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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机制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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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7 09: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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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惠春,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胥璐,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王雅婧,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

引用格式:黄惠春,胥璐,王雅婧.新基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机制与实践路径[J].农村金融研究,2023(09):53-65.
「摘要」新基建是支撑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核心,也是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动能。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创新驱动不足、产业融合不深、资源环境压力大、城乡资源分配不均等瓶颈,新基建通过创新驱动效应、产业优化效应、效率提升效应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然而,新基建作用也受到传统基础设施水平、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程度、政府数字化转型进度等因素的制约。建议从平台建设强化要素“流”、技术嵌入提升产业“链”、“互联网+”构建平台“网”三个方面出发,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投资布局、培养农业信息化人才、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基建;农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机制;实践路径

一、引言

当前,中国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全面演进的阶段,在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资源与环境约束趋紧、农产品供需结构失衡、农业生产成本攀升等问题也日益严峻。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2004年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要扩大农田水利、乡村公路、农村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已有研究表明,传统基础设施投资对推动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张勋、万广华,2016;张亦弛、代瑞熙,2018)。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迅猛发展,中国步入数字经济时代。在数字经济和农业发展转型的背景下,传统基础设施投资边际效用渐微(廖茂林等,2018),新型基础设施应运而生。与传统基础设施不同,新型基础设施能够通过数据、知识等新要素为土地、劳动力、资金等传统要素赋能,并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为我国突破农业发展瓶颈、实现农业现代化带来机遇。

学术界对新基建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展开了大量讨论。郭朝先等(2020)认为,新基建同时具备固定资产投资、现代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平台三重属性,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具体来说,新基建通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支撑生产效率提升,进而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钞小静,2020;刘凤芹、苏丛丛,2021)。少数学者聚焦“三农”领域,探讨了新基建与农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夏显力等(2019)认为,新型市场需求和数字技术共同促进了农业高质量发展。杨建利等(2021)从数字技术嵌入农业“六大体系”的视角,分析了数字技术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理。周清香、李仙娥(2022)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够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以及共享五个方面推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但是,也有学者指出,新基建在带动农户家庭创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张要要,2022;曾亿武等,2022)。

纵观已有研究,探讨新基建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关系的文献较少,且多以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等抽象概念作为研究对象,忽略了新基建作为完全外生的动力源泉和数字经济的实物支撑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此外,新基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为何不及预期,存在哪些约束条件也尚不明晰。基于此,本文从现阶段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出发,结合农村新基建的特征和优势,深入分析新基建推动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与约束条件,以期为优化新基建投资布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政策建议。


二、新基建的内涵和发展现状

(一)新基建的内涵

新基建的概念首次提出于2018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0年,国家发改委明确了新基建的定义,“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学术界对新基建的内涵进行了众多讨论。段文斌(2020)认为,新基建并非孤立的概念,其内涵深嵌于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新逻辑之中,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李晓华(2020)认为,新基建对应于传统基建,除了符合基础设施的一般标准外,还表现出技术先进性、载体平台性等新特征。一方面,新基建生发于传统基建,需要依靠传统基础设施提供的环境、物理或条件支撑。另一方面,新基建面向数字经济新时代,具有许多超越传统基础设施的革新性和适应性。因此,农村新基建就是面向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数字赋能传统农业,以创新驱动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益变革、动力变革的基础设施。新基建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三种类型。具体到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数据获取设施、数据存储与算力设施、网络通信设施、信息应用终端等;融合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智慧农田设施、农村智慧交通设施、智慧仓储物流设施等;创新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孵化园等。

作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组成部分,新基建除了具有基础设施的一般特征外,还具备一些新特征。一是以半虚拟化为特征,具有空间连接性。新基建实现了连接维度的跃升,能够统一物理和数字两个空间,综合两种力量,并通过信息交互实现能量倍增。二是以数字融合化为特征,具有产业融合性。新基建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具有要素先进性和技术渗透性,能够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并促进新旧要素、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融合升级。三是以平台化为特征,具有聚焦匹配性。新基建以信息平台为主要载体,以多维度点对点链接为主要连接方式(Eisenmann et al.,2006),具有“聚合多元主体、用户本位主义、增值分享机制”的特点。四是以网络化为特征,具有时空跨越性。新基建构建了万物互联的虚拟信息网络,其信息网络具有空间上的无限延伸性和主体上的多元包容性,能够打破时空限制,促进资源要素流动和不同主体间的信息交流(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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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新基建的发展现状

