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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必要性、困境和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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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7 15: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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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洋(博士研究生)郭庆海(教授)

  一、引言
  农户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单元,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小农经济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的基本结构形态,作为一种积极的社会中坚力量(洪煜,1994),在我国农业格局中地位举足轻重。从秦统一至清两千多年的历史时期内,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均以高密度的小农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是战国秦汉商品经济繁盛的主要基础,清代小农经济和市场经济相互兼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公社制度。虽实现土地、劳动力等资源集中,但机制僵化制约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束缚生产力发展,无法推动“原始小农”向现代农业转型。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小农户重新成为农业经济主体(郭庆海,2018),农业生产力大幅提高,农业主体市场意识不断增强。尤其是随着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涌现,我国基本实现由“原始小农”向“商品小农”的转变。
  目前我国有2.6亿农户,其中2.3亿为承包农户。各类型新型农业主体有280万家,经营40%的耕地,余下两亿多农户经营另外60%的耕地,农业生产仍是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小农户仍为大多数群体,是农业生产的基本面,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仍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相较于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在采用新技术、新机具、对接市场、抵御市场风险、质量安全风险等方面面临更多困难。因小农户之间、小农户与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之间缺乏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小农户生产的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低,应对市场化、国际化竞争的能力仍较弱。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将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有利于将小农生产纳入现代农业轨道,让小农户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由此,小农户是否具有嵌入现代农业的必要性,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存在哪些困境,如何提升小农户竞争能力,如何引导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是本文思考与关注的基本问题。
  小农户的存在是客观的。在不同经济时代,小农户具有不同属性。在经典文献中,通常将小农户经营形态称为小农经济。主要特点有: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基本单位,精耕细作;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生产的产品自己消费或缴纳赋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马克思(2004)将小农经济视为历史上小生产的一种方式,即农业领域中的小生产,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生产和消费,是生产的孤立、分散和自给自足的性质,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的一种经济。恩格斯(2004)曾指出,“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古典的小农理论家”恰亚诺夫(1996)认为小农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也是一个主要依赖自家给定的劳动力生产的单位。《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中定义的“小农”是居住在乡村并在土地上工作的人,狭义指小农民(即佃农或小自耕农)。Joachim von Braun (2005)认为小农户是世界贫困人口中最大的就业群体和小规模经营群体。赵晓峰等(2018)认为小农户是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产生的分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承包农户。本文研究的小农户,即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的2亿多承包农户,其主体既有自给型小农户,也包括商品型小农户(张红宇,2018)。现阶段小农户与传统农业下的小农户不可同日而语。现阶段的小农户是小规模经营,其生产经营活动已置于现代农业体系,内在基因中已融入现代元素(郭庆海,2018),劳动力市场开放条件下,其既有可与现代农业衔接的特性,又有向非农产业转移获取多元收入的特性。
  二、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必要性
  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符合我国基本国情,是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选择。只有将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不断提升小农户整合资源要素、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才可实现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协同推进,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良性发展。小农户生产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传承农耕文明和改造传统农业等方面有不可替代作用。
