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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ecccn 于 2023-9-4 10:23 编辑
胡守勇,男,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命题,是对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在精神文明建设层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新征程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动方略,对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目前,学术界对该命题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文化建设方面,如探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乡村文化振兴的实施框架、路径和保障机制等问题,或提出通过物质塑形、精神铸魂、数字赋能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并促进城乡文化融合发展等观点。而专门聚焦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成果还比较少,且主要是宏观政策层面的探讨,如认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在农村,需要树立系统观念。高质量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不能只停留在宏观政策层面,亟须从学理上阐释其丰富内涵,探讨其分析框架,深入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研究空间,从而为具体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一、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时代意蕴 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具有深厚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深刻解读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这一命题的时代意蕴,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更知其所以必然,有助于更好地把握这个科学命题的理论内涵。1.开辟精神文明建设新境界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40多年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到了触及“天花板”的阶段。从理论层面看,自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概念首次被提出至今,精神文明的话语形态经历了从意识形态话语向大众话语,从问题意识向价值追求的系统推进,相关研究围绕理论内涵、地位作用、目标任务、方针原则、党的领导,以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教育和科学、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展开,甚至曾有学者发出创建“精神文明学”的倡议,但相关研究总体呈现零散化、感性化和表层化特点,学理性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更有学者认为精神文明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论的苍白性”。从实践层面看,全国上下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996年)以及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等文件精神,聚焦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协调,精神文明建设与“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统筹等命题展开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都日趋定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已经成为常态化工作。然而,还需看到,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仍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特征,这种研究范式客观上已经与城乡关系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不相适应,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需求不相适应。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精神文明建设只有顺应城乡关系加速演变的客观现实,摆脱城乡二元的路径依赖,围绕融合发展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才能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境界。2.推进城乡融合迈向深层次的客观需要城乡关系是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面临的基本关系,“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先后经历“城乡分割”“城乡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融合”等阶段。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就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等做出了具体安排。随后,国家发改委等十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确定浙江嘉湖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河南许昌、重庆西部片区等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聚焦11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先行先试,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改革措施。尽管各试验区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现行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安排来看,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目前只有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乡村文化保护利用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安排,缺乏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总体制度设计。精神文明既决定于物质文明,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性和整体性,反映一个社会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的总体面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逻辑构成和层次结构,系统内某一部分、某个层次的发展水平不能代表整个系统的发展水平。从实践探索来看,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究其原因,都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相对滞后密切相关,即城乡融合发展缺乏足够的、应有的价值引领、文化条件、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众所周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全方位的,既包括城乡物质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也包括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进而言之,没有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就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融合发展。城乡物质层面的融合发展不会自然带来精神层面的融合发展,而精神层面的融合发展则会给物质层面的融合发展提供方向和动力,因为“意识上的变革——价值观和道德伦理上的变革——会推动人们去改变他们的社会安排和体制”。因此,只有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城乡精神文明的共振,才能使城乡融合发展行稳致远,不断向纵深迈进。3.担当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的战略任务新时代新征程催生新的文化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虽然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的持续冲击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但其在广阔的乡村依然“倔强地”存在,体现着中华文明的强大生命力。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在“两个结合”中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在中华民族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既具有世界现代文明的共同特征,更具有中华民族的鲜明特色,这种鲜明特色主要源于几千年来延续不断的中华文明,立于百年筚路蓝缕、砥砺前行的红色文化,具有延续性、创新性、包容性、统一性、和平性等突出特征,既是对中华文明发展历程和风范的高度凝练,也是中国共产党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书写的中国话语。