为功:小事变大事,甚至没事找事,直到制服“主人翁”才罢休!即使罚死对方,也漠然视之!
就拿这次事件来说,金师傅货车定位系统没运行,是系统故障,还是人为原因?执法者搞清楚了吗?没搞清楚就先说处罚,是不是太草率了?如果不问青红皂白,一张口就是扣车罚款,吓死人不偿命,都像这样简单执法,机器人就可以干这工作了!
事件折射的背后货运行业管理问题,三年前就被人民日报主管主办的中国汽车报网以《由来已久 乱象难除 重卡被强制重复安装定位系统怎么破?》披露批评,国家也三令五申要求整改,但却屡禁不止!为何?忘了初心!
既然我们社会主义相比资本主义的显著优越性是为人民服务,如此执政执法的公务人员,究其根源却是理念变态!他们不是把自己当公仆,而是把人民当奴仆的高高在上的“主人”!有这样心态的公务执法人员,会对国家善意的法规故意曲解!国家的法规本来是很好理解的,但他们会装作不懂!非得高层出一个细则才“恍然大悟”!
治国先治吏!国家不制服或者不清除这样的公务人员,将不断为这些人擦屁股,反腐更是任重道远!

由来已久 乱象难除 重卡被强制重复安装定位系统怎么破?
中国汽车报网 刘晓烨
2018-10-11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了国务院第15督查组在山东省开展大督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两级交通部门涉嫌强制为卡车安装两套性能相近的卫星定位系统。
据调查,两套性能相近的设备价格分别为4200元和5760元,并且每年还要收取480元的服务费。第一套是淄博市交管部门要求安装的“4G车载视频终端”,第二套是临淄区交管部门要求安装的“主动防御系统”。有卡车司机反映,如果不安装第二套设备,车辆就无法通过年检。另外,卡车司机还表示,交管部门要求安装的定位系统需花费几千元,如自行购买只需花费几百元,但交管部门不对司机购买的设备开放系统。
随后,督查组人员在淄博陆海联运有限公司内的检测站询问能否自己装一套定位设备时,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你可以自己装,除非能连上我们的系统。”经过一番明察暗访,督查组初步认为,淄博市临淄区交通部门涉嫌强制危化品运输车安装两套定位设备,变相增加货车司机或企业的负担。
对于卡车被强制重复安装定位系统的情况,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多地存在强制安装的情况
“一辆车必须安装两套功能相近且价格昂贵的设备,这完全是毫无意义的增加成本。”多数卡车司机对此做法表示不认可。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临淄区强制重复安装定位系统的情况并非个案。湖北卡车司机黄伟诉苦道:“我在购买车辆时,销售人员告诉我,原车自带的北斗定位系统在国内是通用的。然而,到地方上牌时,管理部门却要求将原厂北斗系统按无效处理,然后再安装一个他们指定的定位器,这波操作,让我多花了1500元。”
河南卡车司机张国文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我买的卡车上装有定位系统,可是在河南周口上牌时却要求我再装一个,不装就上不了牌。这上哪儿说理去?”
四川卡车司机任飞也为此困扰很久,他在为新车上牌时被告知,车上原装的GPS监控系统无法使用,需交2000元安装新系统。“令我困惑的是,明明买车时说原装系统可以用,怎么到了上牌时就不能用了?到底谁说的是真话?”他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发现,被强制要求重复加装定位系统的卡车以危化品运输车为主,有的车辆甚至安装了3~4套系统(车辆出厂自带、交通局要求安装、车管所要求安装、物流公司强制安装)。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国家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要求安装定位系统,通常该定位系统已包含行驶记录仪和GPS这两部分。但有的地区交通局和车管所各有分工,分别负责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安装,这就造成了一辆车重复安装设备的尴尬局面。
■重复安装乱象由来已久
随着对重复加装定位系统情况的进一步了解,记者发现,该乱象并非近期才出现,而是长期存在。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9个示范省份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在用“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终端。随后,交通运输部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上述通知做了进一步的落实和督促,并称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简单来说,就是重型货车必须加装北斗终端,无论车辆之前是否安装其他定位系统。“为了国家安全,要求加装自主品牌的北斗终端,这一点大家都能理解。但加装费出奇的贵,要2800多元。我当时在网上查同款设备不过才500元。高昂的费用让我们卡车司机来承担,这公平吗?”黄伟告诉记者当时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加装费用太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也就是交通运输部2014年5号令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货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需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有效监控平台。需要注意的是,对定位系统的要求变成了“在出厂前安装”。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车辆原装的定位系统是可以使用的。那么,为何现在很多地区仍存在车辆出厂后重复加装定位系统的情况?
“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第一,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各地、市交管部门和公安系统对政策的理解还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交通运输部出台的政策属于指导性质,没有具体的执行方案,这就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时有发生。第二,尽管相关规定要求由车辆生产企业前装定位终端,而且任何第三方不允许拆除或者将终端IP机端口指向调整,但第三方可以重复安装设备,这并不违反国家规定。况且各地政府早已选好了终端运营商,如果终端设备从后装变为前装,运营商的利益将受到损失。所以现在很多地区不认可车辆在出厂前安装设备。”一位重卡企业内部人士透露。
有业内专家表示,想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外,还应加强对每个省份及各个地、市的监管,这样才能确保前装工作顺利开展。否则,即使国家有要求、用户也认可,但操作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大阻碍。“国家应推行切实可行的政策以及相关细则,便于整车企业操作并真正推行下去,单靠指导性文件起不了太大作用。”上述专家指出。
■货运行业尚有多个问题亟待解决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除强制重复安装定位系统这一问题外,货运行业还有多个问题亟待解决。
例如,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但有些地方的运管部门仍强制执行并收费,还将其作为车辆年审的前置条件,且不得异地办理。
其次,有些地区的收费站对通行的大货车按车型收费,而不是按照车辆的载重收费。这样就会造成空车和载重车交同样的费用,而空车和载重车对路面造成的压力和损伤显然是不同的,所以对货车按车型收费的方式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应该按照车货总重×行驶里程×费率计算应缴的通行费金额,鼓励合法装载,遏制超限超载。
再者,国家已经推行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合二为一”。有些地方对货运车辆年检、年审仍是“二次上线、二次检验、二次收费”。货运车辆进行营运证年审,需要分别接受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没有做到降本增效,不符合国家鼓励的方向。
此外,很多物流公司通过购买大量油卡,从而开具燃油税发票来抵扣增值税,再将油卡当做运费支付给卡车司机。卡车司机被迫接受大量油卡,如果想要变现,只能以9~9.5折转让,白白损失5%~10%的收入。卡车司机辛苦跑运输却拿不到应得的工资额,这实在让人寒心。
来源:中国汽车报

乡村振兴与粮食安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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