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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龙1 胡凌啸2 林晓莉3
1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3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引 言 我国小农户具有“一小一大”两个鲜明特征。“一小”是规模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不到9亩;“一大”是数量大,小农户数量超过 2亿。由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将长期存在,解决好小农户的发展问题于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而言影响深远。在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后,学界对如何衔接给出了多样化的方案: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形成诸如“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元衔接模式;二是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构建产前、产中、产后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要素向小农户渗透,实现小农户的现代化改造和与大市场的有机衔接;三是以小农户为主体,基于小农户的生产经营优势构建内生性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或通过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已有研究聚焦寻找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之间的衔接载体,着眼于解决小农户自身难以和现代农业大生产相匹配的问题,主要针对的是小农户“规模小”的特征。然而,小农户“数量大”的特征决定了衔接过程会呈现出“一对多”的局面,即一个衔接载体要和众多小农户对接,衔接成本和衔接稳定性等问题由此产生。我国乡土社会特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网络使得乡村经济活动兼具经济性和社会性,小农户的经济行动深嵌其中,在和其他经营主体建立市场连接关系时,往往需要一个熟悉乡村社会的“中间人”——可称之为衔接媒介,发挥协调众多小农户的作用,从而更好地促成小农户集体与现代农业的衔接,降低衔接成本,稳定衔接关系。从现有研究看,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需要何种媒介的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但却是在我国基本国情下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衔接中的重大问题。
一 文献回顾 衔接媒介并不具备或很少具备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功能,而是主要发挥为交易双方沟通信息、促成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作用,具体可以体现为组织调动、要素整合、技术下沉和溢出、质量监督等功能。谁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过程中有效的衔接媒介?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梳理,可以发现村集体和合作社是被提及最多的两类主体。
(一)村集体
从我国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基础看,村集体作为衔接媒介有其天然的优势。一是村集体具有农村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身份优势,能够充分动员和利用其嵌入乡村社会的社会网络资源,应用乡土人情关系治理,低成本且高效地实现对小农户的组织动员,破解小农户原子化问题。二是村集体作为多功能综合性主体,能够协调多方资源,为小农户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激活小农户的生产和经营活力;能够通过多重权威调动、多重资源综合使用和多种规则综合运用,促进现代要素向村庄下沉。三是村集体内生于村庄,紧密地嵌入村庄社会结构关系中,与小农户之间有着紧密的地缘、亲缘和情感联结,是最能体现和维护小农利益的组织。因此,不少研究认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能脱嵌于村集体,村集体的内外统筹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匹配的关键。然而,村集体的衔接媒介作用在现实中面临着诸多挑战。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税费改革等一系列农村改革的推进,村集体供给公共品和组织农户的能力大大弱化。特别是近年来快速城市化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加速外流,村庄“老龄化”“空心化”使得村集体各项职能进一步衰退。数据显示,村集体间的发展极不平衡,超过3/4的农村集体资产集中在14%的村,仅有10.4%的村资产经营收益在50万元以上,且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资源充沛的村。村集体经济薄弱和组织功能丧失,使得除少数发达地区的农村外,大多数农村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能有效发挥其“统”的功能,难以有效组织和服务小农户。
(二)合作社