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立足于改革开放40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成就、基本经验和现实条件,着眼于“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是担当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的战略任务。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范式变革,为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搭建城乡互动平台,赋予增量;为建设文化强国提供破解城乡结构矛盾的路径方法,增添动能;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势能;是坚持“两个结合”的实践表达,是自信自强的主动作为,是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必将进一步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沉睡的基因”,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中华文明底色,为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4.彰显中国式现代化原创性的本质所在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和实践的重大成果,是既符合现代化一般规律又具有独特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与实践。中国式现代化除了具备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外,更加重视物的全面丰富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并致力于克服“资本逻辑的泛滥、市场驱动力量的过分膨胀所导致的人的需要的畸形发展、精神世界的扭曲和贫乏”问题,体现着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路径选择。相对于西方式现代化生产方式全面“物化”、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相对独立性、共同体与个体的撕裂等制度困境,中国式现代化秉持“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们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的观点,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相统一,坚持以人的逻辑驾驭资本逻辑的制度体系,是超越西方式现代化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旨在补齐城乡融合中“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这个短板,补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这个弱项,是新征程上“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举措,是超越西方式现代化发展逻辑的关键所在,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原创性本质。深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能够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厚植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软实力,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开拓文化文明发展路径。二、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内涵解读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新征程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必然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方向路径、方针策略、方式方法、政策体系,以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产生深刻影响。只有准确理解其科学内涵,才能高质量推进新征程上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创新。笔者尝试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深刻内涵进行系统解读。1.根本要求: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精神文明建设在古今中外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都发挥着在社会意识中培根铸魂、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教化功能。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唯有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才能在守正创新中更好地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效能。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党中央顺应城乡关系的发展态势,遵循精神与物质辩证法的客观规律,锚定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宏伟目标,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略进行结构性调整的举措。这种结构性调整必然加快以城市和乡村为大致分野的传统与现代、主流与支流、外来与本来、高雅与通俗等文化形态的交流、交锋、交融,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城乡融合新场域。在这个新的场域中,基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大众文化与基于传承机制的传统文化之间的现实竞争是非对称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存在空间会受到更多的冲击;基于文化领域的意识形态渗透与反渗透、攻势与反制会一直存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国家文化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必须把握好方向,坚持住原则,守护好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旨在提高城乡居民的整体生活品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滋养、革命文化的方向引领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时代熏陶,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从根本上确保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根本立场和正确方向。2.主体条件:构建城乡互融共生的文化形态以什么样的理念来看待城市和乡村的互动关系是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关于城乡关系的顶层设计先后经历了城市领导乡村、乡村支持城市的城乡二元结构塑造,以及“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两个历史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开始谋划和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城乡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作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部署,丰富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内涵。回顾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历程,学术界发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以及‘城市本位’利益取向主导下的‘以城统乡’的实践致使城乡文化资源配置不均,乡村文化发展的优质资源被城市抽取,城市文化强势、单向地对冲乡村文化,破坏了城乡文化关系的平等性与和谐性”。如果这种错位的城乡关系长期得不到校正,不仅会导致城乡融合难以实现,还会助推城市文化吞噬乡村文化,严重破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根脉”,危害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就精神文明建设而言,城市社会既有讲效率、讲理性、讲规则、讲信用等优势,但也存在精神颓废、抑郁焦虑、见利忘义等各种“城市病”;乡村社会存在讲道义、讲情理、讲团结、讲忠孝等优良传统,但也有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各种“乡村病”,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内在地要求城市和乡村两大主体在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中摒弃“城市优于乡村”的主客观念,树立城乡文化的“间性思维”。要充分认识到,城乡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城市和乡村唯有融合发展,才能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以及新的文明。