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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将具有传染性的疾病称为“疫”,疫情大规模暴发就是人们常说的“瘟疫”。中国古代频繁地发生瘟疫,防疫任务十分艰巨,在医学技术有限的情况下,先将患病者隔离再进行治疗成为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方法。
隔离理论
中国古代很早就认识到许多疾病有传染性,有的还极易蔓延,人们将其称为“疫”。《说文解字》解释:“疫,民皆疾也。”一般认为《易经》成书于周朝甚至更早,虽然是一部“卦书”,但其中保存着许多远古时期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易经》爻辞中有“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出户庭,无咎”“往得疑疾”等语,对于这些爻辞有一种理解,是说瘟疫突然发生会造成重大伤亡,必须尽快躲避起来,只要不出门,疾病就不会传播,也就没有危险,如果出去了,就有染上可疑疾病的可能。
《黄帝内经》虽托名黄帝,但一般认为它成书的时间更晚一些。该书借黄帝与岐伯问答的形式阐述医理,在该书《刺法论》中,黄帝问岐伯:听说五疫发作时“皆相染易”,无论大人与小孩都难以避免,该怎样不使他们相互传染呢?岐伯回答:想要不被传染就要做到两点,一个是“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一个是“避其毒气”,其中要特别注意天牝,因为它“复得其往,气出于脑”。上面这段对话, 重点阐述了对瘟疫的防护问题,强调了内与外两个方面,对内强调的是养“正气”,也主要是增强自身免疫力;对外强调的是“避毒”, 也就是做好隔离。“天牝”指的是鼻子,强调它是说不仅要把正常人与患病者隔离开,还要做好与呼吸系统相关的隔离。
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段关于“毒言”的文字,“毒言”指的是一种通过唾液传播的传染性疾病。东汉王充在《论衡·言毒篇》中解释:“太阳之地,人民促急, 促急之人口舌为毒。”《睡虎地秦简·毒言》记载:“丙与里人及甲等会饮食,皆莫肯与丙共杯器。甲等及里人弟兄及它人智丙者,皆难与丙饮食。”根据这段文字,可知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通过消化系统也能传播疾病,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隔离措施。
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医学在对抗瘟疫方面一直做着艰苦努力。当一种传染性疾病突然暴发后,由于认识方面存在着局限,人们一时间可能还找不到非常对症的良药,“养内避外”就成为对抗这类疾病的最好办法;尤其是后者,是治疗几乎所有传染性疾病必须注意的方法。清代医学家熊立品所著《治疫全书》是一部集大成的治疫病著作,书中强调在“瘟疫盛行,递相传染之际”必须做到“四不要”:“毋近病人床榻,染其秽污;毋凭死者尸棺,触其臭恶;毋食病家时菜;毋拾死人衣物。”这些事项都是在治疗疫病过程中总结出来的, 强调的都是做好隔离的重要性。
隔离制度
孔子的弟子冉耕,字伯牛。《论语·雍也》记载:伯牛有疾, 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 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冉耕病了,作为老师的孔子放心不下,亲自前往冉耕的住处探视,可到了地方,却不进屋,只是隔着窗户说了几句话,原因是冉耕得的不是一般的病,孔子强调的“斯疾”,一般认为是传染性的疾病,冉耕此时正在家中“自我隔离”。
只靠自觉当然不行,必须有制度,实行“强制隔离”。类似的制度早在秦朝有了,当时规定,一个地方如果出现了传染性疾病,地方上的典甲要迅速上报,上面会专门派医生来检查和治疗,并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云梦秦简·疠》记载:“某里典甲诣里人士伍丙,告曰:‘疑疠。来诣。’讯丙,辞曰:‘以三岁时病疕,眉突,不可知,其可病,无它坐。’令医丁诊之。”这段记载表明,当时关于传染性疾病已经有了报告制度,而且执行得较为严格。所谓“疠”,通常指的是瘟疫。
至少到晋朝时,朝廷已经有了更详细的隔离制度。《晋书·王彪之传》记载:“永和末,多疾疫。旧制,朝臣家有时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虽无病,百日不得入宫。” 当时的隔离制度较为严格,大臣家中有传染性病人且超过3人,即便大臣本人没有病,也得在家中隔离,时间长达100天。这项制度虽然有利于疫情防控,但也有不利之处,如果遇到大规模疫情暴发,达到“家无不染”的程度,那么就会有大量官员无法正常履职。时任吏部尚书王彪之认为:“若以之不复人宫,则直侍顿阙,王者宫省空矣。”王彪之建议修改有关制度,“朝廷从之”。
清朝时,天花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行。为对抗这种俗称“痘疮” 的烈性传染病,清政府制定了许多“避痘”制度,其中规定如果遇到天花流行,应把避免与患病者接触作为第一原则,其他制度规定都要为此“让路”。比如隔离回避与朝廷礼仪方面的规定发生了矛盾,可以放弃“祖制”。清太祖努尔哈赤有个孙子名叫巴喇玛,染上了天花,患病期间无人前往探望,24岁就死了,死后也无人前往吊丧,丧事一切从简。