(一)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使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队分割为以家庭为基本经营的小农户。我国地域辽阔,农业资源禀赋空间分布差异较大,小农户分布于不同区域。1978年我国有1.73亿户农户,农村人口数为8.03亿,占国家总人口的83.44%。1978~2000年,我国农户户数逐年增长,2000年达2.41亿户,较1978年增长39.31%。农村人口数由1978年8.03亿增至2000年9.28亿,增长15.57%。2014年我国农户数达2.71亿户,比2000年增长0.3亿户。农村人口数由2000年9.28亿降至2016年5.90亿,下降36.42%。但是,2016年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为42.65%。因此,小农户从改革开放至今仍为庞大群体。近些年农业科技进步对保证粮食生产和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现阶段农村空心化,农民兼业化、非粮化、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引发“谁来种地”的问题。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耕地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下的农户有近2.6亿户,约占农户总数的97%,经营的耕地面积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82%(屈冬玉,2017)。从长远看,小农户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必须依靠现代元素装备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有利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小农户提供大量就业岗位。配第-克拉克定理指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劳动人口将由一产业转移至二产业,再由二产业转移至三产业。全国农村承包给农户的集体土地约13.4亿亩,以2.3亿农户计算,平均每个农户仅5.8亩。户均不足半公顷的耕地分散在若干地块上,小农户无法获取可靠收入。为增加家庭收入、规避经营风险,逐渐放弃土地经营,大量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向非农部门输送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进城务工的小农户闲置部分土地,有经验、有能力的小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发展成家庭农场,利用闲置土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是小农户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小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借助现代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辅助,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现代农业建设。
(三)有助于传承农耕文明和改造传统农业
  我国是典型的小农国家,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进一步将农耕文明植入现代农业发展中。传统农耕经验对现代农业发展仍具重要借鉴作用。在传统农业中,小农户遵循自然规律,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小农户善于精耕细作及集约利用土地,如使用有机肥料、轮作复种以及间作套种。现代农业可吸收小农户精耕细作传统中合理、有效的因素。小农户重视养地、保持地力,使农作物与其生长的自然环境协同配合,可将轮作、深耕等传统耕地保护性技术融入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保护,实现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要传承创新农耕文化的核心价值和理念,不断改造传统农业,弥补传统小农经济的缺陷。舒尔茨(2006)在《改造传统农业》中提出,一旦有经济利益的刺激,小农便会为追求利润而创新,从而改造传统农业。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现代农业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生产方法和生产工具不断革新进步,小农户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传统农业文化精髓与现代科技力量结合,促进农耕文明与现代农业耦合发展,有助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困境
  肯定小农户历史地位的同时也要关注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困境。现阶段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间存在种种矛盾,小农户在嵌入现代农业的过程中面临诸多现实困境。
  困境一:经营规模较小且细碎化问题突出
  农业生产高度依赖资源禀赋,特别是极其匮乏的耕地资源。在1978~1982年的家庭承包制落实阶段,土地作为小农户生存的基本或唯一的生产资料,必须实行绝对公平原则,即在好地差地搭配前提下,按人头平均分配,除此之外,其他办法均难以实行。根据1978年国家统计局数据,当时我国农村家庭经营的耕地面积为14.91亿亩,约有1.73亿农户,平均每个农户拥有耕地面积8.62亩。2016年我国农村家庭经营耕地面积为13.6亿亩,承包经营的小农户有2.28亿,平均每个小农户拥有耕地面积5.96亩。与1978年相比,2016年平均每个农户拥有耕地面积降幅显著。现阶段小农户经营耕地规模有限且分散。究其原因,农业内部过高的人地比例造成和加剧土地细碎化,不能简单将土地细碎化归于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结果(钟甫宁等,2010)。在吉林省实地调研中发现,430户农户样本中,地块数在6块以上的农户占比39.16%。耕地稀少且地块零散,限制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阻碍小农户对现代农业机械的应用,降低农业生产要素配置效率。
  困境二:农资价格和地租水平高涨
  在工业化大环境下,现代农业生产资料无不附着工业元素。经典的发展经济学理论已经指出,在不同工业化阶段,工业与农业关系不同。在工业化初级阶段是农业支持工业,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应由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21世纪初,国家提出“工业反哺农业”政策。伴随规模经营主体的成长,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农业生产资料需求显著增加,导致其价格不断上涨,一定程度上提高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成本。以吉林省玉米种植为例,2008~2015年吉林省玉米种植物资与服务费用由4 228.05元/公顷上涨至6 248.40元/公顷,上涨2 020.35元/公顷,涨幅47.78%。很多小农户在农忙时节无法承担雇佣劳动力和购买农机服务的高昂费用,会求助亲友或借用农机具,并以出卖劳动力的方式偿还。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和生产者补贴政策,赋予土地承包权过多的财产属性,进一步加剧土地租金上涨。2008~2015年吉林省玉米种植土地成本由2 767.50元/公顷增至5 870.70元/公顷,增加3 103.20元/公顷,增加1.12倍(见表1)。据实际调研数据1, 2015年吉林省玉米种植核心产区土地租金达8 000~10 000元/公顷,昂贵地租加重小农户玉米种植总成本负担。2016年玉米收储市场化改革,吉林省玉米种植物资、服务费用和土地成本小幅下降,但未减轻小农户玉米生产环节的负担。
  表1 2008~2016年吉林省玉米种植物资、服务费用和土地成本(元/公顷)
11.jpg
  注:数据来源于布瑞克数据库。
  困境三:家庭资金短缺且借贷困难
