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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批典型经验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3〕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21〕24号),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两年来,浙江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健全工作机制,打造标志性成果,推动示范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充分发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浙江省深入调研,总结提炼了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地区差距、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六个方面十条典型经验做法。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探索创新,结合地区实际,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干一事成一事,积极有序加以推广运用。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我们将择优分批宣传推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3日
一、共富工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近年来,浙江省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畅通村企合作渠道,搭建村企合作平台,促进农民家门口就业增收。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共富工坊”5599家,累计吸纳农民就业27.8万人,人均月增收约2600元,合计年增收约87亿元。
(一)“共富工坊”初衷
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是由村(社区)、企业等党组织结对共建,利用闲置房屋土地等创办工坊,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把适合的生产加工环节布局到农村,有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家门口就业,降低企业生产用工用地成本,实现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推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集体增富,形成“组织起来、一起富裕”的良好氛围。
(二)“共富工坊”实践
组织共建。强化县乡党委统筹协调功能,将“共富工坊”纳入党建联建机制,精准衔接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布局、村情民情、企业需求等,组织协调企业与村(社区)结对。以党建带群建强企业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发挥群众工作优势,推动企业把党组织建起来、强起来。建立4700多个工坊党小组,选派5600名机关、乡镇和企业党员干部担任工坊管家,加强对工坊的政治引领、运维管理和安全监督。
市场运作。坚持企业所需、因坊施策,对“一村对一企”“多村对一企”的“共富工坊”,依托结对企业提供兜底运营;对“一村对多企”的“共富工坊”,建立运营管理公司、经济合作联社等经营主体,加强工坊人员管理、订单生产和运行维护,提升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专业化组织程度,确保工坊转得稳、有钱赚。
精准服务。搭建“县级中心+乡镇站点+村社服务点”三级服务平台,全省已建成服务平台(站点)675个,累计提供服务3.2万次,为“共富工坊”提供项目引进、就业培训、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全链条支撑服务。开展“侨助工坊”行动,为工坊对接落实5200多批次、33.5亿元订单。打造“共富工坊”数字化应用场景,已入驻市场主体4100余家,智能匹配供需1.2万次,及时解决工坊闲置、生产异常、安全隐患等问题。
政策支持。推动人才、政策、资金等下沉基层,对场地租赁、设备购置等进行适当奖补。引导律师、会计师、税务师深入一线为工坊提供专业指导,金融保险机构推出专项优惠贷款、商业保险等服务,累计为工坊发放优惠贷款16.8亿元。常态化组织科技特派员、企业技术人员等到工坊开展技术指导,2022年全省依托工坊累计开展各类培训8200余场、培训农民10.6万人次。
(三)“共富工坊”价值
农民增收。全省各地“共富工坊”已吸纳2.7万名低收入农户就业,人均月增收1600元;省妇联牵头打造634家巾帼“共富工坊”,帮助2.3万名农村妇女解决就业,人均月增收1800元;省残联依托残疾人之家等阵地开设工坊,累计吸纳2328名残疾人就业,人均月增收1500元。
企业增效。“共富工坊”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例如,桐乡市洲泉镇与品牌企业合作,通过打造“黄金茧·共富工坊”,以销定产、手工拉制,使得黄金蚕丝被成本降低10%、售价提高15%,2022年为企业增收900万元。
集体增富。通过村集体闲置场地出租,采用村集体参股、企业分成合作、农户分红等方式,引导企业把产业增值环节更多留在农村、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共有3200余个行政村通过“共富工坊”获得集体经济收入,每村年均增收约12万元。
百姓增信。“共富工坊”让广大农民闲暇有事做、生活有盼头,搭建连接党心民心的“致富路”“连心桥”,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组织关心惠民,增强了群众对党的信任。
“共富工坊”姓“党”名“工”为“民”,利企利村利民。下一步,浙江将持续深化党建联建促共富,力争到2024年底,累计打造“共富工坊”10000家,实现山区26县乡镇全覆盖、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全覆盖。
二、亩均论英雄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资源、能源、环境约束一直是困扰经济发展的难题。2007年,绍兴县率先开展“亩产论英雄”,探索破解资源环境约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2017年,浙江全面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2018年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和优质企业集聚,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2022年,浙江省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34.8万元/亩,亩均增加值达176.9万元/亩,较2017年分别累计提升36.5%和71.4%,制造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一)围绕“论什么”,构建亩均效益评价体系
“论”六大核心指标,算好经济账、资源账、环境账。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为核心指标,全面建立涵盖工业、服务业以及各类园区平台的亩均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打通20个省级有关部门15类132项5000万条数据,开发浙里“亩均论英雄”数字化场景应用,让“评价数据多跑路、基层企业少跑腿”。2022年,全省完成15万余家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和占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的全覆盖。
“论”企业发展实绩,让评价体系更为科学合理。评价过程突出分类分业,对抗疫物资类、医药类、民生保障类、科技创新类、新兴产业培育类、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等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对初创企业、“小升规”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企业等,视情设置一定过渡期暂不评价;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加大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绿色发展指标的权重。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发展基础和产业特色,丰富评价指标体系,既遵照全省统一的要求,又充分彰显地方特点,符合企业现实需求。
