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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典型] 发展现代农业 不能忽视小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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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4 10: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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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地方挤小农户垒大户的倾向、土地零碎化、空壳社”等现象或问题,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对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
  现代农业的特点是土地集约化、经营模式化、生产标准化,但在我国,“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因此,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让党的农村政策的阳光雨露惠及广大小农户。
  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一些地方人为“垒大户”,把小农户当成现代农业发展的绊脚石,罔顾农民合法权益,资金项目过于向大的经营主体倾斜。这种搞一刀切、强迫命令的做法,侵犯了小农户的合法权益,与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相悖。
  改变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注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就现实而言,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距非常大,特别是很多丘陵山区,要实行规模化经营,是很长的一个过程,必须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力保农业现代化走得稳、走得顺、走得好。当前尤其要防止强制搞土地流转,对广大小农户实行硬挤出,强制农民舍弃自己的正当权益。
  保护小农户正当权益,首先必须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依法尊重他们经营自主权,进而让农民安心、放心、定心,实现农村真正长治久安;其次要完善发展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帮扶、联动作用,引导他们自觉自愿融入现代农业发展。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小农户是农村的“源头活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基石。扶持小农户搞好生产,维护好、发展好小农户利益,才能有序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长远发展。
粮农智库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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