从理论上说,农民合作社是另一类能够充当衔接媒介的重要组织,也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作为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的成立源自对潜在利润的追求,有助于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减少不确定性、规避市场风险,有助于小农户更好地对接大市场,在提高小农组织化和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被寄予厚望。但自合作社在中国合法化以来,“假合作社”、“空壳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泛化”、“异化”等问题就始终萦绕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甚至有学者认为中国绝大部分合作社都不具备合作社的本质规定。而从带动小农户受益的角度看,相当数量的农民合作社规模小、自身发展能力弱、面临资金、技术、人才等诸多制约,在与其他市场主体交易和博弈中,普遍还不具备增强议价权的市场条件和相应能力。而且即便是获得了一定的议价权和分享了产业链上的价值增值,由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异质性强、能人大户主导、普通社员有限参与以及按股分红的盈余分配方式等,普通社员所能获益十分有限。此外,由于“弱者联合”型合作社的潜在利润空间小、实现成本高,以农村“精英人物”主导的合作社又对弱势农户形成排斥,现阶段想通过合作社实现“弱者的联合”变得相当困难。然而,也有学者认为作为合作社主体的营销型合作社虽然存在成员异质性及分化分层,但与其说是精英俘获,不如说是一种内部分工、激励兼容的“类企业”制度安排,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一种非常适用且合意的载体。
综上,已有研究证明了村集体和合作社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成为小农户的衔接媒介,但依然存在很大的研究空间。第一,从研究问题看,对于村集体和合作社都难以有效发挥功能的地区而言,是否存在替代性的衔接媒介?我国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难点地区主要位于中西部欠发达的丘陵山区,这些地区村集体经济薄弱,合作社的组织能力不足,小农户的资源禀赋条件更差,衔接媒介的现实需要更加迫切。第二,从研究思路看,以往研究对各类主体本身的关注程度超过了对衔接媒介具体特征的关注程度,往往突出各类主体的身份属性,而没有对衔接媒介的特征进行一般化抽象。地区间较大的差异性决定了最优衔接媒介的表现形态千差万别,从更好地实现理论指导现实的落脚点出发,抽象出衔接媒介的一般化特征,而不是关注衔接媒介的具体类型应该有着更普遍的指导意义。本研究主要聚焦与广大小农户直接相连的衔接媒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剖析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对接时的衔接媒介选择。在此基础上,从经济行动嵌入社会关系网络的视角指出衔接媒介的必要性,提炼有效衔接媒介的主要特征。
二 案例观察 (一)案例选择
本文选择陕西省 H县 W米业公司与小农户衔接的案例。案例资料来源于 2021年 7月在陕西省安康市H县开展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了半结构式访谈、实地观察、二手资料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案例资料,保证了案例数据的相互补充和三角验证。选择这一案例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H县相当数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农民合作社数量缺乏或功能残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面临的客观条件在我国不少地区都具有相似性;二是W米业公司在接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探寻有效的衔接媒介,涵盖了村集体、合作社和村庄经纪人等各种类型,可以通过对探索过程的动态观察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推断,具有较强启发意义。
(二)案例介绍
陕西省 H县位于陕南秦巴山区,曾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广大农民增收,H县以现代农业园区为抓手,积极招商引资,吸引工商资本下乡。W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年,是一家由工商资本投资建立的集大米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日产能 100吨,年产值4000万元以上,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ISO9001认证等。为快速占领市场,W米业公司在产品市场中采取“高端产品树品牌、中端产品做现金奶牛、低端产品占市场”的销售策略。为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给,W米业公司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探索。
1.第一阶段:流转土地直接生产
最初,为生产高端有机富硒米,在相关扶持政策推动下,W米业有限公司在H县F镇某处古梯田流转土地1000亩开展水稻种植。F镇古梯田自然环境优越、污染少、水资源丰富,适宜有机水稻种植,在多家企业的争抢之下,地租涨到800—1000元/亩,远高于当地200—500元/亩的平均价格。由于在梯田上进行机械化作业十分困难,水稻种、管、收等各个环节用工量大、用工成本高。难以实施大规模机械作业不仅使得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大量雇工更使得监督困难。农户由土地的实际经营者转变为企业的产业工人,缺乏有效的激励进行精耕细作,生产过程的分散性和复杂性,监管变得尤为困难,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行为频发,如在水稻抽穗时浇水不及时,收割时放水不及时,病虫害防治不精细,不足量施肥并将剩余肥料带走,甚至在稻谷收获后私自留存等,水稻亩产最低时跌至不足 500斤。最终,土地流转模式在“地租价格高、用工成本高、监督难、产量低”的困局中走向尽头。
