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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 制定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时,不仅不能急刹车,还要考虑到交叉补贴的现实情况,以有限的补贴重点支持产业发展。
在市场需求引导下,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764吉瓦,光伏累计装机190吉瓦,光伏年底累计200吉瓦。以2018年“5·31政策”为契机,中国光伏产业正式步入“自我优化”阶段,也拉开了光伏平价甚至低价的序幕。
中国光伏行业总体发展如何?光伏民营企业时代是否开始落幕?2020年,光伏行业应如何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周健奇。
用“调整”来形容2019年最为恰当
中国经济时报:2019年马上就要过去,你如何看待2019年光伏行业整体的发展?
周健奇:2019年的我国光伏市场,一言难尽,用“调整”来形容2019年最为恰当。
第一,政府部门调整了光伏政策。以控指标、降补贴为重点的2018年光伏5·31新政转变了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虽然国家支持光伏行业发展的主基调未变,一些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支持政策,但全行业在之后近1年的时间内基本处于“观望”之中。直至2019年4月底《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后,全年指标和补贴明确,政策环境明朗,行业发展从“寒冬”一步踏入“盛夏”。2018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约为44吉瓦,同比下降17%左右。2019年1-6月份,光伏新增装机11.4吉瓦,同比降幅进一步扩大到50%以上。《通知》出台后被市场以最快速度执行,形成了“抢装潮”。预计,2019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会超过40吉瓦,同比增幅很可能转负为正。
第二,光伏行业全面调整。新政出台虽然有不利影响,但也促进了全行业的有序发展。一方面,光伏企业加速技术创新,带来光伏成本的大幅下降。最新数据显示,目前的光伏组件价格可低至每瓦2元以下,光伏系统造价成本从2018年的每瓦4元以上降低到每瓦4元以下,最低可达到3.14元/瓦。所谓的“光伏平价时代”开始了。成本下降,也意味着光伏收益在提升。另一方面,产业结构优化。体现光伏发电生产消费者优势的分布式光伏、利用闲置资源的屋顶光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国资以地面电站为主要切入点,加速对光伏行业的资本布局,有利于形成国有电站与民营制造相互融合的产业格局;光伏服务业较快发展,带动光伏从业人数增长,并不断完善产业生态。
调整还在继续,目前的光伏政策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例如对分布式光伏经济的认知度不足,相应的光伏支持政策仍有偏差。
应鼓励民营和国企合作
中国经济时报:有观点认为,光伏电站投资,民营企业时代开始落幕,对这种观点,你如何看待?
周健奇:此观点并不准确。我国绝大多数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由民营光伏企业建设并运营。为减轻电站负担,运营电站的民营光伏企业开始尝试通过股权出让的形式与国有电力企业合作。这种尝试具有现实意义。电站运营属于具有公益性的服务行业,民营制造企业不具备运营电站的核心能力。在光伏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专业化分工尚未形成,制造企业纵向一体化进入了电站运营领域。但电站具有公益性,不能完全以盈利为目的,最适合由国有电力企业接手。政府补贴不是解决之道。可鼓励运营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民企与国有电力企业开展新能源发电领域的跨所有制合作,一方面可以根本解决电站运营难题,另一方面也可让光伏发电更好融入我国电力格局。
以有限补贴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对于大家比较关注的补贴问题,你认为,2020年我国光伏行业的补贴将是何种情况?为使2020年光伏业继续健康稳定发展,你有哪些建议?
周健奇:应该说政策整体会延续补贴退坡的大方向不会变。
建议从光伏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发挥光伏发电的生产消费者优势,优化补贴结构,在制定分布式光伏补贴时考虑我国居民与工商业电价交叉补贴情况。
太阳能是新兴电源,是我国未来继续保持低成本电价和实现能源绿色转型的主要驱动力。我国已形成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的交叉补贴,将居民电价长期稳定在低水平;新电改后,不断提升大客户直接交易量,确保大工业电价保持在较低水平;同时,连续两年每年降低工商业电价10%,进一步整体降低了全社会电价水平。
随着电力技术不断进步和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的综合成本还可下降,会较快实现全面“平价”,并走向未来“低价”。这就为我国步入再电气化发展阶段后,保持全球低电价竞争力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因此,在制定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时,不仅不能急刹车,还要考虑到交叉补贴的现实情况,以有限的补贴重点支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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