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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鸣 宋洪远 江帆(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二级研究员 ;(通讯作者)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引言
在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之后,我国“三农”工作的重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魏后凯,2020)。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是打破农村发展瓶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也是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力保证。
2020年,我国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超过53万个,总收入达到6320.2亿元,农村集体经济取得较快发展。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统计的54万个村中,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收益或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空壳村”仍有24.6万个,占总村数的45.6%,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高鸣等,2021)。在这一背景下,回答好如何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一问题,对于激发农民主体性、提高国家资源效率、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贺雪峰,2019)。
金融资本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其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其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村金融供需失衡、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取资金以满足自身发展需求(张林、温涛,2021)。因而,优化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金融支撑形式、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途径。
文献回顾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不竭动力(戴青兰,2018)。正因为如此,学界对集体经济进行重点关注,并从内在涵义、作用机制、现存问题、思路对策等方面展开了广泛研究。
(一)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涵义
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从法律界定的角度看,韩松(2011)将农村集体经济定义为农村社区集体组织通过直接经营或其他经营方式,提高集体所有财产的价值,并以公平分配增值收益或提供集体公共服务等方式增加集体成员利益的经济活动。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看,黄延信(2015)认为集体经济是若干分散的个体通过联合与合作实现共赢的经济组织形态。从所有制形式的角度看,高鸣、芦千文(2019)认为,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都可以被纳入集体经济范畴。总体而言,虽然不同学者对集体经济的内涵界定存在一定差异,但却隐含了一个共同特征,即集体经济的核心是集体所有制,产权归集体所有不容置疑。
(二)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机制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和探索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中的作用愈发明显,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集体成员的收入来源渠道得到拓宽。一方面,集体成员能够共享集体资产产生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参与生产经营活动,集体成员还可以获取一定的工资性收入(崔超,2021)。在提高成员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发展集体经济能够有效提升脱贫乡村和农户的自主发展能力,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民可持续增收(郑有贵,2021)。同时,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之一,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对脱贫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郭军等,2021)。
第二,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由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关乎成员切身利益,因此集体成员会关心并主动参与村集体事务,在基层党组织、村委会、村民等的共同参与下,农村地区的凝聚力得到增强,基层民主更富活力,进而推动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吕方等,2019)。衡霞(2021)从利益、经济、发展三个维度论证了农村集体经济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的作用机制,认为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级组织具有更强的动员能力和治理权威,能够提高村民对治理主体的信任和支持程度。
第三,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稳固基层政权。集体经济收入的增加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奠定了物质基础,能够有效克服个体农户不能解决的公共性服务供给难题。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基层党组织在村民中的威信增加,广大农民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增强(王娜、胡联,2018)。同时,集体经济能够强化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实现合作共赢,进而紧密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张欢,2020 ;韩林松等,2021)。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存问题和思路对策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总结,可以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存问题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集体产权问题。主要表现在集体产权主体缺位、组织成员界定不明晰、土地价值界定不清楚等方面(孔祥智、高强,2017 ;张旭、隋筱童,2018 ;赵德起、沈秋彤,2021)。第二,发展机制问题。主要表现在稳定发展机制缺乏、运行机制与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竞争力不足、集体经济组织负债问题较重等方面(徐秀英,2018 ;仝志辉、陈淑龙,2018)。第三,发展动力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信心不足、内生动力缺乏、人才流失严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唐任伍、郭文娟,2018 ;周娟,2020)。针对上述问题,学者提出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责、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完善集体经济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和合理分配机制等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张晖,2015 ;单忠献,2018 ;张应良、徐亚东,2019 ;吴昭军,2019)。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广泛研究,并从不同方面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展开了深入探讨。但是,现有研究基本忽略了农村金融对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未能很好地回答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因此,本文在梳理农村金融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明确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的现实价值和发展现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的路径选择和对策建议,以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
建国初期,为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国家成立农业合作银行,以发放农业贷款的形式支持各项农业生产建设,但不久后被撤销。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蓬勃开展。为有计划地支持农业合作化运动,1955年3月,主要负责农业信贷管理工作的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成立。受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影响,这一时期多数资金被投入至重工业领域,农业获取资金较少。1957年4月,为解决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重叠、业务划分不清、经费开支增加等问题,国务院决定将农业银行同人民银行合并。1963年,为使得农业资金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中国农业银行第三次设立,但两年后再次被撤销。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资金支持。但在20世纪60、70年代,信用社的规章制度被废止,造成财务混乱、业务停顿等问题的出现(杨小玲,2011)。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加大。为解决农村信贷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1979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恢复设立。1984年以后,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心开始转移,但农村地区个体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剧了农村金融需求的提升。为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银行要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资金营运效率”,为中国农业银行确定企业化改革目标奠定了重要基础。1993年,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政策性业务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出来,之后,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加快了农业银行向现代化商业性银行的转变。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逐步恢复合作金融性质,农业保险业务得到恢复经营,邮政储蓄机构取得快速发展,并逐渐成为在农村地区开展储蓄业务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六大以后,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带来了更高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2003年6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展开。这一时期,中国农业银行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强化了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邮政储蓄银行于2007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逐渐成为连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的大型金融网络;农业保险取得跨越式发展,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此外,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出现,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发生正向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大力发展普惠性金融,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的设立,全面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工作,强化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引领下(见表1),农村金融取得较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构建等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的现实价值和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发展规模小、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农村金融能够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通过优化金融服务支撑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夯实农村金融支持基础,有效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的金融弊端,对于提高集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现实价值
