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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贤: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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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9: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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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贤(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都将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只有发挥小农户生产的优势,弥补小农户在生产经营上的弱点,保护小农户的基本利益,才能促成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充分融合,更快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

为了解当前我国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情况,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于2017年暑假和2018年寒假期间组织师生对十二个粮食主产省(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东、江苏、陕西、四川、安徽、湖南、湖北和广西)和三个非主产省(浙江、甘肃和山西)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涉及214个行政村,共获得4200余份农户问卷及300余份访谈资料。

调研发现,当前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有现实困境,只有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才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才能解决农村内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才有可能不拖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后腿。

一、当前小农户农业经营的基本问题

(一)小农户普遍反映种地不挣钱,不愿意种地。绝大多数小农户都表示知道了国家要下大力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但是小农户普遍反映“国家重视是好事,但好光景离自己太远了”。存在这种心态的主要原因是农民普遍感觉“种地不挣钱”。这种情况无论是在粮食主产区还是非主产区都很明显。以粮食主产区为例,根据我们测算,在黑龙江和吉林等一季作区,若不考虑地租和人工成本,小农户种植玉米每亩可获得利润约300元,种植水稻可获得利润约1000元;但如果再将地租考虑在内,种植玉米则出现亏损,种植水稻的利润也仅有500-700元左右;若再考虑300-500元左右的人工成本,小农户就基本就无利可图了。在两季作区,仍然以种植小麦和玉米为例,若不考虑地租和人工成本,小农户可获得利润分别为:山东1137元、河北981元、河南937元、安徽846元、江苏766元;若将地租考虑在内,则种植利润分别为:山东597元、河北314元、河南384元、安徽3元、江苏41元;若再将人工成本考虑在内,农户仅有微小利润甚至亏损。

在非粮食主产区,以甘肃葵花种植户为例,一年种一季,一亩地产量300斤(好的年景产量500斤左右),一斤卖2元,一亩地毛收入600元。投入种苗平均费用120元/亩,化肥150元/亩,农膜60元/亩,农药40元/亩,水电及灌溉210元/亩,机械作业(主要是耕地和收获)200元/亩等,这些成本已经达到780元,入不敷出,还不包农民自身劳动力投入和土地成本。因此,农民普遍存在“其实我们都不愿意种地了,不挣钱”的感受。

(二)土地流转心态复杂,呈现两极分化趋势。从调研情况来看,小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态度主要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即使不挣钱也不愿意流转,一种是非常愿意流转。以河南省濮阳市为例,当地机械化程度较高,小农户大多将耕地和收获环节外包,其余环节自已完成,只有实在无法种植的情况才选择流转。虽然小农户普遍反映种地不赚钱,但仍感觉自己种要比承包出去只收地租强,心里也踏实,因此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此外,部分农民把土地视为养老保障的主要来源,不敢流转、不愿流转、不肯流转。即使有了其他收入来源,宁愿粗放经营自己的责任田也不愿流转家中的土地。

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农业更为发达的北方部分地区,小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态度较积极,对转入土地的需求也比较旺盛。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53%的大户打算在三年内继续扩大规模,10.7%小户也打算在三年内扩大经营规模,这说明转入土地的需求还是比较强烈。但是,小农户普遍存在地块分散的情况,一家5-6块地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导致流转困难和不彻底,所以造成了“大户要地要不着,小户想租租不出去”的两难境地。此外,根据我们的调研,从最近五年的情况来看,全国新型经营主体盈利者的比例不到七成,只有67.8%,32.2%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经营中处于亏损状态,数量接近1/3。因为亏损而经营不下去的大户频繁出现“跑路”现象,尤其是从外乡到本地的大户,出租土地的农户拿不到租金,又经常错过农时,于是开始又对土地流转产生抵触心理。

(三)小农户对机械服务的需求基本已经满足,对其他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整体需求较低。从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对机械服务的需求基本已经满足,尤其是在耕地和收获两大环节,如在北方平原地区,无论大户还是小农,大宗粮食作物的种收环节基本已经实现机械化。当地提供机械服务的主体既有专门从事机械化耕收的个体,也有已购置机械的大户、合作社等。

