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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季焜(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 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
为深入推进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数字化、乡村治理与服务数字化等工作,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文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就明确了数字乡村发展的重点任务,2020年全国启动了一批数字乡村国家试点县(市、区),多个省市也积极探索实施省级数字乡村试点。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正式发布,明确了开展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智慧农业创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数字治理能力提升、乡村网络文化振兴、智慧绿色乡村打造、公共服务效能提升、网络帮扶拓展深化等八大行动。
目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已经由战略构想、方案规划迈入试点实施与在部分地区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数字技术具体能够解决乡村振兴中的哪些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数字化转型还面临哪些挑战?为此,《中国测绘》采访了北京大学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季焜教授,听他详细解读数字技术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
兴产业、保环境、明乡风、强治理 近年来,在视频直播、网络带货等新型电商的创新推动下,农产品电商持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超常规武器”。农产品电子商务可喜增速的背后,是新型数字基建和“互联网+”新模式的下乡进村。
黄季焜认为,数字技术在促进乡村振兴中主要有促进产业兴旺、建设宜居生态、文明乡风建设、提升治理能力这几大潜在作用。
乡村产业数字化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是实现乡村经济快速、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包括定位导航、遥感监测、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在内的数字技术有望在对农业生产、供应链管理、农产品营销、农村乡镇金融等产业链各环节以及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发展领域发挥重要的驱动作用。
比如,搭载定位模块的智慧农机等智能装备可借助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进行农作物监测,同时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农作物精准生产;时空大数据平台、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能够精准化购销,加快供需均衡;基于时空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个性化消费成为可能,农产品销售信息和路径能够有效互通;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模式的加持下,食物产业链能够有效融合,食品加工和上游的农产品生产信息及时互通,还能衍生出视频带货、电子商务等新型农业业态。
此外,数字技术融入商业活动和金融服务的诸多环节,还有助于促进商业和金融服务流程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重塑农村商业模式和发展格局、深化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创新。
在我国乡村的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一大痼疾。在2022年发布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明确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八大行动,其中智慧绿色乡村打造作为八大行动之一被单独列出。这既是数字技术的赋能优势,也是它的使命任务。通过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的构建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提升,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传统乡村疑难杂症将有望得到终结。
在《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的八大行动中还提到了乡村网络文化振兴这一重点任务。近年来,通过4G、5G下乡,移动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率得到显著提高,移动互联网便捷、共享的优势,能够有效提高优秀宣传内容的宣传教育作用,这对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打造文明乡风、民风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三维激光扫描和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利用,还能显著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数字文物资源库”“数字博物馆”,加强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在乡村治理方面,数字技术也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时空大数据、地理信息以及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了平台化、组件化工具的普及,有助于推进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数字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乡村治理决策科学化、精准化及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
此外,“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能有效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少跑快办,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试点先行,政企共建 从《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明确的八大行动来看,数字乡村内涵和建设任务涉及多个系统行业和多技术领域。黄季焜告诉记者,面对数字乡村这样一个宏观的命题,其所涉及的问题和挑战更加复杂繁琐,而且要实践落地,就必须厘清这些问题和职责。
“数字乡村建设在具体实施中满足谁的数据需求,数字技术是否能有效解决具体的农业产业实际问题,农业农村大数据的管理和维护机制如何才能有效共享和活化利用……”黄季焜说,面对《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时,他脑海中就浮现了一系列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也是各个建设参与成员所面临且需要解决的问题。
那么,面对这些细节琐碎的问题,是否就裹足不前了呢?当然不是。黄季焜说,现有的办法就是在全国试点区县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都是有效的探索和实践手段。自2013年以来,全国9个省市开展了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2017年起,围绕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国家公布了13个试点县区,建设了近100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2020年,国家又发起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覆盖了11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县。