基于城乡之间的主体融合构建城乡互融共生的文化形态是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主体条件。要将城乡看作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谋划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城乡互益、互融、共生的文化形态,从认知上明确城市和乡村的平等地位,并将其作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底层逻辑和行动准则。3.物质基础:形成城乡互融共促的发展格局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推进下的重大任务,必须遵循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没有城乡物质文明层面的融合,城乡精神文明层面的融合就难以落地生根;没有城乡精神文明层面的融合,城乡物质文明层面的融合也难以为继。在城乡关系的塑造中,城乡空间布局是政府对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进行科学规划、调整优化的法定行为,是主导城乡关系演进格局的关键因素。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城乡空间布局,就有什么样的城乡发展格局,我国城乡二元格局的形成及其长期存在与城乡空间“区隔式”布局密切相关。因此,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必须以城乡空间的“融合式”布局为前置条件。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中,推进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在县域范围内的统筹布局、互融共进,是实现城乡人口、资源和其他要素均衡布局、合理流动的基本条件,是构建城乡现代产业体系、创造城乡高品质现代生活、优化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抓手。必须充分认识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客观实际,把塑造城乡互融共进的发展格局作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物质基础,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质生态的发展目标抓精神文明建设,摒弃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生活的“说教式”工作方式,“要办实事、讲实效,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福祉来进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始终围绕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互融共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仅能够为物质文明层面的城乡融合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且能够不断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内涵和发展空间。4.核心内容:重塑城乡互融共通的道德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其中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必须把握好城乡道德建设这个关键,把塑造城乡互融共通的伦理道德体系作为核心内容。有学者研究认为,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城市和乡村分别实现了“从‘寄生’到‘中心’、从‘主宰’到‘依附’的‘转身’,这一‘转身’既包括了乡村与城市关系、乡村内部关系与结构的转向及其所指向的伦理转型,也体现为中国农民的身份转变及其所引发的道德问题,并由此而生成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特有的道德图景”。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5.22%,全年外出农民工1.72亿人,本地农民工1.24亿人。尽管城乡人口高频流动极大地促进了城乡道德规范的交流交融,但到目前为止,城乡社会依然存在着两种鲜明的道德形态。在乡村社会,由于大多数人“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特征明显,尽管受到现代市场观念的冲击,但传统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依然是乡村道德形态的浓厚底色。在城市社会,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自己只是“匆匆过客”,尽管工作在城市、居住在城市,但“叶落归根”的心态或浓浓的“乡愁”依然是存在于很多城市居民精神世界的深深念想。乡村熟人社会一般重人情、看面子,人际交往倚重伦理规范、注重礼尚往来;城市属于陌生人社会,人际交往更加倚重理性规则、注重守信重诺。在现实生活中,城乡社会道德形态之间的差异性常常导致城乡居民在道德实践中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不但会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还会成为城乡融合发展道路上的道德“疙瘩”。因此,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要从城乡两方面着手,着力推进城市社会道德建设和乡村社会道德建设双向互动、相向而行,使城乡道德体系互融共通、优化升级。一方面,要“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同时强化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在乡村社会植入现代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另一方面,要加强城市道德建设,系统治理市场经济对道德体系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遏制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行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道德基因和红色基因,引导城乡居民爱党爱国、明德向善、重情重义、孝老爱亲、守法诚信,形成城乡互融共通的伦理道德体系,排除城乡居民交流交往中的价值理念障碍。5.关键要旨:构建城乡互融共进的精神生态国内有学者从生态危机视角提出过精神生态的概念,旨在改善人类内在精神状况、弥合破碎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解,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祥和的良性循环。国外亦有学者认为精神生态是一个融合了不同世界观的概念。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不仅追求自然生态的和谐,还要追求‘精神生态’的和谐。”本文所指的精神生态体现为精神文明建设场域内相关主体、社会思潮、资源要素的结构及其运行状态。精神生态决定着社会群体的理想信念、人生追求、思维方式、审美偏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约束条件。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社会生产力加快发展,变化的社会节奏与不变的自然节律之间的张力越来越大,给个体情绪、群体心理和社会心态带来越来越大的冲击,不利于城乡社会精神生态的良性发展,精神抑郁、情绪焦虑、偏激暴戾等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日益成为现代社会治理需要面对的突出痛点。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又是重大的精神文明建设短板,除了需要“从公众认知、基础教育、社会心理、患者救治、社区康复、服务管理、救助保障等全流程加大工作力度”,还需要从城乡社会精神生态优化方面着力。全面优化城乡社会的精神生态是营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氛围、提升精神文明建设质量的基础性工程。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背景下,城乡精神生态建设面临新情况和新机遇,需要采取互融共进的路径推进精神生态优化。一方面,城乡精神生态具有明显的异构性特征,给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造成结构性障碍。同时,城乡社会都存在不可忽视的精神生态问题,需要将精神生态优化提上议事日程。另一方面,城乡精神生态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知足常乐”等朴素价值观在乡村社会还有很深的群众认同基础,这恰是治愈城市社会一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的“良方”;开放包容、理性高效的城市社会则为乡村居民开拓视野、放大格局、全面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因此,有必要将构建城乡互融共进的精神生态作为关键要旨,发挥城市社会和乡村社会精神空间的互补性,构建城乡社会共享的精神生态,夯实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生态基础。6.基本途径:坚持城乡互融共创的建设范式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一个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建设范式的选择事关建设目标的有效实现。相对于城乡二元结构下精神文明建设的城乡区隔范式,城乡融合背景下的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构建城乡统筹协调、互融共创的建设范式。一要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建设。