而在除耕地和收获以外的其他环节,小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普遍较低。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土地地块不大,种苗和农资购买、播种、植保、晾晒等完全可以通过一家之力或邻里间互帮互助完成,所以对这些环节的大规模、跨区域的社会化服务需求很低。在安徽、四川、浙江等地,每户只有大约3-5亩地,小农户都可以自己干,而不需要购买专门的服务;有些山地、丘陵地带也影响社会化服务的推广。例如,在四川大巴山区,小农户听说过的社会化服务仅有收割和化肥购买两项,其余社会化服务的内容甚至从未有所耳闻。

二是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成本高。根据我们调研数据的推算,如果小农户购买耕种收环节全套社会化服务,每亩成本将达到600元,大大压缩了小农户的利润空间。因此对于普通小农户而言,即便社会化服务供给条件齐全,但由于购买社会化服务带来的节支增收效益没有吸引力,他们额外付费购买这些服务的意愿自然不高。

三是由于大宗粮食作物对于种植技术的要求不高,进入行业的门槛低,农户依靠自身已有的种植经验即可生产经营,所以对新品种、新农资、新技术的需求也普遍较低。

另外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尽管小农户对产前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需求低,但是他们的需求仍然难以得到满足。其中,在产前环节,小农户对介绍贷款、信用证明、信贷担保方面的满足率分别只有33.9%、34.4%、35.6%,均在三分之一左右;而大户在这三方面的需求满足程度分别为70.7%、77.1%和71.8%,均超过了三分之二。在产后环节,小农户需求满足程度较低的分别为市场信息、晾晒烘干及粮食仓储服务,满足率分别只有30.1%、34.9%和45.7%,而大户在这三方面的满足率分别达到65.2%、50.0%和62.5%。

(四)大户普遍不愿意帮助和扶持小农户。在目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农和大户之间存在直接利益冲突。调研发现,这种竞争关系使得部分大农户不愿意在生产经营中对周围小农户积极予以扶持和帮助,对自家的技术和购销渠道普遍有所保留,大户普遍存在“帮助别人富裕会使自己变穷”的思想。小农户对此也表示普遍理解,说“换成我是大户,我也会这样干”。

二、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政策建议

我国小农户家庭经营小而散的问题突出,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应该积极挖掘小农户的潜力,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

1、在鼓励农业规模化发展过程的同时,一定要给小规模户创造更加积极有利的发展机会。调研结果表明,近几年地方政府在鼓励农业规模化发展过程中,普遍采取了偏向大户发展的政策支持,频频出现各种支持“垒大户”的现象,不但没有给小规模户创造更加积极有利的发展机会,反而造成更多发展机会不均等问题,为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拉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调研结果看,规模户与小农户之间收入差距正在拉大,全国范围内大农户和小农户的年收入差距普遍超过了3 :1,部分地区达到了4.5 :1。从我们近6年的调研情况来看,随着大户农业经营规模的上升,其收入增长的速度和数量都显著高于小农户,意味着发展规模化经营的过程中,大户与小户之间收入差距正在持续拉大,形成农村内部新的不均衡。

目前,各地农业补贴政策明显倾向于较大规模的经营主体,形成了大农户和小农户事实上的不平等。建议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专门扶持小农的政策措施。

第二,支持和鼓励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更新土地承包合同。针对农户土地细碎化影响流转的问题,国家和地方应鼓励和支持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互换承包地,在农户范围内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并颁发新的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确保互换土地后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促进小农户土地流转。

第三,拓宽针对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范围和形式,刺激小农对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社会化服务在辐射普通农户时存在地块不连片、不规则,种植产品不一致等问题,许多社会化服务难以对零散的普通农户开展,比如在一些丘陵地区,田间路系、水系等基础设施未达到完全机械化的要求,一些土地无法接受农业机械化服务,所以在客观条件的限制下,部分小农户无法享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要增加社会化服务的供给,单一服务主体的能力往往有限,覆盖面较窄,多元化组织形式可以发挥各主体的优势,不同地区可以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服务形式,及时满足小农户的各类服务需求。此外,政府可以考虑在作业环节实施补贴,降低小农户使用社会化服务的成本,从而刺激小农的隐性需求和增加社会化服务的提供。

第四,充分发挥专业大户的带头作用,积极带动小农与现代农业的衔接。针对大户不愿意扶持周围小农的现象,建议在对大户进行的各种政策扶持过程中,增加扶持带动小农的限定性条件。此外,大户因经营亏损出现的“跑路”现象容易导致流转土地农户的农业生产受损和收入下降,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建议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基金,并对涉及农户数量过多的超大规模经营户进行风险管理。(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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