2.第二阶段:以合作社为媒介衔接小农户发展订单农业
由于流转土地的模式并不成功,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充分发挥小农户在水稻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开展订单生产。在与小农户衔接的媒介选择上,优先选择了受到政策支持的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公司将优质稻种通过合作社免费发放给小农户,在合作社的协调下,由公司向小农户统一提供种子和肥料、统防统治、统一包装和销售,水稻收获后以高于市场价 0.5—1元/斤的价格回收,合作社可根据收购量在农户价格的基础上每斤获得0.1—0.2元的佣金。然而,由于当地合作社多在政策推动下组建,自身实力薄弱、缺乏凝聚力,合作社带头人又多为村两委成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生产,稻种发不下、稻谷收不上、农户偷偷施化肥、稻谷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时有发生。
3.第三阶段:以经纪人为媒介衔接小农户发展订单农业
由于村两委领办的合作社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公司不得不再次做出调整,筛选村庄经纪人作为组织衔接广大小农户的媒介。在经纪人的选择上,要求一定的知识水平,至少初中文化以上;要懂生产、会经营、善钻研,最好是农民致富带头人;要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的公信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完成 200—500亩水稻生产的监管和相关事宜的协调。公司在通过经纪人向小农户免费提供稻种和“五统一”服务的基础上,还赋予了经纪人订单生产宣传、生产技术推广、质量监督保障的职责。在农户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生产和收获以后,企业以高于市场价 0.5—1元/斤的价格回购稻谷,经纪人则以他所负责农户的稻谷销量为基础,每斤获得0.1—0.2元的佣金。这样经纪人就有足够的经济激励组织衔接更多的小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并帮助小农户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提高稻谷产量。同时,所有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生产的小农户均与企业直接签订生产合同,而且收购价格公开透明。小农户和经纪人的收益既相对独立又公开透明,能够有效避免经纪人再次从中“抽成”或其他可能损害小农户利益的行为。该模式避免了土地流转的高成本和道德风险行为,充分发挥了小农户的生产主体作用,调动了经纪人的积极性,有效保障了高品质稻谷的稳定供给,在当地得到了广泛地推广和应用。
(三)案例分析
W米业公司最初采取集中流转土地、雇佣当地农民的方式开展水稻种植,但遭遇了地租成本高、雇工成本高、监督困难的流转劣势。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外来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企业的经济行动没有嵌入到当地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忽视了小农户的生产主体性。企业采用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小农户挤出农业生产,农户由生产经营主体转变为企业的雇佣工人,企业和小农户之间也仅仅是单纯的市场化雇佣关系,没有任何的情感牵绊和社会关系约束双方的道德风险行为。未能嵌入当地社会关系网络的资本硬着陆并非发展现代农业的最优选择,通过衔接小农户更有利于实现双赢。然而,与数量众多的小农户衔接成本高、难度大,W米业公司只能主动寻找有效的衔接媒介。
1.村集体和合作社缺位时的替代性选择
在土地流转模式失利后,企业回到发挥小农户生产主体性的路径上来,探索通过在当地选择代理人的方式,组织衔接小农户,将企业的经济行动嵌入到当地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企业首先选择的是具有“官方背景”的村两委领办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民办、民有、民受益”的组织特征以及深深嵌入当地村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优势,使其本应成为组织衔接小农户的理想载体。但未得到广大农民认可和支持且未真正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空壳”合作社不仅难以成为组织衔接小农户的载体,甚至连衔接媒介和桥梁的作用都难以发挥。从F镇的实际看,当地合作社的实际发展情况并不理想。“那时候很多村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加入了合作社,农民也根本不关心这个,合作社也无力给农民提供服务,企业通过合作社发放优质稻种,很多农民根本不来,不听招呼的,有的来了领了种子,到最后收了稻谷就自己卖了,也不交给合作社,合作社没啥威信也没有办法”。这一图景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但却“华而不实”的生动写照。
