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福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
【核心观点】我国要错位发展数字服务贸易,要从三个方面着力,包括顺应数字技术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和数字内容服务贸易;大力推动数字与服务贸易实体融合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不断夯实我国服务贸易和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底盘。
中国经济时报:最近几年,数字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和绝对值都在稳步提升,面对数字贸易的巨大发展潜力,各国都积极布局,中国应当如何错位发展?
赵福军:最近几年,数字服务贸易快速发展,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一是得益于数字技术发展,使得服务、服务贸易可数字化,更加便利服务跨境交付,比如:在线教育等。
二是我国发展数字服务贸易能力在提升。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快速发展,互联网普及率大幅提升,企业在数字化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能力上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我国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把数字贸易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各地非常重视数字贸易发展,积极探索数字贸易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仅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快速发展,也大幅增强发展数字服务贸易能力。
三是疫情倒逼数字服务贸易加速发展。疫情在全球流行,对人员跨境往来带来不利影响,对旅行等服务贸易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应对疫情对服务贸易发展带来的挑战,加快探索运用数字技术发展服务贸易,催生出大量数字服务贸易新业态。
我国错位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探索。
一是顺应数字技术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和数字内容服务贸易。加快发展软件、云技术、通信等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和数字传媒、数字学习等数字内容服务贸易,牢牢把握好数字化、信息化发展的机遇。
二是充分发挥好我国优势,大力推动数字与服务贸易实体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国制造大国、旅游资源丰富等优势,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并加快将服务贸易转化成可数字化形式,积极探索发展数字服务贸易业态,突出我国在参与国际合作竞争中的比较优势。
三是以国内大循环不断夯实我国服务贸易和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底盘。以国内大循环,支撑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和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在此基础上,发展数字服务贸易。这样,数字服务贸易建立我国国内大循环的基础上,形成国际合作竞争优势。(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