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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有了覆盖种植收入80%的较高保险保障,主产省农民种粮更安心了。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对500个产粮大县实施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明年推广至主产省份所有产粮大县。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14亿国人的吃饭问题,这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了更加深刻的现实观照。没有什么比让农民安心种粮、“端牢中国人的饭碗”更重要的了。
然而纵观国内外,近几年自然灾害总体频发重发;受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增强等影响,种粮的市场风险主要是价格风险也有一定累积。正所谓“农民种粮、保险护航”,引入现代保险要素保障粮食安全,这是世界农业大国的通行做法。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农业保险不断扩面、增品、提标,初步形成了符合国情的“四梁八柱”,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到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15亿元,已成为全球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
但总体而言,相比世界发达国家,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仍以保直接物化成本为主,约为生产总成本的40%,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笔者在基层调研时也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有提高保障水平的需要。
此次国务院决定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正是迈出了向农业高保障发展的关键一步。大幅扩面,由试点的24个县增加到500个,明年将覆盖所有800多个产粮大县;大幅提标,有最低收购价的稻谷、小麦施行完全成本保险,已进行价格改革的玉米施行收入保险,但二者保障水平一样,都翻了一倍。
这次政策出台目标明确——标的清晰,就是针对三大粮食作物,保粮食安全;范围清晰,就是保主产省份、保产粮大县、保种粮农户,充分体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导向性和针对性。财政加大保费补贴,这在当前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的情况下更加难能可贵,真正把钱用在了“刀刃上”。
对具有“低保障、广覆盖”特点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财政部表示将长期保留,源于部分小农户可能更偏好自缴保费较低的保险产品。笔者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是符合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未来既要有高保障,也要有广覆盖。
笔者认为,下一步要落实好国家政策,把“好事做好”。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高,不仅体现在保障程度和比例上,还体现在运行的体制机制上,农民在出险后还存在定损难、理赔难等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信息保障,真正提高农户参与保险的获得感。(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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