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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郑商所发布《关于数据统计口径“双边改单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到,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郑商所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数据统计口径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数据统计口径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专业化水平,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启动期货市场数据统计口径调整为单边的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要求,郑商所修订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权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权合约》中有关成交量、持仓量的统计口径,同时梳理、完善郑商所网站、行情数据发布及相应技术系统等涉及统计口径更改的内容。
按照既定计划,自2020年1月1日起,数据统计口径将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届时,郑商所对外发布的成交量和持仓量等原以双边口径进行公布的数据,将调整为以单边口径进行公布。(来源:粮油市场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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