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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着力破解种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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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10: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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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阳 李少楠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社会现代化程度有多高,14亿多人口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始终是头等大事。但是,目前我国土地规模化程度低,农业生产效率和比较收益低,加上农村老龄化速度加快,未来“谁来种地”问题会愈发凸显。同时,当前农民对具有“生活保障”功能的土地依赖性比较强,不利于土地规模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围绕着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突围,“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一直是焦点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是重要前提。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35亩,按照平均4口之家规模测算,户均耕地只有5亩多一点,即使亩均土地产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已达到最大化,仅靠耕地种植所获收入也十分有限。同时,受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外流等因素影响,“荒芜田”“撂荒田”在不同地方并不鲜见。为此,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据此,各地在抓牢“土地”根子、因时因势的基础上,持续创新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方式,让“小田变大田”,相继探索出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即通过统一规划管理等方式进行营利,农民领“年薪”,同时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通过整合农机资源、土壤改良修复、全程种植服务等措施,全方位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需要政府建立起规范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程序的市场体系,引导农民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合同以替代目前的口头承诺,要通过规范化的土地流转或托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农业运营市场化是关键环节。在农业适度规模化基础上,实现农业市场化运营既可以提高投入产出效益,鼓起农民“钱袋子”,又可以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提供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需要指出的是,农业市场化运营主要是促使各农业参与主体按照市场导向,驱动供需关系的要素匹配,实现效益最大化。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减少对农业土地流转或托管的行政干预,由市场化手段自由调节土地流转的模式及价格选择,鼓励民营企业、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自由参与到土地流转、托管以及为提高农业产出进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的全过程中。另一方面,引导土地、资金、人才、农业技术、农机设备等农业资源通过市场化途径自由配置形成集聚,不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产出,从而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的目的。此外,农业经营者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体,经营管理水平决定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效益。从实践经验来看,只有市场化程度高的主体才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且能够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将农业各个环节的效益激发出来。比如,一些农业公司探索拉长农业产业链,打通从研发育种到土地流转或托管,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建运管一体化”,再到后端农产品供应链,实现了农业全链条的无缝衔接。
  培育专业化农业经营主体是重要支撑。即使是实现了土地规模化种植,那么具体“谁来种地”,会对农业产出效益及其可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集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由此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规模化程度还不够大、专业化经营还不够好、合作联合还不够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要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二要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闲置农宅、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作价出资入社,引导农户从“单打独斗”走向“共同发展”,从而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与数量。三要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的专业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四要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小农户之间形成更具稳定性、约束力和竞争力的经营联合体。
  由此来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促使更多技术和资金投入农业生产领域,进而促进农业经营的市场化,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数量、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增强农业产业发展优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效率。因此,农业适度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和农业运营市场化既不可分裂开来,也不可混为一谈,处理好三者有效衔接才能真正破解未来“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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