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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利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博导) 中国是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重要维护者与建设者
推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需要全球共识和支柱支撑。《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推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重要共识与支柱。《公约》全称为《禁止发展、生产、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公约》,于1972年4月10日分别在华盛顿、伦敦和莫斯科签署,于1975年3月26日生效,共有183个缔约国。《公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在任何情况下不发展、不生产、不储存、不取得除和平用途外的微生物剂、其他生物剂、生物毒素及其武器,不协助、鼓励或引导他国取得这类物剂、毒素及其武器,缔约国在公约生效后9个月内销毁一切这类物剂、毒素及其武器等。同时,《公约》缔约国承诺加强生物科技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公约》是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禁止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多边条约,有利于约束缔约国开发生物武器的行为,同时,其保障了缔约方和平利用前沿生物技术的合法性权力,是推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法理基础。
进入21世纪,生物科技日新月异,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一方面推动了人类的进步与发展,另一方面也隐含着新型生物安全风险。因而需要国际社会就面临的新型生物安全风险进行综合治理,其中核查机制就是重要手段。2001年,国际社会本已就建立《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机制达成一致,但个别大国因一己私利,阻碍核查机制的建立,导致生物武器风险上升,为推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坚持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包括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在内的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始终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核查机制的建立。在2016年11月举行的《公约》第八次审议大会上,中国提出了“制定生物科学家行为准则范本”和“生物防扩散出口管制与国际合作机制”两项倡议。2019年7月,在《公约》专家会期间,中国举办了“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能力建设,促进生物科技合作交流”专题讨论会,分享中国科学家的经验。2021年7月,在中国和巴基斯坦共同倡议的基础上,中国天津大学、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国际科学院组织秘书处以及来自20多个国家的科学家达成《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该指南提出加强风险管理、强化科研监管、促进国际合作等准则,涵盖生物科研全流程、全链条,对促进生物科技发展、防止生物科技被误用滥用具有重要作用,是加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和国际合作的有效手段。可以说,该指南是中国为推进《公约》进程贡献的智慧与方案之一,体现了中国作为《公约》维护者和建设者的角色。2020年10月,中国代表团在第75届联大一委关于生化武器问题的专题发言时强调,要尽快重启《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议定书谈判,补齐公约长期缺乏核査机制和监督机构的短板。2021年10月,在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举行一般性辩论期间,中俄两国外长共同发表了关于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联合声明,呼吁《公约》缔约国制定相关执行标准、技术指南及程序,完善调查使用生物武器事件的机制。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安全双边治理
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境外生物威胁和内部生物风险交织并存,这是当前全球生物安全风险的新特点。破解这些风险,双边治理是一条重要路径。
一方面,中国通过全球伙伴关系网络,积极推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目前,中国已与德国、意大利、挪威、美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双边合作。中国与法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历史悠久,并已经建立了一些双边合作机制。中国和法国于2014年创立了“中法环境月”,2018年启动了“中法环境年”,并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持续开展合作。通过丰富多彩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强化了两国人民保护生物多样性与保护环境的意识。
元首外交进一步深化了双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2019年11月,《中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北京倡议》(以下简称《北京倡议》)发表,明确提出将促进最高级别的政治领导人积极参与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倡导生物多样性,以实现到2050年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愿景。这是中法两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合作首次正式纳入两国领导人对话议程,擘画了双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合作的蓝图。为了落实《北京倡议》,中法两国的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工作组”。已在法方举办的“第二届巴黎和平论坛”、中方举办的“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部长圆桌会”等场合进行了多次的部长级交流,共同探讨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的解决方案。
此外,“中德农业生物多样性可持续管理项目”“中挪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项目”“中加内蒙古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区发展项目”等,都是中国与发达国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的双边合作项目。这些项目涵盖生物物种保护、生态系统服务、气候变化、生物安全、生物多样性科学研究、政策法规研究与制定、机构能力建设、社区参与、宣传教育以及意识提高等各方面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中国自身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的能力与意识。
另一方面,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合作网络,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合作,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夯实根基。绿色发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目前,占全球经济90%的经济体都已经承诺净零排放,90余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也提出了净零排放的目标。中国倡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议题开展专题研讨和联合研究。2021年10月发表的《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明确提出,要“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吸纳100多个国家生物多样性相关数据,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也与周边发展中国家开展了务实的绿色发展合作,与蒙古国、越南、老挝等国家合作建立跨境自然保护地和生态廊道。“在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这片面积达20万公顷的‘乐土’,有效保护了亚洲象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