1.农村新基建发展水平测度

为客观评价我国农村新基建的发展情况,本文借鉴已有研究(朱红根、陈晖,2023;王定祥等,2023),从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产业发展两个维度构建农村新基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2所示。2013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陆续公布了三批“宽带中国”试点城市,其中针对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的阶段性目标。据此,本文以2013年作为数据起点,对我国农村新基建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EPS数据库及相关研究报告,地区划分标准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利用熵值法测度的农村新基建发展指数结果如图1-图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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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新基建发展现状

图1列示了2013-2021年全国农村新基建发展指数,由熵值法计算的各省份(不包括西藏)农村新基建发展综合指数加总构成。由图可见,考察期内我国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13-2021年间,农村新基建发展综合指数由2.48增长到7.15,增长了188.22%。年均增速达到14.15%。分维度来看,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和数字产业发展指数均呈增长趋势,农村新基建供给和应用水平不断提升。2019年以前,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增速高于数字产业发展,2019年以后数字产业发展增速超过数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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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图4列示了不同省份农村新基建发展指数的均值变化情况。由图2中数据可见,考察期内全国各地区农村新基建发展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各地区增速差异较大,呈现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地区的发展格局。2013-2021年间,就增量而言,东部地区农村新基建发展指数增加了0.28,而东北地区仅增加了0.04。就增速而言,东部地区农村新基建发展指数的年均增速达到17.72%,而东北地区仅为4.48%,东部地区的新基建发展水平远超其他地区且其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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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图4分别列示了不同地区的分维度数据。由图3可知,我国不同地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差异较小,2018年后中部地区超过了东部地区。由图4可知,我国不同地区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东部地区的农村数字产业发展水平远高于其他区域,2021年东部地区数字产业发展指数是东北地区的5.36倍,其差距也远超过东部和东北地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1.67倍差距。由此可见,需求端新基建的应用差距是我国不同地区农村新基建发展水平差距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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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新基建发展存在的问题

1.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我国农村新基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作为新基建与农业融合的代表,农村电子物流建设在地区间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一是全国淘宝村呈现由东南沿海渐次向西北地区递减的梯度分布格局;二是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存在东多西少、销地多产地少的现象。截至2021年,全国近40%的冷库容量分布在华东地区,而作为农产品主产区的西北和东北地区冷库容量总和仅占全国的15%。

2.数字化程度较低

一是农业生产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2021年我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仅为25.4%,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难以满足我国农业数字化的发展要求。二是电子物流领域的融合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足,缺乏全国性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平台。2021年我国冷库保有量只能满足不到20%的需求,果蔬、肉类、水产品冷藏运输率仅为35%、57%、69%,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90%的平均水平。冷链物流运输仍然存在脱冷断链、温控系统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3.利用效率不高

一是不同地区利用效率差距较大。新基建重在“用”不在“建”,在扩大农村地区新基建投入规模的同时,更要注重新基建使用价值的发挥。根据前文测度结果,我国不同地区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远大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说明农村新基建发展差距主要在于使用差距。二是城乡利用效率差距显著。从使用规模来看,非网民仍然集中在农村,截至2022年12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仅占网民整体的28.9%,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为55.2%,互联网利用效率较低。从应用场景来看,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应用主要集中在线上购物、移动社交与数字娱乐等方面,尚未实现从单纯的娱乐工具向多元化应用平台的转变。

