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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发展对农民创业的影响及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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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4 10: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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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佳佳1  魏 娟2  刘天军3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
                2.江苏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5期

一、引言

随着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标志的第四次技术革命快速推进,人类社会跨入以数字经济为核心发展引擎的新时代。数字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扩散效应”、“溢出效应”和“普惠效应”也使乡村社会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发展。数字乡村发展在密集政策部署下初见成效,与乡村经济实践的关联性日趋增强。现有研究表明,数字乡村发展能显著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加快消费升级以及完善乡村治理,对于数字技术赋能“三农”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农村信息利用效率低、融资渠道狭窄、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等导致创业核心要素缺乏、创业交易成本高昂、农民创业动力不足,使得城乡间平均创业率差距不断扩大,严重阻碍了乡村产业振兴与共同富裕重要目标的实现(黄祖辉等,2022)。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践中,越来越多农民采用数字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据统计,全国返乡入乡创业项目中,55%运用了数字技术,开办网店、直播直销、无接触配送等。最近的研究也发现,新一代数字技术不仅能提升农民创业概率,还能显著提高农民创业绩效(Deller et al.,2022;苏岚岚和孔荣,2020)。因此,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旨在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数字乡村发展或将成为助推农民创新创业活动的新动能。那么,数字乡村发展能否有效促进农民创业,其主要机制为何,值得从理论和实证方面做深入的研讨。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数字乡村发展影响农民创业的理论分析

首先,数字乡村发展通过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信设备接入率与互联网使用效率,增加农民信息利用的广度与深度;其次,数字乡村发展推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覆盖至乡村地区,提高了农民信贷融资可得性;再次,数字乡村发展促进乡村生活的智能化与数字化,提升了乡村生活的便利性;最后,数字乡村发展加速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显著降低了在乡村地区从事商业活动的风险。由此可见,数字乡村发展从多方面对农民生产、生活场景产生积极影响,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激活乡村要素资源,降低营商风险,从而促进农民创新创业。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1。

H1: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越高,农民越有可能做出创业决策。

(二)数字乡村发展影响农民创业的作用机制分析

1.数字乡村发展可通过促进信息利用影响农民创业。一方面,当前全国行政村光纤和4G覆盖率均超过98%,但在较为复杂的生产管理、市场销售、供应链拓展等深度应用上的产品市场供给远远不足,农民对数字技术的使用仍以即时通信和消费娱乐等生活类应用为主。数字乡村发展不仅可以丰富信息终端与应用服务的供给,拓宽信息获取渠道,而且能显著提升信息的利用广度与深度。具体而言,第一,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依托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逐步形成契合“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利用这些终端应用农民能实时掌握市场供需情况,实现要素创新配置。第二,乡村经济数字化促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应用,农民可以利用这些融合应用进行智能感知、智能分析与智能决策。另一方面,机会识别理论指出一切创业活动的起点与核心是创业机会的发现与识别,而创业机会源于分布在经济社会中隐性的不对称信息(Companys and McMullen,2007)。对信息的利用与挖掘能显著提高个体发现创业商机的概率,从而形成创业原始起点。特别是在乡村地区,市场规模小、经济结构单一,创业机会的发现更加依赖对信息的分析与利用。因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2。

H2:数字乡村发展通过提高信息利用水平,促进了农民创业。

2.数字乡村发展可通过缓解信贷约束影响农民创业。一方面,数字乡村发展通过重点建设互联网金融、网络信贷等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信贷等资源,缓解农民信贷约束(沈费伟,2021)。具体而言,第一,农民缺少征信记录和抵押品是长期以来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线下业务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而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数字化通过构建“三农”大数据平台,持续采集农民在生产、销售与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海量数据,为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数字金融机构实现精准信用评估、担保认证等操作提供数据支持,进而有利于数字金融供给,提升农民金融资源可得性。第二,传统金融机构通常将服务网点与营业厅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增加了农民申请信贷服务的交通成本与时间成本。数字乡村发展使金融服务数字化、网络化及虚拟化,打破城乡之间的时空限制,显著减少农民获得金融资源的交易成本(王修华和赵亚雄,2022)。另一方面,创新发展理论指出充裕的资金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地位特殊,是促进生产要素形成“新组合”的重要保障。而资金短缺是各国创业者普遍遇到的发展障碍,尤其在中国农村地区,潜在创业者面临着更为显著的流动性约束。因此,信贷约束的缓解将增加农民流动性资金、降低创业的财富门槛效应,从而有利于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农民选择创业。综上,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3。

H3:数字乡村发展通过缓解信贷约束,促进了农民创业。

3.数字乡村发展可通过增强风险承担意愿影响农民创业。一方面,数字乡村发展能显著提升农民对生产风险、市场风险、制度风险与生活风险的承担意愿。具体而言,首先,数字乡村发展通过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监测系统,实现生产环节的智能监测、智能预警与智能操作,利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墒情、苗情、灾情等“三情”进行预测预报,降低生产的潜在损失程度,增强农民生产风险承担意愿。其次,数字乡村发展促进健全产业链市场监测预警系统,通过发布农产品市场价格、重要农产品供需分析等信息,帮助农民及时调整销售与储藏策略,增强农民对市场风险的承担意愿。再次,乡村治理数字化能够显著提高村镇级综合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有利于国家创业支持政策与扶持项目的精准直达,降低制度不确定性,增强农民制度风险承担意愿。最后,乡村生活数字化显著降低农民的日常生活成本,远程教学与在线医疗的普及也减少了农民对教育和医疗问题的担忧,增强农民对生活风险的承担意愿。另一方面,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创业活动的典型特征。根据实物期权理论,创业者对风险的感知和承担意愿会影响其是否追寻创业机会的决定(McMullen and Shepherd,2006)。因此,更愿意承担风险的个体参与创业等风险性商业活动的可能性更大(周慧珺,2020)。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4。

