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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淑怡(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应对外部环境严峻变化和推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战略部署。现阶段,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让农业农村发展好,让农民富裕起来,真正畅通城乡循环,有助于推进国内大循环的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形成。
扎实推进城乡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在构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空间规划体系过程中,要扎实做好县域与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合理布局区域内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用地结构,构建起全域覆盖、层级有序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要做细乡村地区的规划工作,以空间资源配置与土地用途管制来引导乡村空间重构,基于村庄的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历史文化等特征,合理规划村庄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实现农户就近就业,吸引城市资本下乡。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体系。赋予农村和城市土地同等产权权能,拓宽农村土地用途,激活农村资源内在价值,吸引城市要素回流,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扎实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工作,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减缓部分农户对于可能丧失承包权而不敢放心进城的忧虑。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宅基地权能完整。在权属清晰、防范风险、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宅基地(含农民住房)的抵押权实现机制,以带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
深化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以土地产权体系为基础,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市场,规范完善土地要素市场规则。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土地要素市场规则,完善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要素市场监管政策及操作细则,完善土地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提升土地要素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土地要素市场规范有效运行,进而带动资本、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重塑土地收益分配格局。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均等化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统筹衔接,拓宽现代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均等化,进而吸引城市要素回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土地制度与相关制度的系统协调。城乡循环不仅包含农村土地制度,也涉及其他制度的联动,畅通城乡循环需要注重土地制度与相关制度改革的整体性推进。农村生产要素特别是农村土地要素的取得、使用、退出等事实上已经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乡贤资本回流机制等深度交织,需要加强各相关制度的联动协调,以达到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效果。(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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