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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彬 “食为政首,地为粮本。”食,一日三餐在每个人嘴边;地,一年四季在乡村居民身边。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从根本上遏制“小地块、大数目、遍东西”乱占耕地、侵占耕地现象,关键靠基层管理,靠乡村治理。
前不久,新华社记者根据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了解到的线索,分赴浙江、四川、河南等地,调查农民遭遇的耕地被侵占问题。案例情况不一、细节不同,但采访中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对身边的侵占耕地现象缺乏警觉性、甚至熟视无睹,或“一问三不知”。经过多年重拳整治,大规模非法占地现象相当罕见了,但各地“蚕食”式小规模侵占耕地事件量大面广,触目惊心。最近半年来,自然资源部多次公开通报案例。除极个别涉及腐败黑恶外,绝大部分案例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基层干部缺乏耕地保护意识,法治观念淡薄,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一知半解、不求甚解,甚至以身触法。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你占一点,我也要占一点;你圈一分,我就划一片。零打碎敲动摇的是耕地保护红线。宝贵的耕地,被非法改做“景观绿地”“休闲园地”“山水池塘”,违反党纪国法,农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最接地气的基层干部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应该是耕地问题标本兼治的一个切入点。
如果耕地保护的基础打不牢,14亿人的饭碗就端不牢。我国耕地保护,党中央强调的是“省级负总责、基层抓落实”,如果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省长责任制不能到县、下乡、进村、入户,基层落实就成了基层落“空”。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对侵占耕地听之任之的问责性,对强化基层普法、执法、用法。强化耕地保护,这是一场及时雨,也是一场及时雷。
“村小有乾坤,事关天地人。”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保障,也必须是耕地保护的基础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执政体系的神经末梢,是最具敏感性的基础性一环,也是耕地保护的最基础性一环。耕地“八不准”“一不得”等专项整治,必须与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相结合,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怪圈,使耕地保护真正地从末端治理走向源头防范。(来源: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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