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能够增进公共性和集体主义认同,充分感受和认同渗透其中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进而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追求更高境界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需要以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基本依托,切实把握“我国文化供给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坚持文以载道、文以传情、文以植德,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具体要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建设为主要突破口,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城乡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内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二要形成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体现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贯通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各领域,要素的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条件和衡量标准。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能够充分激发城乡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效力,为坚定中华文化立场、助力文化自信自强开辟路径。具体要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构建制度性通道,实现城乡要素最优配置以及城乡风貌相得益彰。三要统筹城乡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要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具体方式,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中将城市和乡村统筹起来考虑,将传统与现代联系起来谋划,将融合发展的理念融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color=rgba(0, 0, 0, 0.9)]三、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分析框架 作为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一个具有严密逻辑依据和鲜明时代意蕴的新命题,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需要一个学理性的分析框架。相对于理论内涵的抽象性和原则性,分析框架则应凸显具体化和可操作性,旨在为理论层面构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评价标准、构成要素和指标体系提供理论依据,为实践层面探寻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提供学理支撑。本文立足于理论内涵的研究基础,着眼于实践层面的内在要求,进一步聚焦评价和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尝试性地提出包含以下六个维度的分析框架,以期能对相关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1.价值维度价值维度是分析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根本要求的重要视角。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首先要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处在正确的发展轨道上。从价值维度看,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应落实三个方面的根本要求。一是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整合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多种多样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要把全社会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必须有一套与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并能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观。”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始终代表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在多元杂陈的意识形态或社会思潮中画大画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同心圆,需始终彰显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中更加巩固。二是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基础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土壤”,其哲学理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处事态度等闪耀着中华文化智慧的光芒,始终是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在积极吸纳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必须坚定中华文化的立场,保护好城乡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前人留下的各种文化遗产,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传承,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彰显中国智慧、中国风格、中国特色。三是突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导向作用。中国式现代化是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和实践的重大成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途径,其蕴含的价值导向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等,必须贯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无论是在理论分析中,还是在实践推进中,都要牢固树立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正确方向,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整合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基础作用,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导向作用,加快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2.间性维度间性维度是分析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主体条件的重要视角。将主体间性理论应用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形成文化间性思维,有利于引导城乡两种文化形态形成平等互鉴、互融共生的关系。文化间性不仅是一种文化理论,更是一种文化的政治态度、伦理实践和社会行动依据,其要求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都保持开放性,使之能够在交流互动中互相借鉴、融会贯通,形成融合发展的态势。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的互动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对称关系,维护城乡文化主体的平等性在实践中存在重重阻碍。对此,必须认真把握维护主体条件的三个控制性因素。一是城乡文化要素交易的对价性。城乡文化资源要素交易的对价性是文化间性的直接表现,在县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文化产业发展中,要借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东风”,加快破解制约城乡文化资源要素交易的不公平问题,切实维护乡村文化的主体地位和乡村文化资源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城乡文化产品输出的双向性。城乡文化产品输出的双向性是文化间性的现实表征,城市对乡村单向性的文化输出结构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背道而驰。在继续做好文化、科技、艺术“三下乡”的同时,亟须积极扶持“非遗”传承人,支持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等积极健康的草根文化,鼓励支持优秀乡土文化的外向传播,不断减少乡城文化产品输出的“逆差”。三是城乡文化振兴的整体性。城乡文化振兴的整体性是文化间性的价值追求,要力争将县域文化振兴、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等指标要求投射到城乡每一个角落,覆盖到城乡每一位居民,补齐补强县域范围内的短板和弱项,不断实现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均衡可及和整体提升。3.空间维度空间维度是分析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物质基础的重要视角。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必须以城乡融合共促的发展格局为物质基础,而城乡融合互促的发展格局与区域、城乡空间的协调布局直接关联。