(二)围绕“怎么论”,建立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工作机制
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坚持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全省统一、规范实施、政策协同,依据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档次。根据档次实施一系列税收、用地、用能、排污、科技、金融、财政等差别化政策,对A、B类企业给予优先支持,促进资源要素向亩均效益高的企业集聚,努力实现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换取最大的发展效益。2022年,全省针对亩均效益A、B类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9.5亿元,优先支持财政奖补资金289.5亿元,优先支持用地7.5万亩,有力促进了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反向倒逼力度。加强对低效企业的综合治理,利用大数据分析全面筛选综合能耗高、单位产出低的企业,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协同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清单化管理、闭环化管控、精准化整治,系统开展高耗低效整治工作,为发展腾出新空间。
(三)围绕“谁英雄”,加快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通过公开公正评价,让“英雄”有地位。创新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每年择优遴选出一批制造业、服务业、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亩均效益领跑者”,在全省制造业大会上予以表彰。开发“亩均发展指数”,对每一家企业形成“亩均体检报告”,通过数字化应用将结果推送给企业,目前全省已有40591家企业得到推送。企业可据此详细了解自身各指标情况,对标所在行业、所在区域以及全省标杆值、平均值情况,精准分析差距和优势,形成争先进、促提升的浓厚氛围。
通过“提高亩均效益十法”,让“英雄”越来越多。针对低效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总结推广腾笼换鸟法、机器换人法、空间换地法、电商换市法、品牌增值法、兼并提效法、管理增效法、循环利用法、设计赋值法、新品迭代法等“提高亩均效益十法”,从土地资源、空间利用、生产模式、品牌赋能等方面,精准瞄准企业的痛点,有针对性加强帮扶指导,帮助低效企业提升亩均效益,让“英雄”竞相涌现。
三、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早在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作出了建设“数字浙江”的重要决策。二十年来,浙江省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数字浙江”蓝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殷切嘱托,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开展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行动,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字化改革为主线,走出了数字经济特色发展道路,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的“金名片”。2022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占 GDP比重和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均居全国第一。
(一)产业数字化
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制造、服务、农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一是着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以打造一批“无人车间”“无人工厂”,推进一批数字化重大项目为重点,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提升,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助力企业加速从“制造”向“智造”转型。累计培育未来工厂52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601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30家。
二是全力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广泛培育智能化生产服务业,加快推进贸易数字化,拓展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方式,推进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
三是大力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实施数字乡村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大力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实现数字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深度融合应用。累计认定未来农场20家、数字农业工厂278家。
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加速转型,产业数字化指数、县域数字农业和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数字赋能服务业持续提质增效,2022年全省网络零售总额突破2.7万亿,直播电商、网络零售额规模位居全国第一、第二;农业农村数字化水平加快提升,数字乡村百强县数量全国第一。
(二)数字产业化
紧盯国际数字产业发展前沿,聚焦做强做优做大数字产业集群,加快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和能级,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双联动。
一是培育一批主导数字产业。做大集成电路、智能计算、新型显示等基础产业,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加紧布局区块链、虚拟现实、量子信息等前沿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骨干数字企业。鼓励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实施凤凰行动、雄鹰行动、独角兽行动,促进独角兽、准独角兽快速成长。加大重大项目招引,实施数字经济千亿投资工程,强化产业基金引导。
三是培育一批数字产业平台。大力支持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阿里达摩院“一体两核”的数字创新平台建设,集聚高端人才,提升科研成果影响力,打造“互联网+”科创高地。
四是打造创业创新最优生态。实施“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开展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五是加强数字产业安全。率先出台公共数据条例,制定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共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制度规范、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三大安全保障体系。