“空壳”合作社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作为曾经的深度贫困地区,当地多数村庄曾一度缺少明确的主导产业,村集体经济薄弱,部分村庄村集体收入常年为零。与此同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村社组织软弱涣散,乡村治理陷入困境。在集体经济薄弱、组织涣散的基层组织难以有效利用社会关系网络组织衔接小农户的背景下,W米业公司只能通过主动培育和深度挖掘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经纪人,在村社组织之外找到了能够有效地利用当地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组织调动小农户的衔接媒介。根据相关研究,在熟人社会中,本地经纪人作为市场中介时具有组织弹性和有效性,能够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即本地经纪人与小农户关系的建构并不存在特定的沟通成本,通过日常的交往和互动就能实现货源信息和交易关联信息的掌握。本地经纪人与小农户间的信任关系,能够为外来中间商与小农户交易提供担保,而经纪人的人情和面子,不仅能够化解外来中间商与小农户间的矛盾,还有助于中间商规避乡村社会对外人的“歧视”。在我国农机服务交易、农产品加工收购等乡村经济活动中,随处可见经纪人的身影,“地方保护人”和“财务中转站”是对经纪人的生动写照,他们成为小农户与企业等大市场主体之间的关键协调者。在本案例中,经纪人作为村集体和合作社缺位时的替代媒介,发挥了组织小农户和协调小农户与企业间关系的重要作用。这说明有效的衔接媒介或许不在于某种具体身份,而在于具备某些具体特质。
2.村庄经纪人成为有效衔接媒介的关键:嵌入乡土社会
在 W米业公司和小农户衔接过程中,村庄经纪人最终成为有效的衔接媒介。他们能够协同企业与小农户的利益诉求,帮助企业实现了与众多小农户融合发展和“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性发展格局。这些经纪人除具备一定的学识和经济基础外,在当地社会关系网络中都有着很高的地位和影响,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概括下来,他们具有三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1)能够发挥信息和信任优势,高效组织小农户开展订单生产
一是由于地处山区,基于地缘、亲缘和业缘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相对封闭且更加紧密,作为网络中关系强点的经纪人对周围农户的家庭结构、认知水平、种植水稻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等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能够快速准确识别出企业开展订单生产的“目标农户”,他们扮演着交易信息垄断者和地方性知识拥有者的角色。二是在乡村社会互惠型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人们总是倾向于信任可靠的“自己人”,并形成内外有别的差序格局关系和差序格局信任。对于同一社群的经纪人,小农户往往给予较高的信任,并将对经纪人的信任延伸至企业。因此,村庄经纪人凭借熟人社群中的相互信任和日常交往,能在较短时间内引导农户与企业签订合同,按企业要求实施订单生产,并快速形成群体效应。“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对他(村庄经纪人)还是比较信任的,他在村里也有一定的威信。为什么要发展订单农业,他几句话就说清楚了,你外人就很难做到,农民也不听你的。他几句话就能把与企业合作发展订单农业的好处说清楚。而且有的经纪人的亲戚也在种,示范效应非常明显,很快就在小农户中铺开了。”一位当地的亲历者如此形容。
(2)交往熟知且有共同“语言”,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技术“下沉”
长期共同生活在同一区域的村庄经纪人与周边农户相互交往、熟知,甚至有着共同的劳作经历,使得村庄经纪人更了解他们的需求,更懂他们的语言,也更能体会他们的感受。因此,村庄经纪人凭借个人威信和社会影响,充分利用结附在社会关系网上的情感与信任,以极低的交易成本高效地实现了对广大小农户的组织管理。在企业向农户统一种子、统一肥料、统防统治、统一包装和统一销售的过程中,村庄经纪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组织协调作用。企业将优质稻种交给经纪人,由经纪人负责分发给签约农户;统防统治时,经纪人负责通知、协调自己管理的农户;稻谷收获后,经纪人组织农户将稻谷运输、销售给企业。如果出现纠纷,经纪人还要负责解释说明或以自己的“人情”和“面子”从中协调,劝解双方妥协并达成一致,他们也在交易过程中承担一定市场风险,充当市场风险承担者的身份。组织、搭建生产网络的能力是上游厂商最为看重经纪人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开了村庄经纪人,企业的“五统一”模式将难以实施或者实施成本极高。
在对小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推动现代农业技术“下沉”、实现对小农户的现代化改造中,村庄经纪人更是将其本土优势和乡村社会关系网上关系强点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成为现代农业技术本土化和技术溢出的重要媒介。企业最初采取直接培训农民的方式,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效果也不理想。后来企业采取培训经纪人的方式,每年对经纪人进行培训,由他们负责给农民开展技术指导,企业不定期地与农民核实指导情况。每次培训后,经纪人会通过电话、短信和日常聊天等多种方式向农户介绍培训情况和新技术。更重要的是,当农民遇到技术问题时,会主动向经纪人寻求帮助,他们也乐于帮农民解决问题,因为他们的佣金与农民的产量直接挂钩。而且与外面的技术专家相比,他们更了解当地农民面临的技术瓶颈,与农民的沟通也更加顺畅,能够以农民听得懂、好理解的方式教会农民。农民有问题也可以随时向他们寻求帮助。尽管村庄经纪人的专业化水平和技术水平与专业的技术人员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经纪人会在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给企业,而企业也会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专家帮助解决问题。这样就以村庄经纪人为媒介,实现了现代农业技术“下沉”过程中的供求匹配与调整,有利于农民急需的实用型农业技术的应用推广。
