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利红 韩彤(华东政法大学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
作为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产物,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资源集中、管理制度合理、产研链接紧密、人才管理科学,这几方面的优势使得其可以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并应用在产业和产业链上,促进各项生产要素更顺畅流动。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支持政策的出台,新型研发机构加速在全国落地,规模效应显现,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新兴科技产业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集中国家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进一步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建设要求和目标。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头雁效应”,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更多新动能。
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是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的集中展现,机构的投资建设主体不再局限于政府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产业联盟、各种社会组织等都可以通过独立或者联合投资的方式参与建设,由此可以更有效地形成合力,把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高效集中和整合各方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创新效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持续提供新动能。特别是,大量扶持和激励政策的出台,激发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积极性。比如,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明确,对于外商投资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可在基础条件建设、运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释放鲜明信号。
新型研发机构在管理制度上与机构发展规律、科研规律相契合,为科技人员提供舒适友好的科研环境,激发更澎湃的创新动力和活力。近年来,我国连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明确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实行章程式管理,董(理)事会决策,院长、所长、总经理负责的治理结构。在一些地方的探索实践中,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任务为导向的绩效评价管理模式,不断优化“软”环境,为人才干事创业、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生态,同时也为科研机构的管理优化探索出一条新路。
新型研发机构可以更多、更灵活地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注重研发与产业的深度链接与紧密贴合,重视市场对研发方向、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型研发机构正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为让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安徽省启动新型研发机构“领航者计划”,组建高质量专业服务队伍为新型研发机构孵化的企业提供上市指导,加速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的进程。
此外,新型研发机构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方面开展了灵活化用人机制的探索。比如,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支持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通过优化人才培养与评价、创新编制使用和薪酬管理、优化外籍人才引进及服务保障等措施,为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了一批国内外顶尖人才,推动了区域新型研发机构的高质量发展。各类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人才的汇集,将激发出更大的创新活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2022年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共计2412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头雁效应”与战略支点作用,必将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继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增力。(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