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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融入国家防灾救灾体系,助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事实上,2021年以来,从关乎民众餐桌的粮食安全,到突发自然灾害后的经济补偿,巨灾保险及农业保险已成为切实有效的风险分散工具,推动保险业不断为社会提供更强保障,更好发挥保险业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功能有效发挥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既是国家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前提,又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坚实基础。但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质多样,自然灾害频发。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就必须发挥好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为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王思渺表示,农业保险是防范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工具,在防灾减灾、恢复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以“扩面、增品、提标”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2021年6月,财政部印发相关文件,针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前期6个省(24个产粮大县)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展至覆盖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全部产粮大县,并提供覆盖农业生产总成本或种植收入的保险保障,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据统计,截至2021年年末,共安排三大粮食作物保费补贴资金148.69亿元,占2021年全年保费补贴资金总额的44.6%。
资料显示,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已覆盖三大粮食作物,天然橡胶、油料作物等16个大宗农产品以及60余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初步形成了符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四梁八柱”,构建了“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补贴体系。2021年前10个月,我国农业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79.07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
一直以来,国家都高度重视节粮减损工作,农业农村部提出要实现粮食全过程、系统化减损。围绕此项任务和目标要求,保险机构积极践行“减灾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收”的工作理念,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以中国人保(601319)为例,该公司加快推进“承保+减损+赋能+理赔”保险方案,将防灾减灾环节前置,不断引入病虫害防控、人工干预天气、增产增效等领域的新技术,通过保险服务有效促进了粮食减损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大灾救助能力持续提升
每一次灾害过后,救灾以及灾后重建,都是受灾地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但是救灾及灾后重建的钱从哪里来,是政府部门和受灾民众都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为此,保险业积极探索利用保险独特的风险分散和保障功能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
早在2016年7月份,原保监会就指导保险业以地震风险和群众住房为切入点,先行先试建立了全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该制度运行5年多来,地震巨灾保险已累计支付赔款7374万元,为1554万户次居民提供了6125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2021年,保险业在灾后经济补偿和恢复重建中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信息,2021年保险业积极做好云南青海地震、河南强降雨、湖北十堰燃气爆炸等重大灾害事故处置。截至2021年12月1日,河南“7 20”强降雨事件保险业共接到报案52.88万件,已赔付案件50.1万件,支付赔款97.04亿元。保险业预计赔付超过12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11%。
而回顾2008年的汶川地震,彼时保险赔付额占直接经济损失约为0.2%。从0.2%到11%,十余年间保险承担的损失比例翻了55倍,这一巨大飞跃证明保险的灾后经济补偿能力越来越强,有效为政府分担了灾害处置的财政负担。
目前,结合全国各地灾害特点,银保监会指导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在宁波、黑龙江、厦门、广东等15个省市落地,保障范围向台风、洪水等灾害扩展,保险责任涵盖政府救助责任,已初步形成综合性的风险解决方案。
《金融时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广东省创新推出了巨灾指数保险,根据台风风速和降雨强度等气象灾害指数作为保险赔付依据,当台风风速或降雨强度达到和超过预设的阈值时,保险公司即刻根据气象部门出具的灾害指数计算报告向当地政府支付保险赔款,使当地政府在受灾第一时间具备所需资金用于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
巨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2021年,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又迈出实质性一步。银保监会于9月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有意愿的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
2021年10月1日,由中再产险发起的巨灾债券在香港成功发行。该债券主要保障标的为国内台风风险,募集金额3000万美元。巨灾债券在香港发行有效拓宽了我国巨灾风险分散渠道,也丰富了保险业管理巨灾风险的手段。
不过,尽管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一直在完善,但从整体发展情况来看,仍然有很大进步空间。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需要推进保险从损失补偿向风险保障和灾害增信的功能延伸,推动商业保险从赔付率和费用率两个维度进行产品定价;另一方面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行业直保和再保主体形成合力,共同开发专属产品,开展灾害防御研究,形成中国特色的灾害保险体系。
在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孔锋看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当务之急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借助各部门的优势为巨灾保险添一把“火”。“巨灾风险的分担,仅靠保险公司是行不通的,靠政府全部买单同样不现实。行业需要的是通盘考虑,尽快建立政府支持、商业运作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孔锋说。(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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