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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4日,省粮食和储备局印发了《广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粤粮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落实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工作要求。2021年,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印发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对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提出新要求,并要求各省粮食和储备局相应制定管理细则。 (二)适应新形势下应急管理的需要。我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的主要制度依据是2009年印发实施的《广东省粮食应急保障网点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粤粮调〔2009〕40号),该办法已无法适应目前我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的需要。 (三)规范各类企业管理的需要。近年来,我省市、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由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综合辖区企业实际情况自行选定,各市选定标准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条件、标准、责任和义务,确定和备案程序,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内容,是规范全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加强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使我省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的选定和管理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扎实。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总则、规划布局、确定和管理、附则四章。 (一)总则。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定义;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主要包括应急储运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以及省、市、县粮食和储备部门有关职责。 (二)规划布局。规定了各类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职责,五类应急保障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标准、区域布局及数量要求。明确了应急供应网点乡镇街道全覆盖的具体要求。 (三)确定和管理。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原则和确定程序、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及政策扶持等。其中,明确对各类粮食企业保障企业实行“分级确定,逐级报备”,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审核确定应急供应网点,地市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审核确定应急储运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审核确定应急保障中心。明确了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的日常管理要求,特别对应急网点网点调整的时间要求进行了规定。 (四)附则。明确了协议签订、牌匾制作发放等内容,并明确《实施细则》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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