  农村借贷一直是困扰小农户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难题。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需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小农户家庭资金储备量有限,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及获取的补贴大多用于改善家庭生活及应付各类传统民俗中的年时节庆、婚丧嫁娶。每年春耕时,小农户手中几乎无闲钱。昂贵的生产资料和地租导致小农户出现较大资金需求缺口,很难扩大再生产。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家庭信贷需求高于城市,农村中的家庭有信贷需求,城市家庭比例为7.2%,但农村地区信贷可得性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27.6%,全国平均信贷可得性为40.5%。小农户资金短缺时,倾向于向亲友借款,但往往无法满足小农户从事农业经营资金的需求。小农户在嵌入现代农业过程中面临一个重要约束条件就是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分布较少,较多农村经营主体信贷可获得性不足。小农户因耕地经营规模狭小、经济实力较弱及缺乏有效抵押物与担保,难以获得贷款等金融支持。即使小农户利用土地抵押贷款,但因还款不及时,金融机构无法将土地流转给其他经营者,最终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户提供贷款。在实际调研中小农户也反映,以银行和信用社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利率过高、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一定程度加大其借贷成本。
  困境四: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小农户农业生产面临的不确定性包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是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农业生产稳定性的关键因素。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自然风险有旱灾、洪涝灾、风雹灾等。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统计,2016年我国旱灾成灾面积6 131千公顷,洪涝灾成灾面积4 338千公顷,风雹灾成灾面积1 424千公顷。小农户抗灾防灾能力较弱,短期内难以依靠自身能力恢复农业生产。究其原因,一是小农户参保意愿较弱,无法支付过多保费;二是小农户农作物受灾后从保险公司获取赔付额较少,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低保障、广覆盖的成本保险为主。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较粗放,保障水平仍较低。据相关数据统计3, 2008~2015年,我国种植业保险平均保障水平为5.93%,养殖业为3.75%,2016年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为19.68%。2004~2016年,农业自然灾害年均补偿为121.70亿元,不足补偿农业产值损失的10%(郭军等,2018)。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农资价格波动、农产品价格波动和销售渠道单一。小农户家庭分散经营、比较收益较低,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很难与大市场对接。以玉米种植小农户为例,农资价格上涨,导致小农户种植玉米生产成本上涨,给玉米生产带来较大经营风险。玉米临时收储价格取消,玉米价格回归市场,降幅显著,致使收益不稳定。在玉米销售环节,出售玉米主要依靠商贩上门收购,通过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销售较少。缺少进入市场的渠道,无法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批量性供应。大多数产品只能高度依赖中间商,中间商不仅压低价格且将市场风险转嫁给小农户。
  困境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小农户户均经营规模小、生产内容较分散,将生产导入农业现代化最有效的组织载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严重滞后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并日益成为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绊脚石”。现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目前服务体系以农业生产环节服务供给为主,真正契合小农户需求的内容较少,忽视产后环节的服务。如农产品营销、深加工、物流以及信息传播等服务。二是供给主体服务意识不强。政府涉农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服务体系中主要供给主体,均过于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小农户利益;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为例,现阶段我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仅为小规模尝试性探索,由于资金短缺、知识老化以及相关技术人才资源薄弱,制约相应研究与推广(刘帅等,2019)。三是服务操作不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小农户服务往往以口头协议为主,未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且服务质量低下,一定程度造成小农户的经济损失。
  四、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
  从我国基本国情和现实出发,农村家庭基本经营制度是不可突破的底线。将小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嵌入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是必然的选择,应围绕土地制度、地租水平、农村金融、农业技术、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思考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路径。
(一)鼓励多种土地经营方式,引导小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
  在维持目前以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为特色的基本农业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小农户与土地关系,不断完善土地制度,通过互换并地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耕地规模较小、细碎化严重的问题。鼓励小农户通过土地集中流转、土地入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但目前土地流转市场中多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权趋于静止状态。因此,在切实保障小农户权益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在对土地承包权严格管制的条件下,小农户不存在因丧失土地而破产的可能性。同时,完善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给予其退出合理的经济补偿。土地承包权退出不仅可推进进城小农户完成身份与职业的终极变迁,即由农民转换为城镇居民,从农业领域进入非农领域,真正实现市民化。有效推进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为有从事农业经营能力的小农户提供适度规模经营机会。土地承包权退出将是一个有序的历史进程,仍需审慎推进。