1.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是发展集体经济的前提和基础。由于部分村集体经济缺乏资金积累、收入来源单一,集体收入入不敷出,村级债务沉重,使得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不足。同时,由于缺乏资金,集体经济组织无力对集体资产和其它可支配资源进行投资开发,易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现实情况看,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获取转移支付资金远不能满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发挥其对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撑作用。农村金融作为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较好地调整资源分配,实现要素的充分利用,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动力,进而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量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和高水平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快推进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至关重要。加强农村金融对集体经济的支撑作用,不仅能够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持续稳定运行,发挥其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作用,而且可以依托生态、文化等资源,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拓宽集体经济的发展渠道,激发其内生动力。通过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办法,能够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通过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能够转移生产经营风险,为集体经济正常运转提供有利条件。同时,金融机构能够为不同性质的集体经济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比如,为经营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资金托管、理财等服务,为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提供开发性基金等服务,有利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集体经济发展质量。
3.加速共同富裕远景目标的实现
在服务集体经济的同时,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充分了解村内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则能够对金融机构产生更为准确的认知,进而降低供求双方的信息获取成本。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与农户需求合理匹配起来,农户融资渠道得以拓宽,获取资金的便利程度得以提高。在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下,农村地区机械设备、生产技术等不断更新改进,不仅推动了农业产业的整体发展,也使得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从中获益。此外,集体经济通过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组织成员,将集体收益按股分红,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2020年,完成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股金分红达到703.8亿元,比2019年增长23.2%,累计股金分红4085亿元。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共同富裕远景目标实现的有效路径。
4.缩小城乡差距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城乡之间仍存在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金融支持力度与方式的差异存在重要影响。与城市地区较为成熟的金融服务体系相比,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未能完全覆盖农村所有经济活动。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通过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推动农产品期货、农业保险等的创新发展,加速了“竞争共赢、发展有序”的农村金融格局的形成,缩小了城乡之间的金融服务供给差距。在农村金融的支持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效率提高、总收入不断增长(见图1),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增强。2020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资金扩大再生产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总额为1441.6亿元,村均26.7万元。其中,公共服务支出达255.8亿元,村均4.7万元,比2019年增长18%,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缩小了城乡差距。
(二)发展现状
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从前文的相关政策梳理看,我国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的发展,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稳步运行。在国家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的条件下,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诸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性涉农机构、农商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强大动力,并逐渐形成了不同金融主体分工协作、互为补充、合作共赢的金融发展格局。国家通过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整体布局的优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能力不断提高
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信贷需求不断增加,催生了农业保险、农业理财、农业贷款等一系列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能力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近5年,我国涉农贷款余额呈逐年增长态势,增长率均超过10%(见图2)。2020年,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215886亿元,比年初增加25210亿元。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投放力度不断加大,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3.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201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拓宽农村金融服务范围。之后,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不断扩大信用贷款的可抵押范围。各地也在进行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益探索,不断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服务形式,如北流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彭州市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淮安市开办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险等,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信贷服务方式的创新。
4.农村金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化的发展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时间和物质成本。信息技术在农村金融中的运用,不仅带来了更为便利的交易方式,为新服务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条件,也推进了电子信用档案的使用,有利于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为农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强化监管,制定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缓解了信用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建立、更新和推广,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信用意识。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存问题
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一方面,金融机构对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认识有待深化;另一方面,集体经济面临项目基础缺乏、组织成员人力资本不足等问题。具体而言,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存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经济组织人才缺乏
高素质、高层次的人才队伍能够为集体经济提供智力基础,是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但从现实情况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组织成员人力资本不足,多数成员缺乏金融、管理等专业知识,使得金融支持政策很难得到彻底落实。一方面,受思想观念的影响,组织成员对传统农村金融业务的接受程度较高,但一些新兴业务如“保险+期货”、动产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短时间内很难被认可;多数成员对数字化普惠金融知之甚少,通过互联网获取信贷融资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在获得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金后,由于组织成员缺乏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投资经验,创新意识不足,对农村产业发展趋势缺乏科学的预判,难以完全发挥信贷资金的增值作用,使用效益较低。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与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致使人才集中于城市,集体经济组织缺乏留住人才的吸引力;农村对本土人才的培育机制有待完善,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不足
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农村金融信贷资金能否得到合理利用。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情况看,虽然经营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数量逐年增加,但2020年仍有接近一半的村没有经营收益或经营收益很低(见图3)。多数“空壳村”缺少资源和资产,经济基础薄弱,很难获取抵押担保贷款;部分村集体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集体经济的组织功能被弱化,农村金融的支持作用难以凸显。数据显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方面说明其偿债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低的资产负债率(西部地区低于20%)说明其举债经营能力较弱,资本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信贷资金使用能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迅速发展,金融服务和工具也在不断创新,但在农村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金融服务仍以传统的支付结算、信贷为主,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创新不足。由于商业性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农村金融支持集体经济存在风险高于收益的可能性,使得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向集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不足。