(3)能够利用个人声誉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农产品品质
一是企业充分发挥村庄经纪人懂生产、懂管理的技术优势以及与所负责农户相距不远的地缘优势,在水稻生产的关键时间节点上,要求经纪人做好巡查监督。如在整田时到场监督,防止农民偷施化肥;在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点进行抽查监督,防止农民偷喷农药等。一旦发现违约行为,企业将立即终止与该农户的合作,拒绝回购其所产稻谷,并要求农户双倍赔偿企业前期免费提供的各类农资。有力的过程监管和可信的违约处罚威胁,有效地规范了小农户的生产行为,保证了稻谷品质。二是在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中,个人的声誉和社会影响与经济利益同样被人们所看重。农户违约被发现或被处罚的消息会在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中迅速传播,对其个人和家庭声誉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只要违约所带来的收益增加未超过可能给个人和家庭声誉所造成的损失,农户的个人声誉约束机制将有效地约束小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即因为“小利”而使“面子”受损是划不来的。“都是同一个村的,为了多产点而上化肥、打农药,被人抓住大家都不好看,而且本身企业收的价格就比市场价高不少,现在基本没有农民会故意违约。”一位村干部如此说。
三 案例延伸:将经济行动嵌入 社会关系网络的衔接媒介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立足于遍布 50.3万个行政村的 2亿小农户以及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各异的农业基础。村庄作为相对独立、封闭的社会单元,不同的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经济发展路径和村庄治理水平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村庄形态和社会结构。因此,要实现与广大小农户的有机衔接、构建稳定的利益衔接机制,应充分考虑各地不同的村情民情,有效的衔接媒介也将呈现出不一样的表现形式。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之间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衔接媒介?以案例为延伸,“将经济行动嵌入当地社会关系网络”可以作为有效衔接媒介的核心特征。
(一)将经济行动嵌入社会关系网络的衔接媒介:存在的必要性
对经济活动的解释仅仅以“理性行动者”或“利益驱动”为依据并不充分,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关系网络对经济行动的影响和制约。过分强调经济行为的独立性或过分强调社会因素对经济行为的影响都不正确,应该在“经济行动嵌入社会关系网络”的理论上认识,经济行动嵌入于行动者之间的个人关系(关系性嵌入)和整体社会关系网络中(结构性嵌入)。“嵌入”强调的是经济主体的社会嵌入性以及非经济制度在经济活动分析中的重要性。从我国乡村社会的实际看,乡村社会紧密的社会关系网络依旧对人们的行动(包括经济行动)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是尽管乡村社会已不再是纯粹的“面对面社群”,但信息在基于地缘、亲缘和业缘关系形成的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快速传播、反复强化,使得网络中的主体对相互间的性格脾气、家庭结构、经济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较为熟悉,对各自的风险偏好、机会主义倾向等也大体心中有数。
二是同处同一地域范围内的人们相互熟识,共同的文化传统、风土人情及乡风民约在约束人们行为的同时,也便利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相似的生产、生活背景和文化水平,使得群体内成员有着共同的“语言”,沟通衔接更加高效,群体内的交易成本较低,组织协调和技术溢出更易实现。
三是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到信任。在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网中,不同的社会关系意味着不同的信任强度,即差序格局关系对应差序格局信任。对于有着明确边界的群体内信任,群体内成员对待“信任范围内”“信任范围外”成员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相应的经济行动也有着较大差异。对于同一群体内的成员,凭借紧密的社会关系和较强的相互信任,相互间的交易与合作更多采取较为灵活的口头合约,且各方能较好地约束自身的道德风险行为,在缺少完全信息和合法保证的条件下遵循“信任”原则,严格履约。即使出现纠纷,也能通过个体间或群体内调节,以较低的交易成本保证合约的顺利进行。而对于群体外成员,往往采取市场化的方式,选择正式的书面合约,但即便如此,只要存在“合理”的违约收益,人们依旧可能违约或实施其他机会主义行为。