4.配套服务不完善

首先是前期顶层设计不足。缺乏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部分地方政府对当地的建设条件和实际需求认识不够深入,投资存在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相关部门各自为阵,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现象屡见不鲜。其次是后期运营管理质量不佳。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一直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新基建的升级迭代速度较传统基建更快,后续维护成本更高,导致很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一次建设后就不再提供持续升级服务,部分基础设施老化严重。最后是相关制度法律不健全。一是数据权属问题。我国农业数据资源分散,数据积累时间跨度大、涉及主体多,农业数据标准化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目前,尚未对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进行明确规定。二是数据流通问题。当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规则体系,有关农业数据交易流通的规范性标准存在缺失,农业数据共享壁垒较多。


三、新基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

(一)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瓶颈

高质量发展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经济发展方式、结构和动力状态(金碚,2018)。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推动农业发展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进而实现农业生产高度科技化、农业产业高度融合化、农业产品高度绿色化、农业组织形式高度效益化和城乡资源高度共享化的发展过程。从特征上看,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发展目标由“总量增长”转向“效益提升”(李国祥,2017;孙江超,2019)。

然而,受限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增产导向的农业支持政策、分散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等(刘杰等,2021;叶兴庆、徐小青,2014;郑淋议,2020),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面临如下发展瓶颈:一是农业创新驱动不足。具体表现为前端农业科技研发能力不足以及后端农业创新成果转化水平不高,在种质资源、基因编辑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与农业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30%至40%,仅为发达国家一半左右。二是乡村产业融合程度不深。第一产业向后延伸不足,第二产业前后连接不紧密,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第三产业发育不足,乡村文化价值和功能挖掘不充分(夏显力等,2019)。农产品品牌建设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缺少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品牌,品牌整体影响力较弱。三是农业资源环境压力较大。水土资源稀缺问题日益严峻,农业面源污染严重。2009年至2022年,全国耕地面积从13538.46万公顷下降到12760.1万公顷,减少了5.75%,全国水资源总量比2000年减少3.97%,氮肥和磷肥施用量分别占全球33%和36%,氮、磷流失量远超我国氮、磷安全边界。四是城乡资源要素分配不均。生产要素依然呈现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周振等,2015),基本公共服务尚未触达部分农村及偏远地区,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和卫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张海鹏,2019)。

(二)新基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

农村新基建连接了虚实两个空间,其中虚拟数字空间具有强大的流动力、融合力和连接力。新基建通过数据这一新要素,创造技术、知识等先进要素,弥补我国农业发展原始创新能力的不足,同时赋能资金、劳动力等传统要素,改变城乡要素长期单向流动的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城乡资源共享;通过数字技术等新技术,打破农村三产融合的技术壁垒,促进农业产业链上人、产品、企业多个环节的深度融合,以高质量产业链带动农业产业与乡村生态、文化协同,助力突破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融合和生态环境瓶颈;通过“互联网+”等新模式,新基建以信息平台连接农业市场主体,打通城乡要素流动堵点、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路径、加快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缓解城乡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基于创新驱动机制、产业优化机制和效率提升机制,新基建将农业数字世界的能量传导到农业物理世界,为农业发展动力变革、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赋能,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基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如图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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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素“流”:新要素赋能要素配置变革。利用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数据等功能,新基建构建了庞大的数据流动管道,并通过数据流引导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等,聚合并带动一个多层次的农业要素流动体系,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第一,新基建赋能技术“流”。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等创新基础设施能够吸引人才、资金等优势资源向农业农村集聚,创造知识、技术等新要素,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同时互联网弥补了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就业信息不对称,有助于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引导其流向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业不同部门之间的技术交流。

第二,新基建赋能人才“流”。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通过知识外溢效应加速农业技术的传播和再创造(Ceccobelli et al.,2012),为不同技术领域的知识元素碰撞、融合创造条件,农业专业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在与信息产业等新兴领域先进知识的交流、融合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升级革新。

第三,新基建赋能资金“流”。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为数字普惠金融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极大地促进了农村资金和土地要素的流动。就资金要素而言,依托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金融机构获取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人信息及其生产规模等基础数据,并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构建涉农主体“信用画像”,在此基础上数字普惠金融将金融服务拓展到了传统金融难以触及的领域,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约束,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第四,新基建赋能土地“流”。就土地要素而言,农地撂荒抛荒和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寻求扩大生产规模却无果的农地供需矛盾长期存在,利用互联网搭建农地线上交易平台,土地供需双方能够实现快速精准匹配,极大地提高了农地市场交易效率,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在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的同时,促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和农产品生产标准化。