中国积极拓展全球生物安全多边治理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全球生物安全多边治理的重要平台。2021年11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领导人峰会在昆明举行,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大会通过的“昆明宣言”,是联合国多边环境协定框架下首个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政治文件,为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注入政治推动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12月5日至17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虽然会址有所改变,但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的角色没有根本性改变,中国将继续领导大会实质性和政治性事务。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为未来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定目标与路径。中国提出三大设想:一是“框架”应平衡体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三大目标;二是“框架”应兼具雄心和务实,既要为未来提供高瞻远瞩的指导,同时又要在借鉴“爱知目标”经验基础上,确保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三是“框架”应照顾发展中国家关切,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支持。这些设想展现了中国智慧,有助于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各尽所能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近年来,中国持续加大对全球环境基金的捐资力度,已成为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捐资国,有力地支持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地区层面,在中日韩环境合作机制下,开启数轮“中日韩生物多样性政策对话”。对话议题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服务、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等多个领域。这一政策对话促进了政策界和学术界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对话与交流,为三国环境部长会议讨论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奠定了基础。在“10+1”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建立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并定期举行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圆桌对话;建立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中心,合作开发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保护合作计划”“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项目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计划”等项目,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规划和管理以及社区生计改善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等等。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2014年成立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
中国坚持以科学规则推动新冠病毒溯源工作
生物安全威胁中最为紧迫的并非来自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方面,而是来自于微生物本身,特别是生态环境的恶化和畸形商贸需求所导致的野生动物与家养动物、野生动物与人类之间的接触密度前所未有加大,这使得细菌、病毒及其变体更加频繁传染人类。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是目前人类面临的主要生物安全威胁,必须对其进行治理,而治理的关键一步则是病毒溯源工作。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倡导本着科学原则、按科学规则推动新冠病毒溯源工作。”
首先,病毒溯源是一项科学工作,呈现出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人类病毒溯源历史表明,历史上最初病例的报告地往往不是病毒来源地,比如“西班牙流感”并非始于西班牙本土,艾滋病毒感染病例最初由美国报告,但起源地也有可能并非美国。因此,科学地对新冠病毒进行溯源,有助于全球开展生物安全治理合作,最大限度降低生物安全风险带来的负面冲击。中国一直秉持科学精神开展新冠病毒溯源工作。中国科技部组织中科院、高等院校、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研究团队,围绕动物溯源、人群溯源、分子溯源、环境溯源等重点方向,积极开展了科学溯源研究工作,推动生物安全治理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其次,新冠病毒溯源的国际合作,是推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最新尝试,也是中国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提供智慧的重要平台。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伊始,中国第一时间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疫情,第一时间分享病毒基因序列,积极同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病毒溯源研究合作。秉持科学原则和积极参与的态度,中国两次邀请世界卫生组织专家来华开展溯源研究。2021年年初,来自美国、丹麦、德国、荷兰、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0个国家的国际权威专家同中方专家组成联合专家组,在华开展了为期28天的联合研究,其间共同分析数据、共同实地考察、共同走访交流,不断凝聚科学共识。2021年3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发布了中国—世卫组织新冠病毒溯源联合研究报告,就新冠病毒溯源问题作出了权威而科学的结论。
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加强科学研究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共享,依托国家生物信息中心,建立全球共享的新冠病毒信息库。截至2021年7月19日,已经收集分享全球范围的新冠病毒基因序列253万余条,为全球177个国家和地区近30万用户提供了服务。需要强调的是,当前仍有个别国家利用情报部门进行所谓的新冠病毒溯源,其对象直指中国。这种政治化举措不仅耽误了科学的新冠病毒溯源工作的进度,而且损害了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合作的信任基础。
为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
病毒无国界,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只有大家同心协力、共同应对,才有可能战胜病毒。当前,中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广泛协商、凝聚共识,为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
面对不断上升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紧迫性日益凸显。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一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深化生物多样性领域对外合作,积极推动开启更加公正合理、各尽所能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进程。在履行《公约》方面,提出中国倡议、分享中国经验,推动建立核查机制。在双边层面,通过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和“一带一路”合作网络,建立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双边合作交流机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双边合作项目的有序推进;在多边层面,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为平台,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达成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并在既有的多边框架下,注入更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内涵。新冠病毒溯源工作是目前开展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绕不开的关键议题。中国秉持公开、透明和科学的态度,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开展合作,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可。
总之,在全球生物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全球生物安全风险日渐凸显的当下,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需要全球共同治理。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将是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及时雨”和“风向标”,将进一步推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迈上新台阶,为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来源:《人民论坛》杂志及人民论坛网(rmlt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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