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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的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的进境粮食,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3名单位责任人员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均并处罚金10万元。 2021年11月,深圳海关所属西沥海关关员在稽核查作业中发现,该涉案公司进境粮食入账数量、入仓实物、放行条等数据不一致,存在伪造“阴阳”单证、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进境粮食的嫌疑。为查清粮食去向,深圳海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启动“稽侦联动”模式,发挥关警协同优势,从数万条车辆信息中抽丝剥茧,并前往上下游交易方、进境港口实地取证,固定证据链条。 经查,该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进口的高粱、大麦等粮食被检出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情况下,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伪造生产加工记录、核销资料,直接将进境粮食倒卖给第三方企业。 据办案关、警员介绍,涉案粮食未经检疫处理,长途运输过程中如造成撒漏,会产生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风险,一旦定殖传播,将严重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直接危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经专家组认定,涉案企业行为“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 2022年6月,深圳海关开展“使命2022—18”专项行动,90名关、警员分成18个行动组,在深圳、佛山等6地同步开展查缉抓捕行动。2022年8月,深圳海关缉私局以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将此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1月,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涉案粮食数量、途径范围、风险危害等因素,认定此案属于刑法规定的“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情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深圳中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据了解,进境粮食属于初级农产品,携带植物有害生物风险高。为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深圳海关科技赋能强化粮食调运监管,积极开展综合研判和风险排查,加强对进境粮食各环节全链条智能监控;细化进境粮食监管要求,“送政策上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执法、主动宣贯促进企业合规;开展行业性专项稽查行动,充分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对货账不符、账面矛盾等线索进行深度挖掘,保持打击进境粮食领域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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