2.产业“链”:新技术推动产业体系变革。新基建通过构建技术链、信息链等数字链条,打破物理世界中产业融合的技术、要素、信息壁垒,重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农产品价值链,构建农业利益联结共同体,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

第一,新基建可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链质量。一方面,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和经营规模化,深化农业内部分工,优化种养结构;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为农村三产融合提供技术支持,如互联网技术通过连接乡村生态资源与城市游客资源,打破了农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壁垒并催生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

第二,新基建能够加快农产品流通,促进供应链现代化。互联网可以将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串联起来(张在一、毛学峰,2020),形成分布式、共享化的网状格局,克服传统层级式、单链条分工结构周期长、信息不对称等不足,促进农业产、加、销深度融合,提高供应链效率与稳定性。

第三,新基建有助于促进农业绿色化,提升价值链质量。新基建能够集成传感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通过技术嵌入和云端配合实现农业生产要素利用集约化、精准化,促进农业生产绿色化、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价值链。

第四,新基建可以创新农业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业利益链。一方面,物联网、人工智能、农业大数据等农村新基建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为各个农业产业环节和经营主体提供交换中心,增强了农业利益主体之间联结的紧密性。另一方面,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创新基础设施为利益联结机制的创新创造条件,通过土地入股企业、“租金+分红”等多种联农带农模式,让农民在不失去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脱离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持续增收,优化农业利益链。

3.信息“网”:新模式助力市场效率变革。新基建催生新模式,能够通过平台效应形成节点密度高、空间覆盖广的信息“网”,将分散的涉农主体连接成网,缩短主体距离、扩大市场边界,实时更新信息,助力农业发展效率变革。

第一,新基建能够缓解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双方的搜寻成本和沟通成本(Aker et al.,2016)。通过复制、共享与合作产生网络信息聚合,加速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产品的空间转移,提高农业要素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及交易效率。

第二,新基建能够精准匹配供需,提升农产品供给灵活性,加快农产品流通。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结合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等信息基础设施,能够筛选市场信息,精准匹配供需两端(李海舰、李燕,2020),以点对点连接的形式缩短农产品出村进城路程。此外,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还可以帮助农户依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产品销售策略,缓解国内粮食结构不平衡问题,减少农产品无效供给。

第三,新基建能够聚合长尾市场。网络平台具有市场放大效应(李天宇、王晓娟,2021),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线上销售平台能够推动B2C到C2B的农产品交易方式变革,聚合长尾需求形成长尾市场,丰富农产品需求层次,推动农业生产个性化和定制化,提升农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此外,互联网还为小农户提供了获取市场信息和专业化社会服务的渠道,有利于小农户融入大产业、对接大市场,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新基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约束条件

新基建是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技术革命融合发展的产物,其建设和使用存在制度门槛、技术门槛和资金门槛等(钱静斐、陈秧分,2021)。因此,新基建作用的发挥需要高标准的传统基础设施作为物质支撑、高层次的创新人才队伍作为智力支撑、开放的农村要素市场作为要素支撑以及高效的基层政府提供制度支撑。

(一)农村传统基础设施是新基建发挥作用的物质支撑

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都是基于特定技术-社会范式形成的基础设施,范式转换的连续性和非割裂性决定两者之间是交错融合与互补的关系。首先,部分新基建是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例如乡村智慧公路、智慧物流等是信息网络与传统基础设施渗透融合形成的。因此,高质量的传统基础设施可以通过技术嵌入完成数字化改造升级,成为更加智能、便捷、高效的新型基础设施,助力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次,数字设备的应用需要较高的收入水平作为物质支撑(陈宗胜、朱琳,2021),发展传统基础设施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Michelle et al.,2017),促进农村新基建的建设和普及。第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度正相关(张亦弛、代瑞熙,2018),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能够吸引更多投资,为新型基础设施相关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提供资金支持。