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8977亿元,占GDP比重达11.6%;全年数字经济核心营业收入突破3万亿元,达3.28万亿。数字安防产业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第一,公有云已形成国内领先、全球第三的云服务能力。培育数字经济领域千亿企业2家、百亿企业45家、上市企业164家。
(三)数字化改革
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切口,不断创新数字化治理场景,拓宽数字经济富民惠民的新路径,实现数字生活普惠共享。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用法治为数字化改革保驾护航,在全国率先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电子商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制定平台经济监管20条,开发上线“浙江公平在线”,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发展、创新发展。
二是着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掌上办事,搭建全省统一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已汇聚3638项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1500项便民惠企服务、40件多部门联办“一件事”。 三是赋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用数字化手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5分钟公共服务圈、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等重点工作。
在浙江,“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已成常态,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85%。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公共数据应用综合指数全国第一。
四、“两进两回”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近年来,浙江省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实质性加速科技、资金、人才资源要素流向农村。2022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76万元,较2017年增长51.56%,年均增长8.8%;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0,低于全国2.45的水平,走出一条城乡协调发展的路子。
(一)推进科技进乡村
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根据各乡镇产业特点和发展需要,选派科技专家下沉并服务基层,充分利用派出单位的人才、项目、成果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和支撑地方产业发展。2022年全省共派遣科技特派员5000多人次,实施科技项目534个,省财政安排资金6400多万元,为受援地引进项目180个。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2012年以来培训高素质农民和实用人才270万人次,入库实用人才140万人。强化农业新品种选育,创新推进现代农机装备研发。目前全省建有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56个,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50家;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优质稻品种面积占比75.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74.91%,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15%。
(二)鼓励资金进乡村 撬动社会资金“上山下乡”。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短板”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提出“补短板”建设11项标志性工程,加大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关键领域环节的支持,预计“十四五”期间将带动1万亿元以上社会资金投资。按年度滚动编制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充分带动社会资金投资“三农”。2022年全省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557个,完成投资358亿元。 健全金融支农政策体系。组织省内26家金融机构成立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联合体,与国开行省分行等11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金融服务进乡村。创新“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模式,实现普惠金融授信服务全覆盖。2022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6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和13.6%。
打造财政惠农政策直通车。建成农业保险+涉农补贴+农业担保+涉农信贷“政银险担”一体化功能联合体,有效破解种粮补贴直达难,小农户参保难、融资难问题。2022年助力发放种粮补贴24.39亿元,其中中央一次性种粮补贴3.62亿元直达快享到农户。构建农业保险新型政策体系,通过整村参保、清单到户的方式,实现主粮作物保险覆盖面达75%以上。
(三)支持青年回农村
培育农创客赋能乡村振兴,通过将农创客纳入人才分类目录,给予落户、住房保障等方面支持,引导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启动实施10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从资金、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扶持农创客发展,不断优化提升农村创业环境。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育农创客超4万名,其中“90后”占45.5%,本科及以上学历占42%。开展农创客结对百村促振兴奔共富活动,发挥农创客乡村振兴“新引擎”作用。根据乡村实际需求,已遴选省级100名、市县2200名农创客为乡村开展服务,将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带给农民,助力农产品销售,引领带动农产品转化增值、乡村产业提档升级。
(四)组织乡贤回农村
建立乡贤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动态管理的“浙统云”乡贤信息库,全省已联系乡贤25.8万名。举办世界浙商大会,各地组织“世界温州人”大会、“宁波帮·帮宁波”发展大会、在外新乡贤回乡行等活动,引导乡贤反哺家乡。建成贯通省市县乡的“同心共富·乡贤通”数字化应用。目前,已联系服务乡贤回归项目2358个,到位投资金额2287亿元,提供各类服务75.9万次,为638名新乡贤提供回归项目融资45亿元。
建立乡贤帮乡亲机制。鼓励先富帮后富、乡贤帮乡亲,创新“新乡贤+产业”带富机制,建立乡村振兴和乡贤回归投资重大项目库,激发乡贤为乡村振兴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2022年,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乡贤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项目594个。建立“新乡贤+公益”帮富机制,鼓励乡贤以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结对共建等方式,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医助残、捐资助学等乡村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强村富民。
(以上为十条典型经验做法中节选出的四条,完整版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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