隔离机构
要将病人隔离起来,必须有一个专门场所,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不仅记载了相关的隔离制度,也记载了当时用于隔离的场所。《睡虎地秦简·法律问答》记载:“城旦、鬼薪疠,何论?当迁疠迁所。”城旦、鬼薪指的是犯罪之人,他们一旦得了“疠”这样的传染性疾病,要从监狱中迁出,移往“疠所”进行隔离,“疠所”可以视为最早的传染性疾病隔离场所。
不仅是犯人,普通百姓在瘟疫中得了传染性疾病也应隔离起来并给予治疗。《汉书·平帝纪》记载,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发生了严重蝗灾,造成大量流民。为了赈灾,汉平帝下诏“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崐二百区,以居贫民”。这时又发生了瘟疫,许多人染病,朝廷下令“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即专门辟出空宅隔离患病者,对他们进行治疗。南北朝时,齐太子萧长懋等人设立六疾馆,《南史·齐文惠太子传》记载:“太子与竟陵王子良俱好释氏,立六疾馆以养穷民。”六疾馆并非养老机构,而是专门给穷人治病的。此前,还没有官办的正规医院,六疾馆的设立可以把一些患传染性疾病的人集中收治,避免传染。
到了唐朝,医疗体系较以往有了长足发展,朝廷设置有太医署,负责掌管全国的医疗事业,还设有专门为宫室服务的尚药局、药藏局等。但地方上的医疗资源却较为匮乏,大规模疫情发生后,只靠官府的力量难以完成疫情防控和治疗工作,一些社会力量开始参与进来。《续高僧传·释智岩传》记载:“后往石头城疠人坊住,为其说法,吮脓洗濯,无所不为。永徽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终于疠所。”这里说的是僧人智岩在隔离传染性病人的“疠人坊”,不仅为患病的人传教说法,解除他们精神上的痛苦,还为病人们吮吸脓伤、清洗伤口,最后病故于此。“疠人坊”是包括寺院在内的一些社会力量兴办的传染病隔离治疗机构,唐朝政府后来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对它们给予扶持,在此基础上诞生了“悲田养病坊”等更专业化的收治病人的机构。唐武宗时曾下敕:“悲田养病坊,缘僧尼还俗,无人主持,恐残疾无以取给,两京量给寺田拯济,诸州府七顷至十顷,各于本置选耆寿一人勾当,以充粥料。”
到了宋朝,各地方兴办起许多官办医疗机构,收治传染性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是它们的主要职能之一。一开始,是部分地方官员在疫情暴发后主动创办的病坊,尤其收治那些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不使疾病四处传播。清人陆曾禹所著《康济录》记载:“(宋)神宗熙宁八年,吴越大饥,赵抃知越州,多方救济,及春人多病疫,乃作病坊以处疾病之人,募诚实僧人分散各坊,早晚视其医药饮食,无令失时,以故人多得活。”宋徽宗时,大臣吴居厚奏请在各路创办将理院,采取隔离办法收治疫病患者,“所建将理院,宜以病人轻重而异室处之,以防渐染。”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 年),“八月二十日,诏置安济坊”,各路均设,京师也设有。《宋会要·食货》记载,每所安济坊通常有十余间病房,病人分住,以防备传染。其内部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其安济坊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疗痊失,岁终考会人数,以为殿最,仍立定赏罚条格。”
宋朝以后,官办的疫病隔离治疗机构越来越多,如元朝的广惠司、明朝的惠民药局都属于此类机构。明朝时各州、府、县普遍设立了惠民药局,收治能力大为增强。除此之外,还出现了一批有特色的隔离机构,如专门隔离麻风病人的“贫子院”“麻风寮”,专门隔离天花病人的“避痘所”等。
被隔离的病人,无论在专门机构隔离还是居家隔离,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清代医学家王学权在《重庆堂随笔》中提出:“衣被宜洁净,饮食宜淡泊。”清代医学家尤乘在《寿世青编》中提出:“人卧室宇,当令洁净,净则受灵气,不洁则受故气。故气之乱入室宇,所为不成,所依不立,即一身亦尔,当常令沐浴洁净。” 对于被隔离的病人,最好不去探望, 非探望不可时, 注意事项就更多了。清代医学家陈耕道在《疫痧草》中总结道:“凡入疫家视病,宜饱不宜饥,宜暂不宜久,宜日午不宜早晚,宜远坐不宜近对。即诊脉看喉,亦不宜与病者正对,宜存气少言,夜勿宿病家。”
作者为《中国发展观察》专栏作家、文史学者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20年第5-6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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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2020-7-1 08:00 裁判: 国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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