(二)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是新基建发挥作用的人才基础

农村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能够弥合新基建需求端的数字鸿沟。新基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既要求应用人群具有信息搜集、整合、筛选能力,也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掌握一定技能。一方面,高人力资本水平地区对信息化的接受和应用能力更强,更能借助互联网、数字公路、科创平台等快速获取新知识并掌握新技能,获得更高收入(Borgeois,2008)。另一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更善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商业交易、个人发展等有益的事情(Deursen & Dijk,2013)。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有助于农村地区更好地把握新基建带来的诸多数字红利,进而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和农村生态宜居水平,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对农民个人而言,人力资本水平高的农户使用新基建进行农业生产、提升个人能力等,更有可能获得经济、社会、制度方面的成果。

(三)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是新基建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

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能够激发新基建的潜在功能。第一,要素自由流动的前提下,传统要素叠加信息和技术新要素,能够催生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使农民分享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郭朝先等,2020)。第二,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的扩大,有利于形成各种要素汇聚的良性循环,并通过数据和技术要素触发生产要素的虚拟自由流动,形成要素集聚的规模效应,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第三,要素流动和产业结构紧密联系(Lewis,1954),“数字+”传统要素的优化配置可以加速农业生产模式重构、创新农业经营结构以及商业应用模式,升级农业内部结构,促进农村三产融合,进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政府数字化转型是新基建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政府数字化水平的提高能够提升农民对新基建的利用效率。一方面,政府数字化水平提升有利于畅通信息流动与传播。政府数字化转型可以打破农民掌握新基建政策的“信息壁垒”,帮助其了解所在生活区域内新基建的建设、功能及使用情况,在新基建与农村居民之间建立桥梁。另一方面,政府数字化水平提升有利于推动农业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农村居民对新基建的运用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数字政府能够培育更多的数字和科技人才,帮助农村居民掌握新基建的操作步骤和使用方法,加快智能农机引入农户生产活动,并促使农户加入电商平台实现与市场的对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五、实践路径与政策建议

(一)实践路径

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在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协同增值能力、要素和产品市场循环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具备新要素、新技术与新模式的新基建虽然表现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但农村尚且缺乏与之匹配的物质、人才、市场、制度基础。因此,立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三大变革,应强化创新要素循环的路径建设,深化数字技术嵌入,依托互联网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农业结构优化和生产效率提升。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汇聚创新驱动的要素“流”。坚持以创新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创新要素“生产-流动-应用”路径,形成以创新要素为主要动力、汇聚多种生产要素的要素“流”。一是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创新基地等农业创新平台的投建,通过涉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联合完成创新要素的前端创造。二是深化涉农企业的网络覆盖,扩大产业链协作共享的企业网络,通过企业间的协同创新完成创新要素的融合升级。三是优化农业科技服务智慧平台功能,着力打造“一站式”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创新要素的后端应用。联合专家团队、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户的现代化推广服务体系,打通科技服务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通过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农业创新要素的后端应用,完成了创新要素从生产到应用的全流程。

2.强化数字技术嵌入,打造农村高质量产业“链”。坚持以产业振兴提升农业发展质量,通过强化数字嵌入打造融合化、特色化的高质量农业产业“链”。一是以农业生产精准化、农业管理可视化、农业决策智能化打造农业绿色产业链,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赋能传统基础设施,以农产品配送新模式、乡村旅游新模式等推动农村三产深度融合。三是通过线下特色产业集群与线上农产品营销结合的农业产业园运作模式打造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文化,构建农业特色产业链。近年来各地涌现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即是新基建和农业产业融合的典型代表,通过建设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专用生产基地,形成“科创+”“绿色+”的双驱发力生产模式,从源头出发打造可持续、高质量的农业产业链。同时,以园区为载体,依托地区特色资源和互联网手段,打造产业生态圈,打通农产品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营销拓展等环节的数据流、业务流,实现营销、服务、监管多跨融合,推动地区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了一批产业“新高地”。