(二)约束农资价格和地租水平,减轻小农户生产负担
  农业生产资料是小农户生产的重要投入要素,政府应在遵循市场规律前提下,适当宏观调控上涨过快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需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多元规模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其带动小农户的能力。尤其要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发展水平,完善和丰富农民合作社功能,为小农户提供农作物良种、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有效减轻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压力。为约束地租水平大幅上涨,政府应尽可能减少与土地挂钩的各类补贴,可考虑实施目标价格。真实的目标价格在于按生产者产量补贴,从而减少附于土地的各类补贴。对地租适时征税,目的在于减少出租者租金收益,实行累进税制可发挥降低租金的作用。对租金实施最高额限制,当地租达一定临界值后,实行强制性限制。
(三)加大农村金融供给,缓解小农户借贷难问题
  针对小农户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政府应运用相关财政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尽快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特别是建立和完善小农户贷款担保体系。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逐步实现金融机构网点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信贷支农行动,切实降低其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鼓励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当地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可对小农户适度增加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加强农村互联网金融市场开发,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建设农村互联网金融平台,满足其借贷需求。针对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应进一步加大以“两权”作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投放力度;对确权颁证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应创新“‘两权’抵押+担保”“‘两权’抵押+保险”“‘两权’抵押+其他产权共同抵押”等多种形式的贷款模式,缓解小农户家庭流动资金不足的矛盾。
(四)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小农户应对风险能力
  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高度重视偏远山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优化种植制度,不断改善小农户生产条件,提高小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险公司应针对小农户投保需求,积极开展农业保险险种开发,适当提高赔付标准,简化赔付手续,吸引更多小农户参保投保,以便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利益,确保现代农业稳定、高效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推广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确保农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有效促进小农户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因地制宜发展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服务对象的综合型农民合作社,整合个体分散的小农户,代替小农户进入市场,可有效克服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升小农户科学认知水平、种植管理水平以及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面对价格波动频繁的农产品市场,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有必要建立农产品价格政策支持体系和风险分散机制,提供全方位保险保障。
(五)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激发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内生动力
  加快发展具有整合功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载体,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市场服务组织、农民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服务农业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重点帮助小农户解决产前、产中、产后以及产业链各环节的关键问题。加强产业服务组织建设,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建立加工原料基地为纽带,以契约方式将小农户纳入产业链组织模式,实施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加强小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合作,引导和支持小农户积极发展订单农业。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建设社会化服务平台,将服务供给主体和小农户有机联结,弥补小农户家庭经营的不足,激发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内生动力。以小农户的需求和利益为导向,发展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合,提升社会化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及时为小农户提供多元化服务,与现代农业发展接轨。
  五、结论
  小农户仍为农业经营群体中的绝大多数,农村现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为其提供生活安全保障,小规模经营仍有生存空间和发展潜力。现阶段小农户尚未完全纳入现代农业运行轨道,在嵌入现代农业的过程中仍面临土地经营规模较小且细碎化问题突出,农资价格和地租水平高企,家庭资金短缺且借贷困难,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现实困境。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需要妥善处理小农户与土地的关系,重点考虑土地承包权流转市场的建设。在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生存空间里,需要建立有效调控农资价格、约束地租水平的机制,加大农村金融供给,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为小农户有序、顺利嵌入现代农业轨道排除障碍,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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