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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裕民 马国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促进我国14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环节,需要结合基本国情和发展途径,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 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5.2%。随着城镇化进入中后期,我国迎来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位于“城尾乡头”的县域成为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从去年5月针对县城城镇化的首个中央层级政策文件出台,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再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分别强调“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完善城市特别是县城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县域的战略支点作用日益凸显,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县域市民化势在必行。 县域市民化并不意味着要限制大城市市民化进程,而是要在城镇化格局中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县域市民化要着力破解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市政设施、人居环境和就业质量等方面的短板,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域能够“住下来”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以积累健康资本,“强起来”并持续接受多元化培训以积累智力资本,“融进来”并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以积累社会资本,既能实现从乡村进入城市的空间流动,又能实现由边缘者到中等收入者的社会流动。 优化财政转移机制,改善县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要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充分发挥财税机制的作用。首先,通过加大向县级城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县域范围财权与事权相一致。在此基础上,完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扩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发展养老和托育服务,优化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设施。同时,要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硬件基础的改善有利于增强对人口的承载力和吸引力,也有利于“筑巢引凤”、广纳人才,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地区发展。 夯实县城产业基础,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人力资本积累。产业支撑和可持续就业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基础和前提,能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一是要充分挖掘产业潜力,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创造丰富的创业就业机会。二是要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提供条件,引导产业集中集聚发展。三是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全覆盖、多形式、分层次的培训体系,促进县域劳动力素质广泛提升,增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供给,推动县域劳动力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创造能力不断增强,在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人力资本积累、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可持续就业之间建构良性循环。 提高县域治理水平,强化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权利保障。市民化包含市民意识的普及以及居民成为城市权利主体的过程。县级政府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权利、就业权利、享受基本服务的权利、参加社区政治生活的权利等。因此,要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参与率,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通过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和以参与、合作、互助为重点的居民活动,培育非户籍居民的现代文明观念、社区互助意识和居民自治精神,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适应社会环境、参与社会生活、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逐渐认识自我并获得社会认可,逐步建构社会网络、积累社会资本、实现身份认同。 尊重县城发展规律,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推进市民化。我国不同地区的县域在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等方面差异显著,这要求推进县域市民化时要注重统筹规划与因城施策相结合。一方面,要从全国层面和省级层面统筹规划,从全局考虑县域与城市群发展及乡村振兴的关系。另一方面,制定差异化的市民化对策,根据不同类型县城的人口增长趋势、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功能定位等,合理确定各县市民化的重点和路径,因地制宜,不断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县域市民化进程。(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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