此外,在全国部分试点省市都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助推数字技术进村入户。黄季焜介绍,以无人机购置补贴为例,2017年6个省自主开展无人机补贴试点,主要面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专项采购补贴;2021年无人机植保补贴进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从国家层面推进市场主体入局数字乡村建设。数据显示,2019年国家财政在县域农村信息化方面投入182亿元,县均投入782万元,且2020年到2021年,国家财政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仍然在增加。
与国家和地方试点的大力投入相对应的是包括华为、腾讯、阿里云、京东在内的互联网和科技巨头企业们纷纷入局农村农业领域。
比如,广东清远连樟村联合华为在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方面开启探索。以5G、一体化杆站、机器视觉等新基建技术应用为基础的乡村治理,将乡村安防、水文监测、环保监测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共用,通过“共享模式”降低成本,提升治理效率。当前基于连樟村数字乡村样板建设模式,整个清远市正在快速复制推广,目前全市已完成85个乡镇(街道)和1078个行政村(居委会)“数字乡村”智慧平台接入,在广东省内率先实现了“数字乡村”全域覆盖。
腾讯推出iGrow人工智能种植解决方案,利用寿光市政府主导、山东省电力公司主建的能源大数据中心为数字化汇聚平台,存储蔬菜大棚物联网设备采集的各类种植、环境、用能数据,通过算法记录每一时刻下最适宜作物生长的环境状态并实时调控,为寿光蔬菜种植户提供智能化远程蔬菜种植和大棚管理服务。
此外,阿里云入局养猪项目,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在养猪行业打造场景化实用性AI产品体系。京东也于2018年推出“京东无人农场”,利用物联网传感器将农田的水质、土质等情况及时传输到后台系统,再通过大数据技术“算出”农作物长势,一定程度上可提前预测病虫害情况等。
“这种‘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试点探索模式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有益举措。掌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应用技术和实践经验的企业单位,尤其是华为、腾讯等众多互联网科技巨头企业的加入,能够为农村产业的数字化和数字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经验模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教育市场,吸引更多资本注意到数字农业、数字乡村的前景。”黄季焜说。
数字乡村建设要呼应农业、农民需求 自2018年数字乡村战略首次提出以来,电子商务在乡村蓬勃发展,在各个试点地区,总能看到多种基于数字技术的智绘农业应用场景,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也在逐渐落地。
黄季焜却提出疑问,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能解决广大农民销售难的问题吗?农民从供应链中能够获得更多利益吗?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的市场收益和建设成本是否能够形成良性运作?农业农村大数据是否能活化利用,数字技术是否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复杂地域环境下农业生产一线困难?
黄季焜介绍,2022年1月CCAP(北京大学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在5个省分层随机抽样的调查数据显示,仅有0.7%的农民有在网上销售农产品的经历,而且主要通过微信群而非电商平台销售他们的农产品,在网上销售的农产品占其总销售量不到0.3%;大多数农民还是通过卖给批发商和电商主体或者供应商来进行农产品销售。黄季焜认为,电商发展确实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和平台等农村新业态发展,但还难以促进乡村振兴,其中农民收益仍然有限。
据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2020)》显示,2020年县域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平均只有47.1分,83%的县处于中等水平及以下发展阶段,东北和西部地区这一比例甚至高达95%。可见,我国乡村经济数字化整体水平偏低,成为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短板。
此外,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区域差异大,呈现“一强多元”的区域格局。2020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县域数字乡村指数均值分别为67.7、60.7、47.9和45.6,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东西差异依然明显。
基于对数字乡村建设中短板和问题的思考,黄季焜提出了对于发展思路的观点。首先,数字技术要下乡进村,就要在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特征、农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农业经济发展阶段以及系统评估前期试点成效的基础上,理清阶段目标、重点任务,科学制定短中长期发展路线图。
其次,要加大对数字乡村发展滞后地区的支持力度,协同推进各地数字乡村的包容性发展。政府要从资金、技术与人才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和东北以及脱贫县的数字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出台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落后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建立数字乡村发展先进地区和滞后地区的交流协作关系,构建数字乡村建设的社会帮扶机制和合作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此外,还要紧紧把握为农民而建、为农民而兴的基本原则,着力提高数字乡村发展的惠民程度。政府面向数字乡村各领域的项目和资金投入、技术引进与人才培养等支持都要以农民为主体,并把农民受益程度作为各项支持政策实施效果的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要特别关注广大中老年农民、相对贫困农户等弱势群体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提高数字乡村发展的普惠性。
最后,要完善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促进数字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与问题,理清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管理和服务以及在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按照公益性和市场性程度有序推进各项应用场景的试点及近期与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界定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边界。从投资激励、成本分担与收益分享、考核评价等方面完善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乡村发展机制。在试点地区,探索构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研发能力与应用水平。在高校开展数字化教育培训的试点改革,为培养高素质农民和提升农民采用数字技术的素质与能力提供支撑。(来源:《中国测绘》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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