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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勇(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授)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落地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有望得到进一步发挥。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探索外贸发展新模式、新途径的“改革试验田”,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助推器,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强有力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作为党中央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有助于推动外贸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持续稳定外贸水平、扩大协同发展网络、建设外贸制度成果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从2013年9月份在上海设立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到2023年11月设立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我国以22个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起海陆联动、东西互济、内外协调的“阶梯式”开放格局。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了约占五分之一的外商投资和进出口总额,成为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在稳外贸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制度创新取得突破式进展。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统筹集成、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破解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形成外商投资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证照分离”改革、自由贸易账户创设等许多标志性的制度创新成果,为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方案”。通过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自由贸易试验区吸引了一大批高水平国内外企业,创新红利惠及全世界。
不过,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目前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例如,机制框架已基本成型,但创新后劲不足,面临瓶颈。部分机制创新仅停留在局部领域,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难以全面激发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潜力。又如,不同自由贸易试验区之间的协调发展机制不够完善,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外联动效应不明显,未能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对此,应在系统梳理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下一步自由贸易试验区亟需的原创性机制设计,集中力量展开新一轮创新试验。瞄准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围绕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国有企业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金融业开放等重点领域,开展各类贸易规则的改革探索,加快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制度体系。
根据不同自由贸易试验区实际资源禀赋扩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对接国家战略,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良性发展格局。东部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加速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积极进行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发挥制度创新“头雁”效应。中西部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借力内陆腹地畅通的对外开放通道,找准优势,积极打造内陆对外开放门户。
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之间的联动效应和协同作用。依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部与各区之间的资源动态调整机制。因地制宜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协同作用,兼顾改革任务的多样性和开放水平的差异性,培育“多点支撑、多极发力”的双循环节点枢纽格局。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能够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持续放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溢出效应。(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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