H4:数字乡村发展通过增强风险承担意愿,促进了农民创业。

4.数字乡村发展可通过增加社会信任水平影响农民创业。一方面,数字乡村发展能够减少各类机会不平等、提高社区舆论民主化,进而增强农民社会信任水平。具体而言,第一,乡村生活数字化减少了农民在教育、医疗和养老方面的机会不平等,提高其社会公平感知,进而提升农民社会信任水平(吕炜等,2020)。第二,乡村治理数字化创造了更加透明的社区公共舆论空间,重新分配了社会话语权,鼓励村民广泛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讨论与协商,实现民主对话,进而正向影响农民的社会信任。另一方面,较高的社会信任水平有助于增加个体的心理安全感,在农民之间形成“弱连接”,促进创业经验的分享(Geneste and Galvin,2013),降低信息资源的缄默性与黏性,提高创业机会搜寻概率,从而促进农民创业决策。为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5。

H5:数字乡村发展通过增加社会信任水平,促进了农民创业。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北京大学《县域数字乡村指数(2018年)》以及《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县市卷)-2019》。将以上3个来源的数据集按照县域和年份进行精准匹配,最终获得89个县或县级市的8369个农民样本。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农民创业。农村居民的创业情况可根据CFPS2018家庭库和个人库数据综合判断得到。本文参照Dou et al.(2019)的处理方法,将家庭库的创业信息与个人库的主要工作信息进行匹配,判定识别从事个体经营、私营企业和其他自雇的样本,并将其定义为创业个体,最终共计获得747个农民创业样本。

2.解释变量:数字乡村发展。本文主要采用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指数(2018)》来表征数字乡村发展。具体包括数字乡村发展总指数和四个一级指标(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指数、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乡村治理数字化指数、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

3.控制变量。借鉴莫怡青和李力行(2022)等研究,本文选取个体层面的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及平方项)、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政治面貌、健康状况、互联网接入等;家庭层面的变量包括家庭房屋产权、家庭人口规模、家庭少儿抚养比、家庭老人抚养比等;地区层面的变量包括县域人均GDP、县域政府规模、县域产业结构、返乡创业试点县以及地区虚拟变量等。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与分析

基准回归结果表明,数字乡村发展影响农民创业的边际效应系数为0.021,即控制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区域特征后,数字乡村发展每提高1个标准差,农民创业的概率提高2.1%,具有显著的经济意义,假说H1得以验证。

(二)数字乡村发展影响农民创业的机制检验

机制检验结果显示,数字乡村发展可通过提高信息利用水平、缓解信贷约束、增强风险承担意愿和增加社会信任水平4个渠道促进农民创业,假说H2~H5得证。

(三)数字鸿沟的异质性分析

针对一级数字(接入)鸿沟的异质性分析表明,无论农民是否接入互联网以及采取何种接入方式,数字乡村发展对农民创业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数字乡村发展具有包容性、普惠性,能有效弥合由一级数字鸿沟导致的潜在创业机会差距。

针对二级数字(使用)鸿沟的异质性分析发现,乡村社会的数字使用鸿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数字乡村发展的创业促进效应。因此,数字乡村建设应重点关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与高效利用,以期弥合乡村数字使用鸿沟。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数字乡村发展对农民创业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即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越高,农民创业的概率越大。第二,数字乡村发展对农民创业的作用机制表现为:数字乡村发展促使农民更深层次地使用、挖掘互联网信息,激活创业潜力;数字乡村发展缓解了农民的信贷约束,提高农民正规信贷可得性;数字乡村发展提升了农民风险承担意愿,助推农民从事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较高的创业活动;数字乡村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社会信任水平,帮助农民构建创业网络及“弱联系”,从而有利于创业活动开展。第三,数字乡村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已接入互联网农民的创业决策,还能显著提高未接入互联网农民的创业决策,但是数字乡村发展对农民创业的促进效应在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和社交活动的农民中更为显著,而对不使用者影响较小。本文认为,数字乡村发展虽有助于缓解一级数字鸿沟的不利影响,但二级数字鸿沟仍是影响农民开展创业活动的重要障碍之一。

上述研究结论有如下政策启示:首先,各级政府应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从促进信息利用、增加数字金融供给、完善数字治理等方面着手,全面优化乡村地区创业和营商环境。具体而言,要加强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运营商开发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降低农民信息使用成本;鼓励数字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线上业务,缓解农民信贷约束;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农村地区的落地应用,减少农业经营风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借助数字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网络诈骗和虚假宣传的惩罚力度,提升农民的社会信任水平。其次,各地应大力推动乡村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农村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数字基础设施完备、科技创新优势显著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最后,各级政府应着力构建面向农村地区的数字技术推广体系,在农村基层推广服务中增设数字技能培训内容。同时,高等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应发挥教育培训职能,提升农民数字素养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缓解二级数字鸿沟的不利影响。(来源: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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