3.创新“互联网+”模式,构建乡村高效率平台“网”。坚持效率优先,通过“互联网+”构建新型平台商业模式、服务模式,以高效率的平台“网”助力农业发展效率变革。一是创新“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农业要素市场化交易模式,不断提升农村要素市场的运行效率。二是升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类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供需对接速度和精度。以益农信息社为基础建立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就充分利用了农村电商、供销等村级站点的网点优势和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的生产、加工、仓储能力,通过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打通信息流通节点,引导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农产品生产经营,形成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信息流通闭环,提升农产品市场效率(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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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建议

新基建加快了农业数字化转型,为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但是,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农业发展转型都是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为了充分发挥新基建在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需从新基建的约束条件与建设不足出发,提出以下四点政策建议:

1.强化新基建顶层设计,加快战略规划落实。一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新基建并非短期内能够激活乡村要素、实现产业振兴的“特效药”,地方政府在设计本地新基建项目规划时,应结合乡村实际需要,以产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综合考虑新基建落地后的数字场景搭建与管理维护,保障农业农村新基建功能长期稳定发挥。二是统筹全局,因地制宜优化投资布局。新基建具有较强的技术属性,与农业农村的适配难度较大,因此在进行投资布局时,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全局把握农业农村新基建发展思路和重点投资领域,建立国家层面的新基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尽可能避免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三是循序渐进,推动战略规划进一步落实。各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农业农村新基建的实际发展及建设情况,制定新基建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定期评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建设方案,促进相关政策精准落地。

2.优化新基建投资布局,平衡新基建投资类型。一是加大中西部地区的新基建投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牵引作用,引导新基建相关重大项目工程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并探索贷款贴息、财政补贴、PPP等投融资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向农业生产延伸。一方面,开展农村5G试点工作,分阶段、分步骤地在全国农村地区普及5G及5G终端;另一方面,加快研发面向农业生产的遥感卫星、北斗导航、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预留数字化、智能化的“接口”和“端点”,承接5G、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向农业生产延伸覆盖。三是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构建农产品流通数据共享平台、交通运输数据共享平台等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四是引导创新基础设施向基础研究领域倾斜。完善农业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布局建设一批以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主要任务的农业创新基地平台。

3.培养农业信息化人才,深化农业农村数字应用。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数字创新成果转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农业项目优先制度、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补贴与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农业先进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和推广。二是普及农村数字教育,提升农民数字素养和应用能力。政府要不断加强政策宣传,特别是加强对“乡村精英”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开展数字技术下乡、开设精品网络课程等方式强化农村数字教育,不断提升普通农民的数字技术知识和应用能力。三是搭建多元化数字应用场景,深化农村新基建应用。深挖农村生产、教育、文化、健康等多元场景中可能可行的数字应用,研发并推广连接数字应用场景的终端APP。

4.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要素自由流动。一是建立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国家农业数据云平台,在此基础上整合构建国家农业数据中心,收录农业要素、供求信息、设施装备、疫病防控等覆盖农业全部领域的数据资源,集成中央和地方各级涉农数据,促进农业资源的整合利用。二是健全数据产权保护制度。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农业数据资源的权属,严格界定可交易数据和不可交易数据的范围,通过分类分级、权益分置的方式,建立一套完善的数据确权体系。三是完善数据市场交易体系。构建覆盖全部农业数据的数据指标、样本标准、发布制度等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数据指标口径、分类目录、数据质量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农业数据标准化、格式化。四是加强数据市场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处罚机制,构建持续化、常态化的农业农村数据监测体系。

5.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增强乡村综合发展潜力。一是构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构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公开权利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方式五位一体的政务公开生态体系,促进乡村数据资源自由流动。二是深化“互联网+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数字政务服务运行。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府政务”“互联网+党建”“线上审批”,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加快开发基层公共服务APP及相关应用程序,建立基层服务需求反馈系统,为农民提供高效、精准的政务服务。三是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数字素养,加快基层政府数字化转型。完善基层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机制,加入应用成效、群众满意度等隐性指标,全面考察其数字化治理能力,针对不同地区基层工作人员的数字素养提供差异化的数字技能培训课程。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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