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结构安排框定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格局和走向,也决定着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现状和前景。从空间维度分析,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融合布局是确保城乡居民高品质生活的基本前提,是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物质基础的直接体现。要跳出传统精神文明创建的单向思维,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与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共生的格局全面对接。一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元素融入城乡生产空间。生产空间的布局决定城乡产业体系发展的体量和质量,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城乡产业布局,加快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县域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二要将精神文明建设资源下沉到城乡生活空间。生活空间的优化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城乡居民的公共生活、生态宜居以及民族地区各民族嵌入式分布格局等要求。充分考虑都市圈、城市群和县域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地将精神文明建设资源下沉到集体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撤并搬迁类村庄。在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资源合理布局的过程中,要确保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公共服务紧贴城乡生活空间,方便居民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三要将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体现到城乡生态空间。生态空间的布局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营造绿色低碳生活,科学设定并严格守护资源消耗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城乡环境形貌、社会风貌和精神面貌相辅相成、共同提升。4.交往维度交往维度是分析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核心内容的重要视角。社会交往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方面,始终受到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规约,其行为规则的倾向性决定了社会文明的形态。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发挥着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我国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制度,传统礼俗和道德规范在乡村社会长期发挥着主导作用,乡村社会常被定义为礼俗社会。与此相对应,由于市场化、城市化的强力影响,现代契约精神和法律制度在商业活动频繁的城市社会发挥着主导作用,城市社会的现代法治特征更加突出。城乡社会交往制度规约的差异既不利于城乡社会交往,也不利于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在分析框架中确立交往维度,旨在推进形成城乡互融共通的道德规范,排除城乡社会交往的制度隔阂,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一是城乡共遵道德规范。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两者都对社会交往发挥规约作用。中华民族积淀着丰厚的优秀传统道德资源,“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以此为基础,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重建新时代城乡居民共同遵从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将相关道德规范融入法治建设、融入城乡居民日常交往。二是城乡共守法治底线。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是现代公民基本的道德要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把法治教育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坚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城乡交往基本规则。三是城乡共促社会融合。当共同遵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规范以及共同遵守法治底线逐渐成为城乡居民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时,城乡之间也会随之逐步实现普遍的社会交往和社会融合。5.情感维度情感维度是分析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关键要旨的重要视角。“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城乡融合发展需要以健康的社会情感为依托。情感社会学认为,情感治理是以情绪安抚和心灵慰藉为目标的制度化的或非制度化的情感回应,一般有三个层次:社会心态、群体心理、个体情绪,即宏观、中观与微观。互融共进的精神生态集中体现为城乡居民个体情绪、群体心理和社会心态的良好状态。要高度重视社会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强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中的情感治理。一要培育健康的个体情绪。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精神领域的“所有制”问题。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需要完善个人情绪生成机制,推动个体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形成互动式结构,构建个体主体性与社会公共性相互贯通的情绪世界。二要化解负面的群体心理。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特别是在物质层面的融合发展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群体性的利益冲突,进而形成负面的群体心理,如果不能对其进行及时的疏导和化解,就将影响整个社会心态。此外,还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力度,及时化解负面的群体心理。三要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社会心态是社会中大多数成员共享共有的社会需求、社会认知、社会情绪、社会价值观和行为倾向的总和。社会心态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衡量指标,要深刻把握社会心态的影响要素与内在结构,把社会心态的调适作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营造互融共进的精神生态。6.制度维度制度维度是分析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基本途径的重要视角。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建设,关键在制度。推动城乡互融共创建设范式的形成需要从三个层面强化制度供给。一是构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成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行动指南。然而,还需要认识到,目前国家顶层设计层面针对精神文明建设还缺乏体系化的制度安排。因此,还需要在理论上不断探索,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政策体系。二是完善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领导体制。强化各级党委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顺应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新机遇,将各级志愿服务工作机构和职能整体纳入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探索城乡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三是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有力抓手。要整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创建指标,形成有利于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系;重构县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体系,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载体渠道创新,不断增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推动力。编辑:翊明 文章见《中州学刊》2023年第8期“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研究”栏目“新时代文化建设研究”专题,因篇幅所限,注释、参考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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