2020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但由于长期以来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法人地位的缺失,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金未能惠及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同时,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明晰,金融机构无法准确找出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落脚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量较大,地方性商业银行无力承担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责任。资产积累与资金支持的双重不足,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四)风险防范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2020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30%,较上年增长9.3%,是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由于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气候变化、病虫害等因素影响,农业生产易遭受损害。一旦农业生产受损,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就会受到影响,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可能导致违约风险的产生。同时,由于农村地区存在浓厚的地缘、血缘关系,加之乡土社会人情秩序的影响,集体经济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难以进行完全合理的信贷资金使用配置,导致收益不稳定,进一步加剧了违约风险。集体经济组织违约风险与金融机构预期收益之间的冲突,对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产生了迫切要求。
除违约风险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抵押担保物的缺乏,也是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动因。虽然我国已探索出诸如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但是这些抵质押物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价值难以准确估量、强制处理存在困难等,抵押担保物的有效性需要深入探索。
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与政策优化
(一)路径选择
针对农村金融在推进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综合考虑推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要求与2035年远景目标任务,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应该在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上更加明确。
1.发展目标
第一,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稳步增加。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不同主体的互补优势得到发挥,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信贷资金供给不断增加,真正做到将农村资金留在农村。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缩减审批流程,及时投放信贷资金;完成相关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不断增加集体经济组织融资的便利程度。
第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农村金融体系改革进一步深化,合格的市场主体得到培育。满足集体经济组织金融需求,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由信贷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市场等构成的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集体经济水平提高,绿色金融不断发展。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不断健全,为农村金融机构的稳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进一步覆盖,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服务水平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风险识别、监测、控制工作得到加强。相关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深根固柢。
2.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注重以市场化手段推动农村金融和集体经济发展。在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利益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以市场机制为导向,合理配置信贷资金、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进而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服务。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行,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第二,坚持协调发展。农村金融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增长,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借鉴城市地区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同时兼顾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和较落后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形成适合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农村金融支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与农村各类发展规划的有机衔接,形成互为补充、运行有效的乡村建设规划体系。
第三,坚持分类施策。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地理条件、发展模式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同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不适用于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信贷资金缺乏这一问题较为严重,迫切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基础的融资服务;而对于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而言,由于资金获取较为容易,因此可能需要更深层次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的真实需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发展思路
一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主要方向。金融资本对于农村集体经济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要素,能够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发展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集体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有效助力。要把农村金融作为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补齐共同富裕的乡村短板,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基本指南。把创新作为农村金融和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创新能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市场导向,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金融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彰显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三是以优化运行机制为重要方式。按照既能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盈利目标又能调动其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性的要求,围绕完善信贷机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同时,以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契机,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监管机制、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
(二)政策建议
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强化农村金融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要大力推行“能人回归”等工程,吸引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管理人才、有金融知识的专业人才、有投资经验的经营人才等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制定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探索乡村产业发展服务团,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制定适合本土人才队伍培育和孵化的意见和办法,建立引进人才与自主培养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同时,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培训力度,拓宽其在金融、管理、投资等领域的知识面,提升成员人力资本;鼓励组织成员主动了解新兴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学习相关优惠政策,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自身创新意识。
2.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落脚点,鼓励开发集体资源,支持有能力的组织成员利用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业、观光农业、生态康养等新业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探索有效路径,帮助“空壳村”、薄弱村积累资金,盘活集体资产。将人才、资金、资源等向“空壳村”、薄弱村倾斜,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强化集体经济的经济、社会功能。对于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鼓励其向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更好发挥金融资本的支撑作用。
3.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鼓励金融机构立足农村集体经济实际发展情况,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业务范围,增加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供给总量。探索新型贷款业务,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推动构建产权融合的互助担保组织,提高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担保能力。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向具有良好资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缓解信贷资金不足的问题。
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管。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信息透明度,保证资金、资源的有效使用。加强对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的风险评估,明确组织成员持有股权的价值。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创新征信措施,降低违约风险,进而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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