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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德文(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从基层治理角度看,社会转型一方面意味着新旧社会规范的交替,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利益重新分配。两相交汇,巨变中的基层社会就像是一个竞技场,不同群体各显神通,争夺属于他们的那份利益。乡土远去,使得地方性规范逐渐解体,情、理、法、力都找到了用武之地;开放社会,使得竞技场门槛较低,每个个体都可一显身手。因此,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却又处处孕育着风险。
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是一个讨价还价的系统,议价系统和定价系统相互交织、转化,各个利益主体因掌握着不同的定价权,具有不同的议价能力,而在社会议价系统中占据不同的位置。
大体而言,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的竞争者主要包括政府、地方精英、普通民众、“钉子户”及灰色势力。其中:
1. 基层政府:兼具定价者和议价者的双重身份。毫无疑问,在早已完成国家政权建设的今天,基层政府拥有垄断暴力的合法性,且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理所当然是定价者。但又因深深地嵌入基层社会中,且具有自利性,显然它也是讨价还价的一方。只不过,不同历史时期,其在定价者和议价者间的角色定位有所侧重。
2. 地方精英:强有力的议价者,部分地方精英因具备基层政府“代理人”身份而拥有部分定价权。地方精英主要包括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很多情况下,经济精英和地方精英会合流。在诸多农村地区,“富人治村”已是不可逆的潮流,经济精英通过担任村干部、地方人大代表,而在当地的权力竞技场中占据优势。
3. 普通民众:多数的议价者,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权力竞技场中的“匿名者”。普通民众是政策执行的对象,也是地方精英主要的议价对象,他们为地方权力竞技场提供资源,却不一定能获得足够的回报。总体上,他们是一群相对被动的议价者,几乎不会公开索求定价权,也不会对定价者发出挑战。
4.“钉子户”:少数极其积极的议价者,敢于公开对定价者发出挑战。表面上看,“钉子户”是基层政策执行的阻梗,但他们的本意并非为了获得定价权,而只是为了得到相对公平的议价环境。在基层政府定价权受到极大削弱的情况下,“钉子户”也可能凭一己之力获得暂时的定价权。
5. 灰色势力,地下定价者,经常通过驱赶其他竞价者的形式在竞技场中获得优势议价地位。灰色势力对社会议价系统健康运行产生了极大挑战,也是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秩序动荡的根源。因为灰色势力不仅以禁止竞争者进入权力竞技场的形式参与议价,且还或明或暗地争夺基层政府的定价权。
摘自南风窗文章《吕德文:理解复杂中国,需抱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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