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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意见》聚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6个方面,提出了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等24条措施,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 24条举措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强化贸易促进、创造贸易机会,持续推进外贸创新发展,优化贸易结构和发展环境,积极扩大进口,更好满足国内生产和生活需求。”陈春江表示,相信各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能够充分感受到这些政策措施彰显出中国政府坚定扩大开放的决心,能够充分享受到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所带来的红利,实现与中国经济共同发展。 陈春江认为,需要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比如,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比如,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 同时,为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商务部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一方面,收集整理并深入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另一方面,及时推广复制各部门各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广大外资企业在华经营营造可预期、更优质的投资环境。 “对于企业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重要。”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措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努力让外商投资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刘琳还表示,要围绕积极做好外资企业的准入工作、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和平等对待、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和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探索婴配乳粉产品配方和特医婴配食品注册境外现场核查创新举措、支持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等5个方面的内容展开工作。同时,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实现对诚信守法的外商投资企业“无事不扰”,为外资企业发展壮大贡献市场监管的力量。 “三个方面”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外贸外资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需要积极稳定外资预期,提振外商在华投资信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表示,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从三个方面出台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收制度对于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不因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外资企业按税收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也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为了吸引外商在华投资,出台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符合条件的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统筹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同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统筹用好自有资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等。 三是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引进国际一流标准和先进经验,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参评准备工作,为国内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借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下一步,财政部将及时抓好有关财税政策落实,并立足财政职责,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适时优化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力支持外资保稳提质。 高度重视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为了指导地方更好地“引进来、走出去”,常态化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地方外商投资促进“挑大梁”的作用,今年下半年,商务部将围绕外商投资促进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办好“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下半年,商务部将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9月份,在北京召开服务贸易博览会期间,举办服务业扩大开放专场推介会;在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投资中国年”的主旨论坛暨福建专场推介;11月份,在上海举办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投资中国年”峰会、自贸试验区专场推介等一系列活动。 二是统筹外商投资促进资源。商务部将充分调动驻外使领馆、国内外商协会、行业组织和外商投资促进机构等各方面力量,用好各类经贸展会、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载体平台,为各地招商引资提供支撑,引导地方持续有力有序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三是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方式。指导地方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将招商引资与“稳链补链强链”相结合,与“招才引智引技”相结合,引进一批补短板、强优势的高质量外资。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朱冰还提到,为更好开展“外资企业圆桌会”活动,需要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此制度灵活多样,不拘形式。既可以把外资企业请进政府机关,听取意见诉求,也可以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主动上门服务;既可以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早餐会等更灵活的形式。同时进行双向交流,突出实效,对企业家的发言不设条条框框,鼓励外资企业开门见山,发表真实的意见和想法,不回避问题、坦诚交流。(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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