四是在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中,个人声誉和社会影响与经济利益同样被人们所看重,因为人们之间或多或少地听说过对方或未来可能会发生联系。而且稳定的社会关系是“人情”和“面子”滋生的土壤,虽然乡土社会强大的舆论力量正在衰减,但“面子”始终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个人社会声誉机制也有助于约束人们的道德风险行为,促进合约的履行。社会关系网络对小农户经济行动的影响,需要建立在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和广大小农户利益得到基本维护的基础上。否则这种社会关系网络以及由此衍生出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就将遭到破坏,经济利益就会超越社会关系,重新成为小农户追求的首要甚至是唯一目标。而衔接媒介的核心作用就在于平衡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因此,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需要能够将小农户的经济行动嵌入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衔接媒介(见图1)。
(二)将经济行动嵌入社会关系网络的衔接媒介:具备的典型特征
有效的衔接媒介能够充分合理利用社会关系网络,组织引导小农户并约束其道德风险行为,促进现代技术和生产要素的进入和溢出,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保障农产品品质和契约稳定性,即“接得上、稳得住、可持续”。他们能够在保障各利益相关方合理收益的基础上,实现各方经济行动嵌入社会关系网络,社会关系网络促进并规范经济行动,进而实现合理利益共享机制基础上的经济行动与社会关系网络的协同发展。
1.能够高效地组织调动小农户
小农户小、散、兼、弱的特点以及组织化程度低、与其他相关主体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交易成本,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最大阻碍。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基层实践看,不管是以土地流转为代表的土地规模化、社会化服务为代表的服务规模化,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组织带动、以村社组织为载体的小农户自组织等,关键都是要能充分地组织调动起广大小农户,整合村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为其对接大市场和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做好准备,实现广大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接得上”。土地流转和托管中负责组织协调广大小农户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的村集体或村庄经纪人、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村集体或合作社、“公司+中间组织/经纪人+小农户”模式中的中间组织或经纪人等,这些直接与小农户相连的衔接媒介,都充分利用了乡村社会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结附在网络上的信任、情感、文化等因素,以较低的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高效地组织调动起广大小农户。当然,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乡村社会关系网络赖以依存的地缘、亲缘和业缘关系不再紧密,依附在社会关系网上的信任、情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也有所淡化,乡村社会关系网络对经济行动的影响正逐步减弱。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持续稳定的衔接,最终还是要建构在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基础上。但也应看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乡土社会中组织调动小农户始终离不开对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运用。
2.能够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要素与小农户有机融合
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要素“下沉”,通过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要素与广大小农户的有机融合,实现对小农户的现代化改造,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国快速城镇化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以中老年群体为主体的兼业生产在一些地区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而这部分中老年群体对农机服务的需求迫切,与现代农业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的适配性差。对于难以开展土地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的丘陵山区,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要素“下沉”将直面这些以中老年群体为主的兼业农户。与之直接相连的有效衔接媒介一定是与这些中老年群体有着相似的工作生活经历、教育文化背景、共同语言的组织或个人,既能充分地组织调动起他们,又能够通过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要素的本地化、通俗化、实用化,顺利渗入并改造提升传统兼业户。
3.能够约束小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
有效的衔接媒介应能够约束小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稳得住”。他们规范和约束小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主要手段包括:一是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促使小农户与所在组织利益相一致,实现激励相容。如合作社通过将社员生产的农产品统一收购加工、统一包装销售、统一品牌推广,盈余按交易额返还的机制,实现了广大社员与合作社利益的绑定,调动了社员内部监督的能动性,有效地约束了小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二是通过非正式的制度约束,强化对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软约束。如村集体或村庄经纪人发挥乡村熟人社会相互间的信任、情感以及乡风民约的规范作用,借助村民对个人声誉的看重和维护,规范小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与本文分析的案例类似,有效地约束小农户机会主义行为往往是合理机制设计与非正式制度约束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合理的机制设计和利益联结是基础,非正式的制度约束是辅助。
4.能够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构建合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可持续”的关键。生产环节的获益水平取决于该环节的议价权,而议价权则取决于组织和个人在所处市场上的谈判地位和话语权,是针对交易方的一种相对实力。本质上是由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市场结构所形成的相对市场实力决定的。在农产品产业链上,生产环节过度竞争、产前产后环节则相对垄断,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下,生产环节与产前产后环节的市场谈判地位和议价权极不对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的构建并不容易,衔接媒介能在其中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如村庄经纪人长期生活在村庄中,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会适当保护小农户利益以换取他们的信任,建立稳定良好的关系。在农产品供大于求时帮助小农户销售滞销农产品,即便出现经济纠纷,本地经纪人也会适当去维护小农户的利益。
四 结论与启示 (一)主要结论
基于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仍将是中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大,村情民情各不相同是基本事实。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了西部欠发达地区外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与小农户对接及寻找有效衔接媒介的过程。研究发现:由于土地流转、挤出小农户的发展方式未能嵌入当地社会关系网络而受阻,工商资本转而寻找衔接小农户的媒介。但因为集体经济薄弱、组织涣散,村两委领办合作社难以有效利用起当地的社会关系网络实现对广大小农户的组织衔接,村庄经纪人最终被选择并表现出良好的效果。他们能够充分发挥个人在乡村社会关系网中的信息优势和由“亲”而“信”的人际关系优势,高效地组织起小农户开展订单生产;由于和广大小农户日常的交往和熟知、共同的经历和“语言”,他们能够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实现对广大小农户的组织管理,并在企业与小农户之间充当“润滑剂”和“转换阀”的角色,实现现代农业技术“下沉”过程中的供求匹配与调整;他们通过发挥在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中个人社会声誉机制对小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确保农产品品质;通过与广大小农户构建相互关联但又相互独立的利益联结机制,维持了契约稳定。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有效的衔接媒介应能够高效地组织调动小农户、有助于约束小农户机会主义行为、有助于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要素与小农户有机融合,并最终有助于构建合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这意味着能够将经济行动嵌入社会网络的各类主体都可以成为有效衔接主体的潜在选择。
(二)主要启示
在我国乡村经济深刻嵌入社会网络的背景下,将为数众多的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不论是采取小农户为主体的内涵式发展路径还是外部主体带动的外延式发展路径,直接与广大小农户相连的衔接媒介都必不可少,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部件”。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与广大小农户直接相连的衔接媒介“润滑剂”和“转换阀”作用。同时,要注意并非具有某些特定身份的主体就可以成为衔接媒介,而是熟悉乡土社会、熟悉小农户生产经营特点,能够发挥好协调作用的特征可以赋予某类主体成为衔接媒介的可能性。中国农村的乡土性,决定了衔接媒介要能够将小农户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经济行动都嵌入到乡村的社会网络中,无社会关系网络“兜接”的硬衔接很难奏效,也不可持续。因此,在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过程中,要注重在乡村培育和发展包括经纪人在内的有效衔接媒介,让他们将小农户集体带入现代农业的发展轨道上来。(来源:《经济学家》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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